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2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

3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

4恶人并不是这样,乃像糠秕被风吹散。

5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

6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

 

诗篇1:1-6 

 

诗1篇是诗篇集一个适切的导论,其中总结了人类所面对的两条道路,就是义人的道路和恶人的道路。由于这篇诗强调两种生命的道路、在诗中使用明喻、宣告祝福和提出以神律法为中心的充实生命,所以被列为智慧诗。这篇诗的主题,在整个诗篇集里重复出现。

 

这首诗描述那蒙福之人拥有的是按照耶和华的话语而活的生命,是未受玷污、丰盛的生命;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不敬虔的人,他们必定灭亡。

 

(一)有福的人(1:1-3)

 

1:1  诗人以一种三步曲的表达方式,描述那有福之人的生命:他不从恶人(不敬虔的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嘲弄者)的座位。借着每一个平行组合,表达的措辞变得更为强烈。这句话层层递进,从受到不敬虔之人不经意的影响,发展到在他们嘲弄义人的事情中与他们勾结。一个受这种邪恶影响的人是“有福”的;换言之,他与神有正确的关系,也因此享受到灵里的平安和喜乐。

 

1:2   敬虔的人不受不义之人影响,却反复思想的神的话语。思想神的话包括研读和记忆。这里提及喜爱一词,表明唯有人渴望这样做才能做到。诗人从神的律法中找到指引,而不觉得它是苦差事。

 

1:3   凡喜爱靠着神的话生活的人,都会得着丰盛的生命。借着这果实累累之的象征,诗人宣告义人所作的都必昌盛(参92:12-14)。但有两项条件是必须注意的:第一,那果子(即“昌盛”)是按时候结的,而不一定在种植之后就立刻结出;第二,敬虔人所做的事情受到神的律法(1:2)支配。所以,如果一个人思想神的话语,他的行动必然是敬虔的,而他受神支配的一切活动也必然昌盛,换言之,他必定达到神所命定的完满当中。

 

(二)恶人(1:4)

 

1:4 与有福的人形成强烈对比的(1节),就是不敬虔的人。希伯来文rāšā‘常常被译作恶人(参1、5-6节),但它也有大奸大恶的意思。被描绘为rāšā‘的人,都不在与神立约的关系中,都不是敬虔人,只按照自己的情欲来生活。他们可能会做一些仁慈和慈善的工作,但在神看来这些并没有永存的价值。

 

诗人将恶人比作糠秕。在簸扬谷物的过程中,那些没有价值的谷皮会被风吹散。这样的情况与那多结果子(参3节)和有价值之义人的情况形成强烈对比。

 

(三)审判(1:5-6)

 

1:5 根据敬虔人和恶人之间的对比,诗人写道,神在审判的时候必将义人从恶人中分别出来。义人就是那些借着圣约与神有关系的人,他们靠着他的话语生活,并做出有永存价值的事情。神要把义人和罪人分开,就好像人把麦子从稗子中分出来一样。

 

1:6 耶和华对人的认识,形成了这一审判的基础。耶和华“保护”(新国际译本,直译为知道义人的道路,这句话对照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这个反义平行体短语就很好理解了。在审判的日子中,人得救等同于人被神所知道(参太7:23)。诗篇1章6节“义人的道路”与“恶人的道路”形成鲜明的对比。“道路”是指人整个的生活习惯,其中包括它所跟从的指示及其产生的结果。不敬虔之人那无价值的生命,必不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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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艾伦·罗斯(Allen P. Ross)

本文选自《信徒圣经注释——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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