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所谓的内在出入 

 

圣经内的历史问题

 

在旧约和四福音书中都有一些平行叙述,但这些叙述的内容似乎并不一致。对于这样的经文,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确定一个应对这类问题的普遍方法还是有益的。我们必须谨记以下五个指导方法。

 

第一,说圣经的字字句句都是由神默示,且其中没有错误,并不意味着每个字词都有必要一样。唯一必要的是,这些字词表述的是事实。

 

例如,一位福音书作者引用耶稣的话时用了“神国”,而另一位却用了“天国”,这无论如何不是错误。神国和天国指的是一回事,两位作者都忠实记录了基督的话。在这方面最清楚的例子要数耶稣在客西马尼的祷告,他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 26:39)。第二次祷告时他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旨意成全”(太 26:42)。这两个祷告并不是每个字都相同,但表达了同一个意思,所以马太接着说“耶稣……第三次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是恰当的,这显明了圣经时代引用的手法—字词无须一字不差地复制,只需准确地表述事实。

 

让我们思考彼得对基督的认信:

这其中有两个引用是错误的吗?不,因为彼得所认信的是一样的。马太显然引用得较为全面,马可引用了要点,而路加则引用了一个总结,但三个引用都是真实的。

 

另一个例子显出更大的差异,却并非不一致。

到底哪些话是那人说的?这些话他可能都说过,一位福音作者选择了他对话的一部分,而另一位则选择了其他部分。另一方面,我们同样可以说这些话都不是他说的。毫无疑问,他说的是亚兰语,他的原话先是被翻译成了希腊文,然后又翻译成我们现在读的英文。从这一点上说,要做到一字不差是不可能的,但是意思是相同的。

 

我们并不认为圣经中的每个记录都必须直截了当、一字不差。实际上,如果证人们在法庭上提供一字不差的证词,他们马上会变成嫌疑犯。福音书作者的叙述各有不同,这一事实恰恰证明了他们各自的诚实和真实。一字不差并非忠实记录的必要条件。这样说并不是将字词和意思分开,真实的意思的确是通过字词表达的,没有正确的字词就不会有真实的意思。但是,正确表达相同意思却可能不止有一种方法。

 

第二,不同作者的写作目的可能有所不同。因此,与个人写作目的无关的许多细节就会被省略。要重现基督的出生、受难和复活,就有必要将不同的记录综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记录。马太提到同钉的两个强盗都讥笑基督(太 27:44),而路加却只提到一个强盗讥笑他(路 23:39)。马太的目的在于强调众人对耶稣的敌对,因此他仅仅提到了两个强盗最初的态度,而这一点随着在十字架上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了。但是,路加的目的却是要突出其中一个强盗的悔改与得救。福音书的作者们并没有编造事实,而仅仅是合情合理地对所记录的事实进行了取舍。

 

第三,基督在不同场合说相似的话(第十五章已经提过)。基督不仅说过相似的话,还做过相似的事。我相信,要不是耶稣本人曾指明喂饱五千人和喂饱四千人是两个独立事件的话,一些释经者就会以为它们是同一件事,进而指出两个记录有出入。

 

第四,在圣经时代,希伯来和希腊文化中书写历史的规则与今天的不同。当时人们用的是日常用语,也少有人觉得有必要像我们当今做法庭笔录那样一字不差。圣经作者当时使用所谓的“现象语言”,即描述事件直观现象的日常用语。精确的科学术语很难用来交流。当圣经作者描述日出时,他的描述并不会比我们提到日出、日落时更具有科学性。同样,当圣经中提到地极时,并不暗指地球是又平又方的。

 

基督谈到芥菜籽时,说它是百种里最小的(太 13:32;可 4:31),他并不是在教授植物学。这就像我们说篮球运动员是最高的人,并不意味着世界上没有更高的、不打篮球的人。这不过是自然的日常用语,用来描述作者和读者都有体验的现象。

 

第五,抄写时有错误。旧约某处记录的数字有时与另一处的不同。希伯来文尤其容易出这种抄写错误,因为希伯来数字是用字母书写的。但是,承认现存的圣经手抄本中有不一样的地方,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假思索地说抄写有错。相反,我们首先应当从其他方面寻找解决出入的办法。

 

虽然这些抄写错误非常少,但在现存的原稿中,确实有为人所知的出入。这就意味着某个手稿出了错。文本批判者的任务就是将这些手稿相互比较,尽可能地确定原稿内容。大部分文本的不同,如拼写的不同,并不影响经文意思。据说,希腊文新约的一页纸就能印得下影响经文意思的所有新约文本差异,而且它们都不影响任何主要教义。现存的旧约手抄本数量不多,因此不容易进行文本比较。但是,当平行经文有出入时,我们有理由假定可能是抄写时出了错。

 

新约对旧约的引用

 

之前我们探讨了新约对旧约的引用,其数量多达 250 处。通常这些引用与旧约出处并非一字不差,其原因是什么呢?

 

1. 大多数的引用出自基督那个时代常用的圣经—希伯来旧约的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新约引用这个版本的方式类似于我们引用当代的英文圣经,因为七十士译本往往是按意思复述,而非字字相对的翻译。

 

2. 通常,新约作者无意直接引用旧约。旧约经文要么被简化,要么仅仅在意思上被复述出来。

 

3. 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神作为圣经的最终作者,有权给出他自己对原有启示的解释或用意。

 

4. 圣经中有一些引用出自经外典籍或者已经不复存在的作品。例如,犹大引用以诺的话说:“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犹 14,引自《以诺一书》)。他还引用米迦勒的话“主责备你吧!”(犹 9),该引用的出处则不为我们所知。

 

教义方面的问题

 

如何处理圣经教导中显而易见的出入已在第十六章中概括。

 

圣经与其他历史记录所谓不一致的地方

 

圣经是有关古代历史的众多书籍之一。当圣经与另一本有关古代历史的书不符时,敌视圣经的人可能会假定另一个记录更准确。但根据我们的前设,我们认为圣经的记载更为准确。即便从反对圣经的角度来看,圣经也是现有的古代历史记录中最准确的。考古学早已证实了圣经的准确性。例如,圣经的批评者一直认为摩西五经的作者不可能是摩西,因为在他那个时代还没有文字。而如今,考古学家发现文字早在摩西以前就出现了。所以,当圣经与其他古代记录产生冲突时,我们只回应:资料尚不齐全,我们会耐心等待。与此同时,我们对圣经的记载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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