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面对的两大压力

 

身为父母,我们承担的责任,因着摆在我们面前的两大压力变得越发艰难。因为这些挑战无处不在,所以我们先要更加详细地察看它们,然后再开始学习以弗所书6:4

 

外部的文化压力

 

身为父母,我们面对的第一种压力是外在的——周围的文化带给我们家庭的影响。以前的时候,生活大体上是以家庭为中心,外部世界对儿女的影响微乎其微。但现在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

 

以前的时候,一家人常有大量时间陪伴在一起,大部分活动都是围绕家庭展开。吃饭、活动、参加教会和学校生活大体上都是集体方式。父母在儿女的生命当中是最重要的影响力量,他们是主要的输入来源,儿女在多大程度上接触外部世界,父母可以掌管得住。他们确保孩子学到的东西,符合孩子的年龄和能力,用来处置某些问题。换句话说,儿女接触的东西处在控制之下,这是一件好事。

 

然而,现在却不是这样了。纽约大学沟通艺术系已故教授和主席尼尔·波茨曼(Neil Postman)在《童年的消逝》(The Disappearance of Childhood)一书中论到这种现状。[1]波茨曼阐述了一个论题,就是童年作为人类成长过程的一个独特时期正在消失的观点。

 

举例来说,在波茨曼观察到的现象之中,有一个就是过去的儿童穿的衣服大不相同,现在则尽量追求与成年人穿得一模一样。小孩看见父母和其他成年人穿的衣服,很想模仿他们的潮流和时尚。

 

儿童玩的游戏也有了变化。过去的孩子常常自己发明游戏,然后在一起玩耍。小孩玩的时候,纯粹是为了其中的乐趣,他们的游戏通常都是把童年的奇妙想象力表达出来。

 

但这已经改变。举例来说,今天好些儿童体育比赛都是模仿成年人的比赛,配有系统的组织、特殊的费用、复杂的装备。这些比赛与其说是为了孩子的乐趣,倒不如说常常是为了维护父母、教练、以及其他相关成年人的自尊。他们营造一种无处不在的竞争氛围,给孩子施加很大的争胜压力,而不仅仅是为了乐趣。

 

然后就是整个电子游戏的事情,好些游戏占用了大量的时间,而且相当昂贵。这些游戏常常是一个人玩,也就意味着减少了与其他孩子的互动。

 

过去的社会常常持守一种观念,认为孩子应当受到保护。要按照适合他们年龄段的做法教导和爱护他们。向他们提供的信息有规定的数量,并不会叫他们过早接触到那些尚未装备好,应付不了的知识。有一些事情不叫儿童接触到,是因为他们尚未预备好接受这些东西。

 

但这一切全都已经改变——起先是广播和电视,随后的因特网和社会媒体更是变本加厉。现在的儿童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观念和信息,不论他们是否有能力应对这些东西。社会提供的东西,不论是最好的还是最坏的,一概都能轻而易举地随手获取到。

 

波茨曼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评论说,电视节目接收起来具有不加区别的特性。也就是说,它并未在成年人和儿童之间进行任何区分处理。因特网也是如此。电视和因特网这两种东西对我们的孩子产生着无处不在的影响,使他们接触到我们这些作父母的不愿他们看到的内容。

 

说到人生当中的某些问题,过去的儿童常常毫不知情,天真无邪。但在今天的电子环境当中,已经丧失了这份纯真。孩子接触到的观念和内容,是他们的头脑和情感尚未预备好应对的。这个败坏的世界,连同它的错误概念、错误欲望、错误行为和错误态度,对儿童发起猛烈攻击。儿童处在形形色色的负面影响之下,最终把严重的问题带到家庭当中。

 

我们从犯罪统计数字就能看出,这一切都已得到证实。从前在1950年,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率,是14岁或14岁以下儿童严重刑事犯罪数目的215倍。这一年全年算起来,共有170名儿童因严重刑事犯罪被捕。从百分比上来看,儿童的严重刑事犯罪比例,仅仅占到0.0004%[2]

 

1950年至1960年之间,美国各地的家庭第一次购买到电视机。随着电子媒体的影响力渐渐显现出来,我们注意到,到1960年的时候,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率的数目只有儿童严重刑事犯罪率的8倍。在短短十年当中,这一比率从215:1上升到8:1。到1979年,这个比率变成5.5:1。这还仅仅是严重刑事犯罪。在同一时期,儿童触犯的较轻微罪行增加了百分之8300[3]我们现在随时都能听到,因触犯严重罪行而被捕的儿童年龄越来越小——这些罪行包括抢银行、强奸、甚至一级谋杀。

