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4:17-18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几样上服侍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路加福音第2章记载着耶稣基督诞生的经过,如果我们把那一章末了的一节经文与此处我们要探讨的经文合并在一起看,会发现它饶富意义。路加写到耶稣,说他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52节)。保罗在罗马书说:“在这几样上服侍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两者合并起来,就给了我们一个明显的信息:基督徒乃是借着变成基督的样式来服侍他,他们若做到这一点,就能得神和人的称许。

 

“在这几样上”服侍耶稣

 

罗马书14:18的关键字是希腊文en touto(可能是en toutois),新国际译本作“以这种方式”,修订标准译本译作“如此”,菲利普斯译本作“在这些事上”。

 

究竟什么才是正确的翻译?历来圣经学者一直争论不休,因为这个字的希腊原文意思并不明显。在大多数古希腊文抄本中,此处是单数的“这样”。但也有一些版本使用复数的“这几样”。如果后者正确的话,保罗就是指前一节提到的那三项(公义、和平、圣灵中的喜乐),于是我们认为,这些是每一个基督徒应有的美德:以公义对待别人,与别人保持和睦,以及拥有一颗喜乐的心。

 

如果大多数版本是对的——亦即采用单数的“这样”——那么保罗就是指他在本章一开头提到的那种不论断人的态度。他鼓励基督徒在思想和行为上采取正确的方式——知道神的国不在乎吃喝或其他微不足道的小事,其看重的是另外一些完全不同的事,例如基督将他的义赐给罪人,这是信徒应该急欲与别人分享的;人靠着基督的工作得与神和好;还有喜乐,这是神的圣灵在更新之人的生命中显出的标志。换句话说,服侍基督的人必须活出一个真实活泼的信心,而不是企图维持一个虚假、论断、冷冰冰的律法主义。

 

保罗不是在介绍一个新的主题。他指出神要求的是一个活泼、真实的信心,而非律法主义。后者只会带来肉体的骄傲,因为我们每一次达到自己或其他人定下的标准时,就不禁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比起那些达不到标准的人更胜一筹。我们不能用这种方式或思想去服侍耶稣。只有当我们明白我们是单单靠着耶稣基督的工作而被神接纳,并且能够喜乐地去接纳、去爱其他信徒时,我们才能真正服侍耶稣。或许在我们眼中,那些信徒一无是处,但我们必须知道,我们都是同一个属灵身子的肢体,是基督身子的一部分。我们若一起为基督而活,在这世上为基督做强而有力的见证,我们就彼此相属了。

 

保罗个人的例子

 

我们根据对保罗的认识,和他的法利赛教派之背景,来读这一段经文时,必定能感觉到他写这段话是依据他自己的经验,他因自己在耶稣基督里找到了自由而深怀感激。

 

我们记得保罗是一个法利赛人,那是犹太人当中最严格的教派。他们人数不多,但广受尊敬,因为他们一生热衷遵守神的律法。如果律法说:“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和“你不可在安息日作工。”他们就问,什么算是做工呢?于是他们拟定一份清单,详细列出什么是当禁止的工,什么是可以做的工。敬虔的人绝对不可在安息日烹煮食物,那算是工作。所以他们必须在前一天把安息日要吃的食物煮好。载负重物也算工作。甚至像把手绢这一类的东西从一个房间拿到另一个房间去,都算破坏安息日。但若把手绢围在脖子上,作为衣饰的一部分,就另当别论,在允许之列。

 

这一类的规则数以千计,不仅安息日如此,法利赛人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旧约的每一个观念。他们严守处理食物的规定,要求用犹太教的方式烹煮食物。十一奉献是义务。不只金钱,而且每一样东西都得献上十分之一;耶稣在谴责他们的假冒为善时曾经提到这一点:“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

 

这正是问题所在。保罗悔改信主之前,曾严格遵守这些人定的规章,但他忽略了更重要的事。事实上,他当时还未体会到那些事的重要性。这是律法主义的通病。它使我们只专注在细节上,结果我们变得越来越死板、顽固,反而对真正重要的事视若无睹。保罗从前也是这样自以为义,其实他对神的义之辽阔毫无概念。他不知道人根本不可能靠自己的义来讨神的喜悦。他明白“恩典”一词,但他不知道神伟大而丰富的恩典之本质,他也不知道自己需要这恩典。最重要的是,他不明白他努力地追求义的行动,反而成了拦阻他靠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得救——的绊脚石。

 

