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服的妻子

 

这在现实生活中是怎样的呢?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中的命令如何转换到两千年后的生活?

 

我们可以这样总结妻子在婚姻中的责任:妻子们,要用支持、尊重、跟随丈夫如同跟随主的方式顺服自己的丈夫。让我们更详细地来看看这句话。

 

请注意最后一个词组“如同跟随主”。遵守这条命令的动机是顺服基督。作奴仆的要顺服自己属世的主人,如同顺服基督(弗6:5)。儿女要在主里顺服自己的父母(6:1)。妻子也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5:22)。做敬虔、被圣灵充满的基督徒妻子,其中的一个方面就是顺服。

 

但我们必须小心。“如同跟随主”并不意味着妻子必须完全像顺服基督那样顺服自己的丈夫。保罗从未称妻子是丈夫的仆人,像他称自己是基督的仆人或奴仆(doulos)一样(罗1:1)。基督有至高的绝对权柄,其他权柄都只是衍生的(derivative)。因此当保罗说妻子应当凡事顺服丈夫时(5:24),我们必须让圣经来解释圣经。这里的“凡事”并未推翻《以弗所书》中的所有其他命令。妻子不应当仅仅因为丈夫要求她去偷盗、争吵、毁谤、沉溺于各种污秽中,她就得去这么做。丈夫的权柄不能胜过基督的权柄。在顺服丈夫、父母、主人、政权的同时,我们不应当悖逆神(徒5:29)。

 

但我们不应当把保罗实际上所说的理解反了。他的确命令要顺服,这并非基于要改变文化,甚至不是基于丈夫的爱。他的命令是基于两项不变的神学原则。第一条是,丈夫是妻子的头。第二条是,“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5:24)。因着这两个事实——在创造秩序中丈夫拥有头的身份,以及基督和教会之间的类比——妻子应当甘愿地(freely)顺服自己的丈夫。

 

我们不要忽视了甘愿这个词。这条命令针对的是妻子而不是丈夫。圣经从未教导男性要顺服妻子,却教导了女性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种顺服是甘愿的,绝不是强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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