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这个流程图可能有助于我们使用前面所学的指导方法应用一段经文。请思考我在流程图中以《使徒行传》2 4445 节为例的分析。

 

 

这节经文说:“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

 

这是对谁说的?作为一个历史事件的记录,它局限于另一个时代和环境。注意下一个问题:该教导(事件)背后的普遍原则是什么?这是历世历代所有社会的基督徒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吗?既然这一行为在此处和更为明显的《使徒行传》433节至511节中的记录是正面的,那么我们至少可以总结出一条原则:在基督徒社群中共享财物或变卖财产,将所得的给需要的人,这不是错误。只有圣经设定了限制或在其他经文中加以谴责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才能被视为错误的。既然圣经没有限制或谴责,那么我们必须承认,这种行为至少在某些时候、对于某些基督徒来说是恰当的。

 

但请注意,路加并没有给出这个行为的明确原因。既然他没有明确提出原则,那我们就不能将它变为规范性的,要求所有基督徒遵行,也不能把它归入图示的最右边(E列),视之为直接陈明的原则。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有更进一步的证据,证明此行为是有限制性的(徒5:4)。圣经并没有要求早期的门徒必须变卖所有的,或者奉献全部甚至部分所得之规定。那么,我们能从这个值得称赞的行为中提取出一个什么正面的原则呢?根据图示(B-D列),它对教义或当代生活的意义是什么?

 

这个例子似乎将慷慨舍己的奉献描述为一种生活方式。对教会成员的物质关怀负完全的责任似乎被视为标准。无疑,这里还有其他原则。当某个原则在圣经其他地方的直接教导得到重申时,就会更加有力。实际上,它们就因此变成了命令。“信靠、顺服”就是一个由原则转变而来的命令,相信神会供应你的一切所需,好让你能够慷慨给予,甚至变卖财产供给他人。我们应该委身于舍己的生活方式,委身于对其他教会成员完全负责的关系(普遍原则,C列)。

 

让我们依照这个步骤分析另外五段经文:《提多书》15节、16节,《诗篇》1213-5节,《马太福音》539节和《使徒行传》18节。

 

《提多书》15

 

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

 

我们从流程图的顶部开始看:这些话的对象是谁?它是对一个特定的人(提多)说的,他和另一个特定的人(保罗)之间有特定的关系。所以,这节经文局限于另一个特定时代或环境,不能当作选立长老的标准。另一方面,将这节经文与圣经中许多直接的教导一并考虑,它对教义和当代生活的意义是:没有负责任、按圣经原则按立的领导人,这样的查经小组或校园团契不是真正的教会。它所要求的回应是,使这样一个团体成为一个教会,或者让其成员加入某一教会,而不用该团契代替教会(普遍原则,B列)。

 

《提多书》16

 

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

 

我们依然从“这句话是对谁说的?”这个问题开始。注意,在 5 节和6 节之间有一个转变:5 节是使徒对提多这位助手的一个特定的指示,6 节则立下了决定什么人符合长老资格的标准。如果将它与另一段对应经文(提前 3:4)一起考虑,就可以看出这节经文显然是针对我们的。它是一个直接宣告,毫无疑问需要我们遵守(E 列)。那些不符合资格的人不应该做长老。注意,我们有必要做一个词语研究,以决定英王钦定本中的 faithful(相信的或信实的)是否应当按照新美国标准译本译作 children who believe(儿女也是信主的)。如果真是这样,那标准就更高了,会将当今大部分长老排除在外!但无论如何,一旦经文的意思被确定,我们就应当以信心接受并遵行(信靠并顺服)其教导。

 

《诗篇》1213-5

 

他必不叫你的脚摇动,保护你的必不打盹。

保护以色列的,

也不打盹也不睡觉。保护你的是耶和华,

耶和华在你右边荫庇你

 

这篇经文是对谁说的?其形式是写给神子民的一首赞美或见证诗歌。它仅仅针对以色列人吗?如果是,对于非犹太人来说,它就应该被归到图示中局限于某一个时代 / 环境一列。新约将这首诗篇与其他见证性诗篇都当作是写给所有神的子民的,包括以色列人。因此,通过圣经自己的解释,这个局限性的教导变成了适用于所有神的子民的普世原则(普遍原则,D 列)。这是关于神和他的儿女的美好真理,应当被完全相信并遵行。

 

 

《马太福音》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这个教导是针对谁的?当然是针对我们(E 列)的,否则我们就有麻烦了,基督的任何教导都无法确切地应用到我们身上。而且,如果基督没有用他的生命和教导揭示出神想要的回应,我们就毫无指望得知神的旨意。看来,这是一个直接的宣告。它的确是。但圣经的其他教导又对它进行了修正。实际上,当基督被人打一边的脸时,他也并没有真的转过另一边来让人打(约 18:2223)。因此,我会将这一教导从直接宣告移到普遍原则:从直接教导中提出的普遍原则(D 列)。换句话说,这节经文明确教导不抵抗。但我们应当将它与圣经中涉及该主题的所有其他教导相联系。它对教义和当代生活的意义应当被信实地总结出来并彻底遵行,相信主会对后果负责。

 

 

《使徒行传》18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这是对谁说的?对我们说的(E 列)。我们怎么知道呢?这段经文似乎只不过与《使徒行传》2 4445 节一样是历史事件。但是,有两个原因显示出它并不局限于当时那个时代或环境:首先,圣经在其他地方明确教导每个基督徒都会被圣灵充满;第二,把福音传遍世界既出自教导,也显明为教会的责任。在流程图中,我会将它归入第二个普遍原则:从历史事件中提出的普遍原则(C 列)。它对教义和当代生活的意义非常明显。当大多数教会将大部分人力和财力只投入到自己的“耶路撒冷”时,就是对这一教导极大的违背。

 

几乎任何一段经文都可以用以上方法分析它在当今的应用。我用了能够体现各种可能性的例子。其实,圣经大多数有关我们该信什么(教义)和我们该怎样行的主要教导都不难理解。圣经中那些直接的教导就足以让我们倾其一生了。然而,所有经文都是神所默示的,都对我们有益处。虽然某个教导的应用可能有困难或争议,但我们的责任是,竭力学习,在神面前得蒙喜悦,做无愧的工人。


返回 本书目录

返回 电子图书馆

返回 首页

去往 研经工具

最后修改于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