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论断

 

论断之罪在高尚的罪里最微妙,因为论断常在热心正义的幌子下大行其道。显而易见,我们保守福音派对天下事观点纷繁,从神学到行为,从生活方式到政治,都是如此。不只观点如云,我们还常常臆断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这就是论断的缘起,我们把一己之见等同于真理。

 

当然,论断不局限于保守福音派,还渗透整个社会,发生于文化分界的两端。动物权利保护者烧毁医学研究中心,极端环境保护人士破坏滑雪场地,他们的行为都是出于论断。有人说“耶稣不开越野车”,这就是论断——不是因为耶稣会开越野车(这不是重点),而是此人仅凭个人观点,就做出教条性或论断性的评述。

 

我成长于20世纪中叶,人们去教堂都穿着庄重。男士穿夹克戴领带(常常是西装领带),女士穿套裙。70年代,男士开始穿着便裤和开口衬衫去教堂,女士穿长裤。好几年来,我一直论断他们:难道他们不敬畏神吗?如果去听总统演讲,他们也这样随便吗?我觉得这种说法很有说服力。

 

不过,我错了,圣经没有告诉我们去教堂应当穿什么。盛装会见总统本是华府文化,如果总统在自己的农场度假时约见你,大概穿牛仔服就可以了。我最后的结论是:敬畏神无关服饰,它关乎人心。耶稣说,真正的敬拜者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父(见约4:23)。的确,便服也许反应了对神的随便态度,但我无法辨识,因此也应该避免仅因为人穿着随便,就贴上不敬神的标签。

 

我也生长于宏伟古典颂歌伴之以钢琴、管风琴音乐的时代。诗乐相应,博大壮丽。对我来说,这就是对神虔诚的敬拜了。现在很多教会中宏大的古典颂歌被现代音乐取代,钢琴、管风琴没落,吉他、鼓乐盛行。我就再次论断了:“怎能用这些乐器敬拜神呢?”但新约时代的教会没有钢琴,没有管风琴,他们就设法用诗、小调、灵歌敬拜神(见西3:16)。我依然比较喜欢年少时教会里唱的音乐,但这只是偏好,不是基于圣经的信念。的确,很多现代音乐肤浅,以人为中心。但也有很多像古典颂诗一样纪念神、敬拜神。所以,我们就不要论断了。

 

我们把一些问题提升到圣经真理的高度。我在其他地方说过,我的最终结论是,圣经在多数情况下教导的是节欲,而不是禁欲。我必须想通这个问题,因为当看到基督徒在饭店里喝酒时,我发现自己又在论断了。在写了节欲的事后,我收到一位女士礼貌而坚定的来信,她严厉地斥责我。她深信我在出卖基督教的道德基石。我理解她的考量,但她没有给我任何圣经证据,这仅仅是她的个人信念。

 

请不要误解,我认为现今社会上普遍酗酒,实行禁酒有很多好处。在其他场合,我可以基于那些考量为禁酒做强势辩论。但本章讲的是论断,有些问题圣经没有谈论,或即使谈论了,也不如我们想要知道的那样清楚。我不过是说,在我亲历的一些事情上,变得论断是多么容易。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14章迎头碰到了这个问题。显然有两件事情估计会在罗马教会里滋生论断:一是素食主义对抗“想吃就吃”的心态,二是守某些日子为圣日的问题。保罗的原话是:“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罗14:5)。

 

只吃蔬菜的人论断什么都吃的人(大概是肉),而那些什么都吃的人可能带着鄙夷,藐视只吃蔬菜的人(见第3节)。双方互相论断。素食主义者以为自己脚踏道德高地,就高扬虔诚的宗教鼻子,俯视什么都吃的人。另一边认为他们有优越的知识,他们“知道”如果感恩地进食,对于神来讲吃什么并没有差别(见提前4:4)。所以,他们都在论断,只是方式不同。

 

今日也有相似的心态,现代音乐的拥护者也许贬损喜欢古典音乐的人,说他们老土,和时代格格不入。一位年轻牧师对我说:“靠着我们的音乐,我们会赢得你教会里所有年轻人。”他们可能像支持古典颂歌的人一样充满论断,只不过是以相反的方式进行。节欲还是禁欲的问题也是如此。我知道,一些人认为喝酒是基督徒的自由,就藐视禁酒的人。

 

我的观点是:我们支持哪一方并不重要,他人的观点若和我们的不一致,就太容易变得论断了。而且,我们还将论断藏于基督信念的披风之下。

 

保罗对罗马的状况有这样的回应:“不论你的立场如何,都不要论断了。”他接着说:“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罗14:4)。保罗基本上是说:“不要企图在主内信徒中扮演神,神是审判官,你不是。”

 

当我们论断那些在偏好、做法上与我们不同的人时,就是狂妄地僭越神仅为祂自己预留的角色。这或许也是耶稣在讲著名的马太福音7:1-5时所想的:“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眼中的梁木会不会是论断的梁木,僭越神角色的梁木?