这种情形有一天终于有了改变。保罗启程往大马士革,要拘捕那里的基督徒;他认为这些基督徒是与百姓真正的信仰为敌的。结果他反而被基督逮到了。天上有明亮的光照下来,保罗看见就俯伏在地,双目失明。他听见有声音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徒9:4)。

 

保罗知道这是从神来的显现和启示。所以他问道:“主啊!你是谁?”(5节)。

 

从天上来的回答使他大吃一惊:“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5-6节)。

 

这个启示彻头彻尾改变了保罗的一生。他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在腓立比书告诉我们这次遭遇对他的影响,他将自己在基督所找着的、和从前他处心积虑要靠自己去完成的光景做了鲜明的对照。

 

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

 

3:4-11

 

保罗说在他从异象中遇见耶稣之前,还以为只要靠着承袭来的宗教优势,加上自己的努力,就能讨神的喜悦。

 

第八天受割礼。这声明他出生在真正的犹太人家庭里,而不是改信犹太教的家庭,否则他就得等到成人才受割礼。他也不是以实玛利人,要等到十三岁才能受割礼。

 

以色列族。“以色列”是神选民的立约之名。这个词使保罗能够声称,他继承了一切“约”所带来的利益和祝福。

 

便雅悯支派。所罗门死后所发生的内战,导致全国分裂为北国与南国,当时只有便雅悯支派和犹大支派留在南边,靠近敬拜的中心耶路撒冷。南北两国都远离了神,但南国倾覆的时间比北国大约晚了一百年。位于南国的便雅悯支派饱得了地缘之利。

 

希伯来人生的希伯来人。这等于说保罗是一个具有纯正血统的犹太人,父母双方都是犹太人。作为犹太人,可以享受许多属灵的好处,保罗已经在罗马书9:4-5一一列了出来。“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

 

保罗不仅依靠所秉承的属灵优势,他还仗恃着自己的努力。我们已经讨论过,他是法利赛人。他是一个大发热心的法利赛人,从他极力迫害刚刚萌芽的教会就足以证明。最后,就律法的义说,他至少在自己眼中是无可指摘的。就像所有优秀的法利赛人一样,他分内当做的事,他都做得尽善尽美了。

 

然而一旦他遇见耶稣,知道这一切人为的成就何等空虚,体会到自己距离神所要求的义何等遥远,他就把这一切“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先前的资产如今成了负债。他全数挪到负债一栏。他在资产一栏内写上“惟独耶稣基督”。

 

保罗的见证让我们了解到,为什么像保罗这样的人从未再回到律法主义,为什么他这样积极地鼓励其他基督徒莫重蹈他的覆辙。他不想再犯同样的的错误,他知道那根本行不通。我们也可以了解到,为什么他说得如此斩钉截铁,毫无妥协的余地:“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讨神喜悦

 

保罗信犹太教的时候,他一定相信他的所作所为能讨神喜悦,至少他心中盼望神会喜悦这一切。但他悔改之后,开始恍然大悟:只有这种得自由的生命,这种靠神恩典活在基督里的生命,才能讨神喜悦。

 

每一个信徒都应该以讨神喜悦为目标,而耶稣基督是我们最好的榜样。耶稣公开受约翰洗礼的时候,有声音从天上出来,宣告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参 1:11;路3:22)。耶稣在世上的服侍接近尾声时,曾在山上改变形像,当时再次有声音响起,对彼得、雅各、约翰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他”(太17:5)。

 

耶稣完全得到了父神的喜悦,你若努力效法耶稣,你也会讨神的喜悦。保罗写到他自己的心愿时说:“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林后5:9)。

 

这是你的目标吗?如果是,你就会停止论断其他基督徒,而追求在生活中彰显神的恩典。此外,你会记得你只是一个罪人,单单靠神的恩典得救。明白这一点的人就知道,虽然他们的圣经常识比别人丰富,在实行圣经教导上也较完备,但实际上他们并不比别人略胜一筹。事实是,这些人根本不跟别人比,他们的心只放在耶稣身上。他们知道自己属于耶稣,爱耶稣,他们要别人也认识耶稣,并且爱他。

 

为人称许

 

最后一句颇使人讶异,因为它告诉我们,以这种方式服侍耶稣基督的人,不仅讨神喜悦,而且“为人所称许”。这句话惊人之处在,通常非基督徒不会称许我们。他们常常谴责,甚至憎恨我们。

 

此处圣经似乎有所矛盾。一方面耶稣告诉他的门徒:“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15:18-19)。耶稣又说,

 

人为人子恨恶你们,

 

