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6:12-14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我大学时主修英国文学,偏重从埃德蒙·斯宾塞(Edmund Spencer)到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时代的文学作品。由于我所受的教导相当扎实,即使到了现在,偶而我学过的东西还会突然冒出来。我开始研读罗马书6:12-14的时候,就经历了同样的事。浮在我脑海里的是华兹华斯的诗集《序曲》(The Prelude),此书一共有十四册,在第六册里华兹华斯告诉我们,他曾经和一个朋友结伴从瑞士步行越过辛普朗(Simplon)隧道,前往意大利。他们对路况不熟,以致半途迷路,最后来到一个深谷中。在那里他们向一个农夫打听通往意大利的路。华兹华斯这样写道:

 

农夫口中所出的每一个字,

 

经过我的感觉翻译出来,

 

只有一句:我们已翻越了阿尔卑斯山。

 

我开始这一讲时,这段文字不期然地浮现在我脑中。从某方面看,这确实是我们的写照。前面5章半里,我们一直努力攀越有关神救恩的教义之神奇高峰。现在,我们终于跨越了经文最高的山脊,来到了保罗告诉我们当如何回应神行动的部分。

 

换句话说,经过许多详细的讨论之后,我们的行程终于跨过因信称义的崇高教义,来到成圣的教义上。

 

我们已经在上一讲中进入了这一个阶段,因为我们在罗马书6:11看到保罗第一次对他的读者提出劝勉。他告诉他们,要根据先前他所说的,“看”这些事。现在他用“所以”带出四个具体的勉励。由于他前面说的那些话,信徒应该做以下各事:“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成圣原则

 

既然这是罗马书有关成圣的第一个直接教训,我们必须先弄明白它究竟在说什么。因此我们需要先把这段经文当作一个整体,看它在此处究竟教了我们什么有关成圣的原则。然后我们必须以最实际的用语将这些教训运用出来。

 

先从原则开始。这里有什么原则?

 

1. 对基督徒而言(即使是最成熟,最虔诚的基督徒),罪并未死,罪乃是我们一直挣扎对抗的对象。前几讲中,我已经一再用不同的方式提过这一点,现在我仍然在此重复的原因有二:第一,此段经文里清楚提到这个原则。除非我们决心不将自己的肢体“作不义的器具”,否则保罗没有必要告诉我们把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我们必须抵挡罪的原因是,我们都是罪人。

 

第二,有些人似乎有完美主义的倾向,他们或者自称他们里面没有罪,或相信他们里面的罪早晚会自动消失无踪。这种教义不但错误,而且会使那些相信自己的完美,却不时发现自己在与罪挣扎的人深感挫折。

 

2. 罪是在我们的身体里面,或透过我们的身体产生影响。这一点前面尚未提到(除了罗马书6:6)。但它非常重要,值得我们详加研究。我说罪是在我们身体里面,或透过我们的身体产生影响,我的意思不是说,罪在我们里面与我们做对,仿佛说我们并未犯罪,罪是从外头来的。我们当然是罪人,罪不仅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但我的论点是,只要保罗所说的那个新人——神使其脱离亚当,而与基督联合的那新人——在罪上死,罪就再也不能影响我,而只能影响我的身体了。

 

我们不可能看不见保罗在这几节经文中是如何直接而明显地强调我们实际的身体。他在第12节提到我们“必死的身体”,就是我们这个正逐渐朽坏的身体。他又在第13节两度提到我们的“肢体”,就是我们的手、脚、眼睛、舌头等等。罪透过这些肢体做工,用肢体来达成控制我们的目的。

 

3. 罪能在我们里面作王,控制我们的身体。它无法辖制或摧毁我在基督里所变成的那个新人。新的“我”总是憎恶罪,渴望义——他必将得到义,因为神决心将基督圣洁的个性在他的子民里面成形。但罪能控制我的身体。我可能成为罪的俘虏。不然的话保罗就用不着说:“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4. 虽然罪能够在我们里面做王,控制我们的身体,但这不是必要的。换句话说,虽然我们可能“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但我们不必这样做。相反的,如今我们与耶稣基督联合,里面就有他的新生命,可以享有他的能力。套用奥古斯丁的话,我们从前是“不能不犯罪”,现在我们则是“能够不犯罪”。我们确实还常常犯罪,所以保罗勉励我们不要将身体献给罪。但我们已经不是非犯罪不可了。如今我们有能力去选择。

 