 

为了表达清楚,耶稣再次使用夸张的手法。从生理上说,人眼里不可能有梁木,但就像在不饶恕人的仆人那个比喻里,一千万银子代表我们对神犯罪的真实程度,眼里的梁木也就代表神对论断之罪的判决。我若没看错,我论断之罪的严重,不在于我论断弟兄,而是因为我在论断弟兄的时候僭越了神的角色。

 

行文至此,我并不是说我们永远不能判断他人的行为和信念。某人的生活方式或行为若明显违背圣经教导,我们说他犯罪就是对的,圣经里也有公然谴责的情况。请看保罗在罗马书1:24-32所描述的道德滑坡,直至彻底堕落。或看看他对“情欲之事”的描述(见加5:19-21),或“末世”的特征(见提后3:1-5)。这些行为明显是罪恶的,若判断为罪恶,我们只不过是同意神的话语,是圣经在判断,而不是我们。

 

说到这里,虽然是按照圣经判断,我们依然可能犯罪。如果我们的判断是源于自义,或我们判断得太严酷,或我们判断的时候怀有吹毛求疵的心态,我们就犯罪了。如果我们谴责他人昭彰明显的罪,而没有认识到自己在神面前依然是个罪人,我们也是犯罪。本书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要帮助我们停止这样做。

 

教义上的论断

 

我们易于陷入论断的另一领域是教义上的差异。今天在很多福音派人士看来教义不是问题,因为教义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还记得那时我反对开放神论——这种神论认为,神既不知道未来,也不能知道未来。一位朋友对我说:“为何烦扰于此呢?我们就不能单单爱耶稣,彼此和谐相处吗?”

 

然而,我们很多人知道教义很重要;亦由于我们相信这一点,就易于陷入论断的罪。例如,神为我们代赎的教义和与之互补的因信称义的教义,对我来说都是关键教义。可以这么说,我会在这种教义上划出明显的界限:“无论如何,绝不妥协,不用多说!”但有些作家、老师自认是福音派,却否认基督的代赎。他们认为基督没有为我们的罪付上工价,代替我们死。相反,祂上十字架,仅仅是为了成为我们遭受苦难时的榜样。又有人贬低基督在十架上的死,说不应该关注基督的十架,而应当注重祂的生平,跟从祂生时的榜样。我在布道或讲话时,只要可以于此发挥,就反驳这些人的观点。我认为我这样做是对的,但需要坦白,我有时会陷入论断的罪。我强烈反对他们的教导,有时甚至把他们妖魔化。我也认为不只我一个人犯这样的罪,在福音派圈子里我也观察到其他人的论断。因为我们如此坚信纯正教义的重要性,我们就容易对持异议的人吹毛求疵。分歧应该表达出来,但表达的时候不能沦为人身攻击。

 

批判心态

 

大多数人时不时陷入论断之罪,但还有一些人会不停地论断,这些人有(我称为)批判心态。他们在所有事上、在一切人中寻找和发现不足。不论谈论的话题是什么,比如人、教会、一件事情、任何事情,他们都以毁谤结尾。我写的不是理论上才有的人,我曾经和这样的人相处,与他们在一起没有什么喜乐。

 

在前面的章节里我提到过某些可接纳的罪,比如自私、急躁、愤怒,我们在家里往往会比在公开场合(特别是在基督教的公开场合)更自由、更随意地表达出来,论断的罪也是如此。有时配偶(不论是丈夫还是妻子)可能不厌其烦地揪出对方或孩子的过失,被这样不断地批评之后,被批评的人就会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朋友告诉我,一位女士在中上层基督徒家庭长大,父亲极为挑剔,特别是对她这个排行第二的女儿。她渐渐成了一个“什么都做不好”的人,至少我们听到她被父亲训斥的时候会这样觉得。但是,父亲越是批评她姿态不正,她的腰板就越弯;越是说她没有眼目交流,她的目光就越呆滞下视。如果这位父亲是为了“她的益处”反复贬损她,后果只有一种,那就是他的预言会成为现实。她觉得父亲的批评模式是一种拒绝,她就把自己看成废物。成年后,她的第一需要、第一目的就是寻找可以接纳她的人,她的“朋友”很快就学会了如何利用她盼望被接纳的需要。这位父亲死的时候认识到自己的罪恶,他因为自己的批判心态,泪流满面地向女儿悔改。但一切都晚了:她已经悄悄地成了荡妇和瘾君子。

 

这是个极端的例子,说明从批判心态、论断心态所出话语的毁灭性。我们周围有很多证据述说着这种罪的罪恶。常言道:“好话十句,不解坏话一行。”那么,让我们检查自己,或者最好请别人检查我们:我们有批判心态吗?我们是否不断地寻找他人的缺陷,特别是自己家人或教会成员的缺陷?

 

最后,我猜想一些朋友也许不同意我在这一章里所说的事情。也许有人认为去教会穿什么衣服或我们唱什么颂歌不是偏好问题,对他们而言这些都是信念。我尊重他们的想法,也根本不想改变他们的信念。

 

我希望像保罗那样,他在罗马纷争的事上采取了类似的立场。保罗没有试图改变任何人的信念。相反,他说:“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罗14:5)。这样的说法使很多人不舒服。我们不喜欢在有关基督徒行为的问题上模糊不清。我们很难接受这样的说法:某人的观点和我们不同,却都为神所接纳。但这的确是保罗在罗马书第14章所讲的。如果认真地看待保罗的话,怀着谦卑的心持守信念,就可以免于论断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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