 

这一切的变故,是因为我们的儿童所处的社会,它的心理和社会环境已经弱化了成年人和儿童之间的差异。随着成人世界以各种可以想见的方式向儿童自行敞开,那些幼小的人势必就会越来越多地效法成年人——不论好坏都一并效法。

 

成年人的淫乱和瘾好也是这种情况。青少年怀孕泛滥成灾,酗酒和吸毒广为流行,不但是在青少年中间,甚至在13岁以下的人中间也是如此。我们时不时会看到一些报道说,只有1213岁的女孩就已生孩子,甚至还不到10岁的孩子就在酗酒或吸毒。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的儿女过多接触了不适宜他们的事物。

 

这样,我们对父母面对的挑战就有了一些概念,晓得那些外部文化影响可能会对儿女造成伤害。

 

堕落人性的内在压力

 

我们的家庭本来就承受着这一切的外部压力,再加上源自儿女自身心里的内在压力,就更是雪上加霜。虽然说我们的孩子在生命的起先阶段,在某些问题上有一定程度的天真和幼稚,但要说到罪恶,他们生来却并不清白。我们的儿女生来就是罪人,各样为人所知的罪,它的种子都深深栽植在每个儿童的心里。

 

有一种常见的观念认为,我们这些作父母的若是不尽本分,儿女就有可能把他们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但事实却是,儿女生来已经就是乱七八糟的生命状态。问题的根源,并不是随着他们渐渐长大,可能在灵性上随波逐流,在道德上偏离正路。相反,他们原本就是堕落的人,罪的冲动已经植根在他们的性情之中。

 

儿女来到世上,并不是为寻求神和公义。相反,他们生来就是为了追求满足罪恶的欲望。一旦有机会,儿女就必将这些欲望表达出来。人的自然喜好,从他们出生的时候起,就是为了犯罪。罗马书3:11-12说:“没有寻求神的……没有行善的,连一个都没有。”

 

我们一听到大肆屠杀的人、恋童癖者、强奸犯、以及终身显露出顽固犯罪行为的人,常常就会问一个问题:“他们小的时候,父母是怎样对待他们的呢?”我们就会认定,那些刚硬的犯罪分子是在一种身心受虐的环境当中长大的。虽说可能会有这种情况,但与其说问题在于父母确实做过的事情,还不如说是因为他们没有做到的事情。

 

那些人转向犯罪成性的生活,是因为他们不过是在随从自己罪恶本性的自然流程。儿女做错事的时候,父母若是既不管教,也不惩罚他们,就是敞开大门,任由儿女将已经住在里面的败坏本性充分表达出来。倘若父母不进行合宜的训诫和影响,倘若缺乏那种属灵的引导,带领儿女从罪中悔改,接受基督作他们的救主,就有可能发生这种事情。

 

有人认为孩子生来本是无辜的,圣经却清楚无误地否定了这种观念。举例来说,我们在诗篇58:3-4看到:“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他们的毒气,好像蛇的毒气。”这里说的并不是人类中间某一群败坏的人,好像圣经通常专门把这一类的人命名为“恶人”。它描写的是亚当堕落之后全人类的光景。“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8:21)“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23节)“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

 

就连最受人敬重、最讲原则的人也处在堕落和有罪的状态,并且在他们内心有犯下各种各样罪恶的潜在能。大卫王在诗篇51:5说:“我是在罪孽中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大卫的意思并不是说他是私生子;而是在宣告说,自从怀胎的时候起,他就是一个罪人。这是一个有罪之人的告白,他承认自己是一个全然和彻底败坏的人。他的性情本身就是喜爱犯罪。

 

简而言之,人从母腹当中生出来的时候就是恶人。他们生来就是说谎的。他们的言语和行为就像蛇的毒牙发出来的毒液。

 

箴言22:15说:“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换句话说,愚蒙已经是孩童本性的一部分,已经迷住他们的心。身为父母,我们的职分就是训导、劝诫和管教他们,使他们学会行正直的事,弃绝内在的、属肉体的犯罪冲动。[4]

 

