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2:1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罗马书12:1末了一句话的希腊文有些含糊,它也有很多不同的翻译。例如“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就有两种不同翻译。翻成“侍奉”的那个字,其名词是latreia,同时有“服侍”或“敬拜”的意思。latreia的复数甚至可以指仪式或责任。但与它相连的那个形容词logikos具有两种含义:属灵和合理,它与名词并列时就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意思。

 

其中一个意思在英王钦定译本中被保留了下来:“你们合理的侍奉。”较新的翻译是“你们属灵上的侍奉”,这是新国际译本(NIV)的译法。

 

究竟应该是“属灵的侍奉”,还是“合理的侍奉”呢?有一个答案是,希腊文实际上同时包含了这两种观念:“属灵的侍奉”就是“合理的侍奉”。但如果一定得做选择的话,我比较偏向约翰·慕理的观点,他认为“从字面上看,译作‘合理’或‘理所当然’较妥”。英文的logical 一字即来自logikos,指“可以推理的”。既然保罗于下一节讲到基督徒的“心意更新而变化”,此处译作“理所当然”,也是很贴切的。

 

所以保罗实际上是论到一件合理的事,他认为他在此处劝告我们将身体当作活祭献上,是再合理不过的了。

 

此外,我们应该以合理和专心的态度侍奉。莱昂·莫里斯这样说:“此处的侍奉是以敬拜的角度来看,使徒说它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我们以全心、理性、智能所献上的敬拜,所以必蒙神悦纳。它与呆板、机械式的敬拜是对立的……‘理所当然’一词教导我们的功课是,除非我们用专一、理智、虔诚的态度来侍奉神,否则我们就不合乎圣经所谓‘属灵’的标准。”

 

要明白这段话,我们必须比较两件事。第一,我们必须知道神所要求的侍奉是什么。第二,我们需要明白为什么这种侍奉是理所当然的。

 

把我们献给神

 

关于第一点,其实我已经花了不少时间解释此处究竟是指哪一类的侍奉。它涉及到保罗所说的“祭”。稍早我们探讨它的细节时曾看见它包括了三件事。第一,它必须是活祭。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以活跃、持续的服侍方式将生命献给神。第二,它包括将我们的身体献给神。换句话说,我们必须让神使用我们的心思、眼睛、耳朵、舌头、手脚,及其他肢体。第三,我们必须圣洁。我们再一次看到,我们若这样做,所献给神的祭就能讨他喜悦。

 

当然,我们的问题是,我们不愿意把自己献给神。我们可以献东西给他。比较起来,献金钱给神要容易得多,虽然我们常常在这方面也不够慷慨。我们也情愿参与一些慈善工作,却不肯奉献自己。然而我们若不献上自己,其他一切“礼物”对全能神来说都毫无意义可言。

 

你若不献出自己,神就不要你的金钱或时间。明白了这一点,你才能真正了解基督徒生活的意义。你是耶稣代死的对象,你是他爱的对象。所以圣经说到合理的侍奉时,显明你就是神所要的。你若用别的东西来代替这最重要的祭物,就未免太可悲了。

 

创世记第32章记载雅各重返故乡的故事,是一个极佳的例证,说明我们常常想用东西来代替自己。雅各二十年前从父亲以撒那里骗夺了本属于他哥哥以扫的祝福,以扫发誓赌咒要夺取他的性命,雅各只好逃往异乡。二十年是一段漫长的岁月,雅各逐渐淡忘了他哥哥的恐吓。然而一旦他决定返回老家,正如这一章所描述的,往事又历历如绘,重现眼前。他越来越对可能发生的情景感到恐惧不安。

 

雅各向着迦南前进,后面有舅父拉班追赶,前面是久违的家园,他一路上有不少时间沉思。想起以扫从前对他的威胁,他跨出的步伐似乎越来越沉重。最后他来到雅博河边,那儿是他哥哥产业的边界。他望向河对岸以扫所住的地方,不禁胆战心惊。如果他能转身逃跑,他一定会那样做。但他已无后路可退,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他该怎么办呢?

