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看似矛盾的属灵教导

 

当耶稣在加利利的事工进行了十八个月,反对势力急速高涨,而时间显然所剩不多之时,耶稣将他所任命为使徒的十二个门徒聚集起来。他赐给他们行神迹的权柄,并差遣他们出去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太10:7)。然而,主深知使徒将遇到困难,因此以一个不易理解却充满祝福的应许来装备他们。这是一个看似矛盾的应许,是上帝所建构的道德世界中根本的原则,但对于坚持以有限的眼光及扭曲的价值观来定义道德世界的人类,它却成了最大的绊脚石。这个矛盾的应许是什么呢?即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9)。

 

福音书中另有三处记载耶稣传讲这个道理。在耶稣赐给门徒权柄几周之后,他与门徒一同来到一个称为凯撒利亚腓立比的地方。在那里,耶稣首次告诉门徒,他将受犹太领袖们许多的苦,并且被杀(太16:21)。门徒听了十分惊惶。在这个令人伤心的预示之后,耶稣接着警告门徒,他们也必须愿意背起十字架,舍己跟从他(太16:24;可8:34;路9:23)。耶稣同时说: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5

 

在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途中,耶稣同样用这个谜一般的警告挑战处处与他为敌的法利赛人。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17:33

 

到了受难周,耶稣与前来见他的“几个希腊人”谈话。思忖着即将来临的死亡,耶稣说道: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约12:25

 

主耶稣在至少四种场合,针对三种不同的听众,说了这一段难以令人接受的道理。对有限的人类而言,这些话难以理解,说得好听些是自相矛盾,说得难听些简直是荒谬。然而事实上,这却是救主亲口所说的话,是他关于成功的生命之教导的核心真理。

 

失丧生命,还是寻获生命?

 

要明白耶稣这个应许,我们必须先了解:此处所提生命一词,涵盖了两个不尽相同的意思。[1]耶稣这一番话的警告是,凡想要保全生命(短暂的、肉体的生命)的人,必失去生命(永恒的福分)。而其中的应许则是,凡愿意为救主的旨意而舍弃生命(短暂的事物)的人,必找到生命(永恒的事物)。诚然如侯特(J. A. Hort)所说:“这个‘矛盾’说法的意义,衍生自一个事实,那就是人所称为‘生命’者,并非真正的生命;凡想要保全‘生命’(狭义的生命)的,必丧掉他真正的‘生命’(最高层次的生命)”[2]。莫里森(J. Morison)也认同这个定义,他以自己的话改写这个警告:“在捕风捉影的当头,他必错失实体本身。”[3]

 

如此说来,这一段话之所以显得矛盾,都是因为人们并不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生命。他们深信生命由一个人所拥有的事物所组成,耶稣则说不然(路12:15)。他们以为满足来自于目标的实现、名声的建立、权力的施展以及财富的累积,而耶稣却说:“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即满足,太5:6)。那些以为可以从这个世界得到快乐与满足的人,被自己可憎的思想逻辑所驱使,他们的眼睛只看到了这个世界。

 

然而耶稣看似矛盾的教导却要我们注目在上帝的荣耀上,而非私欲的满足。这种舍己精神背后的道理,在信靠主的人来看简单明了,但在未重生的人眼中却是不可思议;它对受圣灵鼓舞的人而言是强劲的驱动力,却被屈从肉体的人所厌弃。这个道理很简单:“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换句话说,要活得满足丰盛别无他路,只有将自己交给上帝(“为我”)、为他人付出(“为福音”)。

 

也许有人会说,这个道理背后仍隐藏着以自我为中心的意图,因为为了得到生命而舍己,到头来还是一种自私。然而这种说法是基于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上帝不喜欢人得到快乐,以为上帝只要人受苦,因此人渴望快乐、追求快乐在道德上都是不恰当的。事实上,上帝是一个良善慈爱的上帝,他渴望一切受造的人都能获得他为他们预备的灵魂满足。圣经里面不变的见证,就是上帝的心渴望每一个人获得满足。确实,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好让他们获得灵魂的满足。人的罪恶并不在于渴望寻找灵魂的满足,而是在追求满足的过程中牺牲了上帝的原则与命令。当人定意顺服上帝,并借着顺服而获得人心无法理解的平安时,上帝欣喜万分。

 

定睛仰望上帝

 

此处我们再次看到专注于上帝的荣耀在辅导事工中的必要性。如果人日复一日只为了得到满足而活,悲剧必然来到,因为他所做的努力只会让他失去一心追求的满足!当这些灵魂生了病的人来寻求辅导时,我们必须鼓励他们荣耀耶稣看似矛盾的教导,也就是重新调整他们目光的焦点,让属灵的眼首先看到上帝,然后才看身边的人事物,并以这样的眼光来安排生活。可悲的是,今天有许多辅导活动鼓励被辅导者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有人以一些解经与神学技巧将这种辅导策略合理化,然而,即便有了这种尝试,此类辅导仍具有双重的负面影响:圣经明白地谴责这种态度,而它亦将为被辅导者带来毁灭性结果。

 

与之相较,承认耶稣的权柄以及他所说的真理,并证明他所赐的看似矛盾的教导具有改变生命的力量,就显得明智得多,也更能荣耀上帝了。

 

钉十字架与成圣的道路在世人眼中可能显得愚蠢可惜,就好像将饱满的玉米粒埋在地里,在小孩和愚人看来是浪费一样。然而,从来没有人在属灵的事上播种,而不在永生里收割的。[4]

 

总而言之,圣经辅导者应持的态度,须如诗人大卫所说:“神啊,愿你崇高过于诸天,愿你的荣耀高过全地”(诗57:5)。确实,辅导者的首要目标,就是让这种态度成为被辅导者生活的原则。只有当一个人的心里充满此处诗人所描述的渴望,并让“神啊,愿你崇高过于诸天!”成为他满心的祈祷,他才能体验上帝渴望赐给他儿女的平安。

 

道德世界要求:我必须用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来荣耀上帝,而非自己;毕竟,上帝是神,我不是!而我灵魂最深处的需要,亦促使我将上帝配得的荣耀归与他,顺从他的标准、珍视他的指引;只有当我这般饥渴慕义时,才能得到饱足。正如陶恕(Tozer)提醒我们:

 

上帝居首位是有道理的。这个地位在地在天都理应属于他。当我们自己篡夺了这个地位时,整个生命便支离破碎。没有任何方法可以重建生命的秩序,直到我们在心里做出这个重要的决定——高举上帝。[5]

 


[1]在这些经节中译为“生命”的希腊原文皆为 psuche,这一词经常译为“灵魂”。此处的含义并非灵魂(人非物质的层面)与身体(人物质的层面)的对比;耶稣所说的,是“ 整个生命的原则”。F. J. A. Hort, Expository and Exegetical Studies(Boston: N. J. Bartlett, 1884; reprint, Minneapolis: Klock and Klock, 1981), 122.

[2] Hort, Expository and Exegetical Studies, 122.

[3] J. Morison, A Prac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tthew(Boston: N. J. Bartlett, 1884; reprint, Minneapolis: Klock and Klock, 1981), 291.

[4] J. C. Ryle, Expository Thoughts on the Gospels: JohnGreenwood, S. C.: Attic Press, 1965, 2:333.

[5] A. W. Tozer, The Pursuit of God(Camp Hill, Penn.: 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82),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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