认识儿女全然败坏的本性,是帮助他们踏上正直生活之路的根本。虽然说教导他们道德品格,惩治他们的错误行为,这样做有可能使他们处在某种程度的约束之下,但归根结底你要做的事,还是确保他们走出黑暗归向光明。你愿意看到他们的内心被基督改变,不再喜爱犯罪,而是爱慕公义。不再想顺从他们的邪情私欲,而是愿意将荣耀神的事表明出来。

 

正因如此,养育儿女方面有好些实际问题——比如说,你采用哪种时间表来安排他们白天和夜里的睡眠——其实并不怎么重要。不论哪种安排办法、训练技巧,或者培养计划,都不能除掉儿女内心的罪。身为父母,你在所行的一切事上,都应当全心全意地引领儿女,使他们接受耶稣基督改变人心的恩典。神赐给我们的,并不是小小的天使,要我们小心翼翼地照料,免得他们受到败坏。他们已经是罪人,需要引导他们得救,信靠基督。

 

甚至连世俗世界也在某种程度上认识到,儿童更容易选择错误的事,而不是正确的事。心理学家、儿童保健专业人士、教育家、以及其他世俗权威人士,这些人怎样回应呢?他们告诉我们,问题在于我们的儿女得到的自尊不够。行为不检点的孩子只不过是反映出,他们缺少足够的自爱,或者缺乏足够的自我价值感。他们需要把自己看作良善、尊贵和美好的人。他们需要更加看得起自己。所以,孩子做错事的时候,我们不应当说他们做得不对,更不应当惩治他们。相反,我们应当勉励他们;我们应当说:“你需要照着自己的真实样子,爱自己,接纳自己。”

 

但这种方案无异于火上浇油,因为年轻人原本已经有犯罪的喜好——包括以罪恶的方式爱自己的倾向。挑旺他们堕落的自我本性,只能是怂恿他们随从自己走向毁灭的倾向,随心所欲地去行感觉良好的事。我们非但没有勉励儿女好好长进和改善,反倒许可他们操练自私自利,任意妄为。

 

今天所谓自尊的准则极为盛行,我们发现它深植在流行文化的各个层面。在好些自我修养的书籍、流行电视节目、当代歌曲、励志讲座、教育课程等等东西当中,它是主导信息。正因如此,有一些儿童运动联赛设立起来,为的是谁都不会输(既然如此,也就谁都不会赢了)。正因如此,许多学校采用的评分制度,是为了确保谁都不会不及格。事实上,有些学校采用的一种自尊技巧称为“富有创意的拼写”。当一个孩子拼写错某个字的时候,不去指正他,因为担心这样做会扼杀他在书写方面表达自我的能力。(我承认我上小学的时候也练习过创意拼写,但以前那时候,我的老师当中似乎没有一个人欣赏我行事背后的创意天才。)

 

自尊运动成就的一切,就是告诉人说,无论他们如何表达自我,都可以感觉良好。这种信息只能怂恿失控的行为。它告诉小孩说,他们尽管随心所欲地行事,依然可以感觉万事大吉。这样就为我们塑造出一代人,无论他们内心存有何等自私的欲望,都驱使他们追求个人满足。但圣经对自尊、自爱、以及其他一切不同形态的自我中心,没有一句积极的评价。相反,圣经教导我们认自己的罪(约壹1:9);舍己(路9:23);看别人比自己更重要(腓2:3);将基督以身作则表明的那种谦卑和自我牺牲培养起来(5-8节)。

 

这样看来,说到养育儿女,父母面对两方面的巨大压力——败坏的世界强加在孩子身上的外在压力;以及孩子内心的败坏本性造成的内在压力。对付不好这些压力,结果就必定是悲剧。

 

有了前面这些背景知识——既已晓得全然败坏的教义是保罗神学的根基性原则,又晓得这位使徒何等彻底地藐视世俗的价值观——纵然以弗所书6:4对父亲提出的这条忠告是由一句话组成,我们也能珍视它的深刻简洁性:“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1]尼尔•波茨曼《童年的消逝》,Neil Postman, The Disappearance of Childhood (New York: Delacorte Press, 1982)

[2]同上,134

[3] 同上

[4]怎样管教儿童才是最好的,这是现今一个大有争议的问题,尤其谈到父母体罚儿女是否得当这一方面,更是如此。何为本于圣经的管教呢?要想更多了解这方面的指导原则,请访问“愿恩典归于你”(Grace to You)网站,阅读我的文章《在反体罚的文化当中如何为人父母》,链接地址是http://www.gty.org/resources/articles/A216/Parenting-in-an-AntiSpanking-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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