现状(以及原本的计划)

 

上面这个故事出自《What If 史上20起重要事件的另一种可能》(What If?)一书。书如其名,这本书充满了与事实相反的历史。在这些反事实的历史中,学者们不是去分析已发生的事及其原因,而是去想象曾经可能会发生的事。如果亚历山大大帝没有英年早逝又会怎样?如果西班牙无敌舰队击败了英国舰队又会怎样?如果乔治·华盛顿在长岛战役败北后,没有突然天降大雾让他的军队逃出布鲁克林,又会怎样?如果苏联在二战快结束时抢先入侵了日本,那又会怎样?我们太习惯于现状,以至于很少停下来思考,事物本可能完全不是现在这样。

 

历史若是如此,更普遍说来人生也是如此。纵观人生,难道还有哪一方面比性别更能影响到人生的其他方面吗?虽然我的人生肯定不会简化到“我是个男人”这个层面,但与我人生相关的一切都被这个事实塑造着:我是男性,不是女性。我太太的整个人生都是由“是女性而非男性”塑造的。我们九个儿女中的每一个(不错,我们当初就是想生一支棒球队)的确在极大程度上都是由“是男孩还是女孩”塑造的。然而,我们又有多少时候停下来思考,这一切并非必须如此?神原本并非必须造出两类人。神原本并非必须这样创造我们:男性和女性一般来说有着不同的身态体格,毛发生长的位置不同,思考和感受方式也不同。如果不将相互有别的男女配对,神本可让人类以别的方式繁衍。神本可不造夏娃,只造亚当就够了,或是本可只造夏娃而不造亚当。但神决定了他不是只造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也不是不只造一群男人或一群女人;他造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生理性别是人类存在具有的一个特征,它和别的特征一样甚至更多地塑造了人生,我们拥有这一特征是神的选择。

 

从根本上说,世界当然必须被造成现在这个样子,这符合了神不变的旨意,也是神性情的必然表达。我并不是说神是通过掷骰子造了亚当和夏娃。我要强调的刚好相反。创造分为男女两性的人类这一奇妙、美好、复杂的工程正是神的心意。“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7)。整个人类现在、过去、将来将始终一直包含两种相异且互补的性别。人类这种男女有别的永恒秩序不是偶然或随意的,而是因着神美好的旨意。

 

为什么会这样?神把我们人类造成了有男有女,这当中最关键的是什么?当然是福音,仅此而已。保罗说,婚姻有很深的奥秘,涉及到了基督和教会(弗5:23)。新约意义上的“奥秘”是指某种先被隐藏后被启示出来的东西。经上说,神造男造女,造了不同的两性,这样他便能生动地描绘出基督和教会以相异且互补的方式彼此联合。我们可以把《以弗所书》五章理解为是关于婚姻的经文,但我们若没注意到神是出于什么意图才将婚姻创造成相异且互补的一对男女之间的福音式(gospel-shaped)联合,就无法明白这处经文潜在的逻辑。任何废掉男女之别的举动,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是在拆毁救赎本身的基石。

 

男女不可或缺。男性和女性是互补的,尤其是在婚姻中,但在人生的其他部分也是如此;这意味着男女应当按照神量身定做的创造之工来发挥功用。这符合整个宇宙的秩序。我们可思考一下创造本身的互补性。“起初神创造天地”(创1:1)。而天和地并不是创造中仅有的配对。我们还看到了其他的配对,比如:太阳和月亮、早晨和晚上、日和夜、海和旱地、植物和动物,最后是巅峰的配对: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每一种配对中的双方都属于彼此,但又不可或缺。所以,《启示录》二十一至二十二章中天与地的更新发生在《启示录》十九章中羔羊的婚筵之后,这完全是有道理的。神把我们人类造成了有男有女,这有着极重要且持久的意义。从始至终,圣经的故事线和有关创造本身的计划都取决于男女之别:双方彼此相异,又彼此配合。[1]

 


[1] 这段话是对我另一本书的总结,一些地方从中借鉴了几句话,参见What Does the Bible Really Teach about Homosexuality (Wheaton,IL :Crossway, 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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