5. 这领我们来到最后一个积极的真理上:作为基督徒,我们如今可以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这是整段经文的精髓,也是保罗勉励我们去行的。

 

身体的肢体

 

我们有许多方式讨论成圣这个主题。保罗自己就用了好几个方法。但他在这里用到的方式,恐怕是我所知论及如何过圣洁生活或如何在义中增长的方式中,最实际、最平衡、最实用的一个了。他在第11节给我们一个很容易把握的原则:“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现在他告诉我们如何实践这个原则,那就是用我们的身体。这是什么意思?答案是:好好思想一下身体的肢体,和它们行善或作恶的潜能。

 

心思

 

先从心思着手,虽然我们常常认为,一个人的心思多少可以界定他是怎样的人,所以我们把心思和身体分开,但实际上我们的心思还是身体的一部分;我们要得胜,就必须先从这里开始。我要你们注意罗马书12:1-2,保罗在那里的着墨并不亚于第6章。“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这段经文的开头几乎和罗马书6:12-14的开头一模一样(“所以……将自己献给神”)。但保罗开始细述时,他首先提到身体的部分就是心思。

 

你是否想过,你用心思所做的事会对你成为怎样的基督徒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你用世俗文化的产品来充斥你的心思,你就会一直留在属世而罪恶的光景中。如果你满脑子都是言情小说,你的生活形态就会越来越像那些浪漫小说里的人物。如果你无所事事,整天看电视,你的思想就会像那些肥皂剧的主角,甚至你的行动都受到他们的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你每天用圣经和属灵书籍喂养你的心灵,用虔诚的谈话熏陶它,用圣经的真理来规范和衡量你的所见所闻,你就会在敬虔上有长进,越来越被神使用。你的心思将成为义的器具。

 

几年前,约翰·斯托得写了一本书叫《别埋没你的头脑》(Your Mind Matters),他在其中对“漫不经心的基督徒”深感惋惜。他指出,我们若要在基督徒生活的每一个领域里增长,必须拥有正确的心思。这与我们的敬拜、信心、对圣洁的要求、引导、传福音、操练属灵的恩赐等息息相关。

 

他问道:“神若对我们说话,我们岂能充耳不闻?神若借着基督更新我们的心意,我们岂能不使用它呢?神若用他的话语审判我们,我们岂能不用智慧将房子建立在这磐石上呢?”

 

还有一点:如果基督徒将他们的心思献给神,让他来更新,他们就会以基督徒的身份去思想,去表达自己,并且开始恢复哈里·布拉迈尔斯(Harry Blamires)所谓的“基督徒的心思”。

 

布拉迈尔斯这样写道:

 

现今所谓的基督徒心思已经很罕见了。当然我们还有基督徒伦理、基督徒习惯、基督徒灵命。作为具有道德的人,基督徒采取的是一套与非基督徒不同的规范。作为教会的肢体,他担负着一些非基督徒所忽略的义务和责任。作为属灵的人,他企图借着祷告和默想铸造非基督徒所没有的生命层面。但是作为一个有思想的人,现代基督徒却向世俗屈服了……除了一些狭窄的思想领域(主要是触及到严格的个人行为范围)之外,我们现代的基督徒往往为了心理因素,而接受由世俗心态形成的思想架构,以及一套反映了世俗价值的标准。

 

如果说使用我们的心思在成圣的事上极其重要,(这一点确实是我所相信的)如果真如布拉迈尔斯所说的,“基督徒的心思”在现今已属罕见,那么今天有这么多基督徒与他们四周的非基督徒毫无区别,也就不足为怪了。显然我们若要在圣洁上长进,不论是个人或教会,都必须从这里着手。

 

让我建议你为自己设下一个简单的目标:每一次你读一本世俗的书,就定下目标去读一本好的基督徒书籍,一本可以在属灵上造就你心灵的书。

 

眼睛和耳朵

 

心思并不是我们身体中唯一能接受观念和印象的部分,也不是唯一必须献给神做义的器具。我们也从眼睛和耳朵接受信息,所以也必须将其献给神。

 

你记得亚干吗?他是一个以色列兵丁,曾在约书亚的率领下攻破耶利哥城,但他违反神的命令,暗地里留下掳获的财物,而没有献给神。后来亚干承认,“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贪爱这些物件,便拿去了。现今藏在我帐棚内的地里,银子在衣服底下”(书7:21)。亚干因他的罪而被人用石头打死。这罪是由什么引起的?乃是“眼目的情欲”(约壹2:16)。亚干的眼睛成为作恶的器具,而未作为他在圣洁上成长的器具。

 

今天也一样。社会学家告诉我们,一个年轻人到了二十一岁的时候,平均已受到三十万个商业广告的疲劳轰炸,所有的广告都有同样的假设:人生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寻求个人的满足。电视和其他媒体把物质的东西远远放在敬虔之上;事实上,他们根本对敬虔只字未提。因此,如果你整天看电视,读商业广告,听世俗的广播,你怎么可能在敬虔上长进呢?