 拒绝你们,辱骂你们,

 

 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

 

 你们就有福了。

 

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

 

 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

 

6:2226

 

另一方面,保罗也将得人称许列为担任教会领袖的条件之一:“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3:7)。以耶稣自己为例,虽然他“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2:52),但他也被许多人厌弃(赛53:3)。

 

或许有一个例证可以帮助我们解释这困惑。几年以前我们第十长老教会的前任牧师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曾教导基督徒,当如何活在世上而又不与世界同流合污,他这样说:“如果没有人认为你很奇怪或特立独行,那么你一定不是个好基督徒。”有一个朋友听到了这番话,后来很有智慧地补充了一句:“如果每一个人都觉得你很奇怪或特立独行,你肯定不是个好基督徒。”

 

显然我们不必拼命讨世界的喜悦,我们也很难真正讨其欢心。既然这个世界恨恶耶稣到一个地步,甚至将他钉死在十字架上,我们也能确知世界会恨恶我们。一个真正跟随耶稣基督,愿意效法他的品格、真理、爱、尊严的人,必定会使旁观者不得不承认:这个信徒确实活出了一个堪为楷模的生命。他们必能看出基督徒是真诚的。世界无法控告我们假冒为善。

 

我们若对“称许”(希腊文是dokimos)一词做简短的研究,也能帮助我们明白一个认真服侍基督的人所当具备的条件。古时候没有现今这种纸币,一直到中古时期为了国际贸易的需要,才首次有纸币出现。在那之前所有经济活动都是以金子、银子或铜币来交易。当时还没有压铜币的机器,制作铜币时,必须先加热金属,使其熔成液体,然后倒入模型,予以冷却。待其冷却之后,就将铜币四周不规则的边修掉。当然,这种方法并不精确。此外金属本身是软的,因为它不是合金,人们经常刮下边缘的部分保留起来,累积了足够的分量,就再打一个新的钱币。我们知道这个问题,是因为古代的人立了许多法律来禁止这种行为。单单在一个世纪之间,雅典就通过了八十条法律,禁止这一类的事。

 

当然,时间一久,有些铜币就开始损毁,不堪使用。由于它们已欠缺铜币本身应有的价值,往往会遭到商家的拒绝。这种铜币就被称为adokimos,意思是不被称许,或不被认可。另一方面,那些坚持不采用,也不接受这种“缩水”钱币的正直商家,就被称作dokimos——诚实的人。他们的钱币也是dokimos

 

所以保罗用“称许”一词描述跟随耶稣基督的人。从某一方面说,他们是被世界称许的,世界认识到他们的充分价值,因为他们是一群具有真正属灵品质的人。我们记得希伯来文kabod(通常在圣经中被翻译成“荣耀”)的含义之一就是“重量”,基督徒应该彰显出耶稣基督的荣耀,并因此被世界认出来。我们可以说,世界应该能够看出,在基督里的信徒具有真正的份量,他们显露了一种远非世界所能知晓的品质,那也是世界未曾经历过的。

 

可惜很多时候情形却适得其反。英国教会的睿智之士约翰·斯托得在他的作品中,说到有两个英国人搭乘火车,其中一个人发现隔壁车厢有一位乘客似乎是坎特伯雷(Canterbury)城的现任主教。他的朋友说:“不,他不可能是那位主教。”

 

是的,他一定是主教。”那人坚持说。

 

最后他们决定打赌,看看那位绅士究竟是不是主教。定下条件后,坚持那人是英国著名主教的乘客,就驱前探询。谁知那人一听之下,居然勃然大怒,口吐脏话,赌咒起誓自己根本不是什么鬼主教。出面探寻的那人灰头土脸地回到他朋友身旁,告诉他的朋友:“打赌取销了。我没有办法查出他到底是不是主教。”

 

设定正确的优先次序

 

此处经文告诉我们,我们若决心服侍耶稣基督,为他而活,不活在律法主义中,就必须“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但请注意,如果我们得人的称许(虽然不能总是如此,至少要经常如此),我们也不可以此作为我们主要的目标。我们的目标乃是服侍基督。我们必须对事情的轻重缓急有所抉择,设定正确的优先次序。你若企图取悦人,你不可能总是讨他们欢心,你只能偶而得到某些人的称许。更重要的,这样做并不讨神喜悦。你不可把神放在次要的地位。另一方面,你若决心讨神喜悦,就必然能得他的欢心,你甚至可以被一些明理之士所称许。

 

启示录说:“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启1:5-6)。让我们决心好好服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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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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