 

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不是在大力鼓吹福音派的修道院制度,就是从文化退隐出来,虽然这样做好处远大于坏处。我要强调的是,世俗的影响必须用属灵的事来平衡。

 

你不妨定下一个简单的目标:你花多少时间看电视,就至少花同样的时间读圣经、祷告、上教会聚会。

 

舌头

 

舌头是身体的一部分,我们如何使用它,是相当重要的。主耶稣的兄弟雅各一定常想到这一点,因为他对舌头及其作恶或行善的功能着墨甚多,远超过圣经其他作者。他写道:“舌头在百体里也是最小的,却能说大话。看哪,最小的火能点着最大的树林。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雅3:5-6)。

 

你若不把你的舌头献给神做义的器具,雅各这番话描述的就是你。你不需要做希特勒,就能用你的舌头使世界陷入纷争混乱的境地。只要一句小小的闲话、一个无心的谎言就足够了。

 

你需要做的是用你的舌头赞美神,侍奉神。你可以使用舌头去背诵圣经。你也许能背上好几首流行歌曲,难道你不能用舌头述说神的话语吗?至于敬拜呢?你可以用圣诗或基督徒的诗歌赞美神。更重要的,你应该用你的舌头向别人见证基督和他的事工。这是耶稣给你的使命,他说:“你们……作我的见证”(徒1:8)。

 

你若要在圣洁上长进,这里还有一个目标:你花多少时间用舌头与人聊天,就花多少时间去向别人传讲耶稣。

 

手和脚

 

我们的手脚决定我们做什么,去哪里。所以我们探讨如何将身子的肢体献给神做义的器具时,不要忘了它们。

 

我想到七处相关的经文。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11-12写到,我们当善用我们的手来供养自己,免得依赖别人,“又要立志作安静人,办自己的事,亲手作工,正如我们从前所吩咐你们的,叫你们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没有什么缺乏了。”同样的,他在以弗所书4:28勉励我们努力做工,以帮助有需要的人:“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至于我们的脚呢?保罗在下几章里提到传福音的必要:“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10:14-15)。

 

你的脚带你去哪里?

 

你是否让它们带你去那些否认和亵渎基督的地方?它们是否带你到那些公然犯罪的场合?你是否花大半时间沉溺在世界的声色犬马中,或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场合?在那里,你不可能在圣洁中长进。相反的,你会从义中堕落。要让你的脚带你到那些爱主、服侍主的人当中。当你进入世界时,不妨抱着一个目的:你要服侍世界,为基督的名向世人做见证。

 

你可以设一个目标:每一次你去参加一项世俗的活动,就决心去参加一项基督徒的活动。你参加世俗的活动时,要用你的言语和行动为主耶稣基督做见证。

 

战争与竞赛

 

我们实际上是在打一场属灵的战争,为了我们在恩典中的长进和别人的好处,我们必须持续不断地与罪争战。就像面对战役的军人一样,我们必须在体能上锻炼自己,并且以坚强的意志承担起重任。

 

保罗也这样想,他有时说到战争,要基督徒穿上神所赐的军装(弗6:10-18)。有时说到竞赛,例如提摩太前书6:12,“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以及“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后4:7)。

 

我很喜欢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说的一段话:“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4-27)。

 

最近我看到一个电视广告,宣传某一个品牌的运动鞋。画面显示有六、七个生气蓬勃的年轻人正在锻炼身体。整支广告的画面移动得很迅速,节奏也越来越快。突然之间,一切都停住了,然后有几个字出现在荧光幕上:“采取行动,就在今朝!”

 

这是我对你们的勉励。或许你读罗马书头几章时一直在等待有关行动的指示。现在它们就出现在你眼前了。你已经领受了指示,那么就去做吧!“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你何必接受这么严格的训练呢?不是因为你被强迫,不得不如此,而是因为你已经靠耶稣基督的恩典从罪中得了释放,你甘愿这样做。你想要为基督而活。所以保罗在末了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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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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