 

首先他打发仆人前去窥探,看看以扫是否在那儿,或许这能提供雅各一点概念,知道如何应付将临到的情况。仆人没走多远,就碰到了以扫,他正要来迎接雅各。不幸的是,他后头还跟着四百个人。从雅各的观点看,这可是一支庞大的军队,他只能做最坏的猜想——以扫是来寻索他性命的。他脑筋动得飞快,立刻决定将他的家人、仆婢、牲口分成两队,万一以扫击杀其中一队,另一队还有逃生机会。

 

如果雅各正好在以扫击杀的那一队中,可怎么办呢?

 

雅各想了一会,觉得这并非良计,于是他决定用礼物去安抚以扫。他先差遣仆人送去两百只母山羊做礼物,他吩咐仆人说:“我哥哥以扫遇见你的时候,问你说:‘你是哪家的人?要往哪里去?你前头这些是谁的?’你就说:‘是你仆人雅各的,是送给我主以扫的礼物,他自己也在我们后边’”(创32:17-18)。

 

然后他打发另一组仆人带着二十只公山羊前去,他也吩咐他们同样的话,说这些牲畜是雅各的,送给以扫做礼物,雅各随后就会到。

 

万一以扫不满意呢?雅各决定再送两百只母绵羊和二十只公绵羊。然后他又送去剩下的部分:“奶崽子的骆驼三十只,各带着崽子;母牛四十只,公牛十只,母驴二十匹,驴驹十匹”(创32:15)。每一批礼物都有仆人负责,都从雅各得了同样的嘱咐。那是一个壮观的画面——雅各的牲口成群地沿着沙漠迎向以扫而去。

 

还不止如此。雅各送走了牲口之后,又差遣较少得他欢心的妻子利亚和她的儿女先过雅博河,后面跟着他所喜爱的妻子拉结,和拉结的孩子。接下去就是雅博渡口。排在最后的才是那个已经吓破胆的雅各。

 

如果他知道“所有全奉献”那首诗歌,大概也会跟着唱。他所有的牛、羊、骆驼、驴子都奉献了。他献出一切,唯独没有把自己献出来。我们有些人也是如此。我们告诉神,我们会给他一点时间。我们志愿在教会中帮忙。我们奉献金钱。但我们却不肯献上自己。

 

那一晚天使出现,和雅各摔跤,迫使他顺服。从那一刻起,这位狡猾、顽固的雅各焕然一新,仿佛成了另一个人。天使何时会来与你摔跤呢?他一定得这样做吗?

 

为什么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不要等天使来。让我们现在就对付这件奉献的事。我们来看为什么侍奉神是理所当然的。

 

1. 由于神已经为我们所做的那些事,所以侍奉他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在本卷的第180讲开始讨论罗马书第12章时就已经触及这一点了,因为本来罗马书最后这一大段的起头,就用“所以”一词将这一点标明了。“所以”是指保罗前面所说的一切话。他前头讨论到我们这些罪人的需要。我们是在神的愤怒之下,正走在通向灭亡的下坡路上,无法自拔。保罗指出,我们甚至不想救自己。我们不但不去亲近神,他是我们唯一的盼望,我们反而逃避他,甚至压抑神借自然界所启示有关他自己的真理。

 

但神并未任由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他介入人类历史中,借着耶稣基督的工作拯救我们,并用圣灵使我们明白耶稣所完成的事,使我们承认自己的罪,相信他,得拯救。神又让我们与基督联合,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这是保罗在前面十一章里所解释的内容。现在他来到第12章,他说:“看看神为我们所做的。你将自己献给这样一位完全为你牺牲的神,岂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让我问一些个人的问题。你是否真相信耶稣基督?你相信他能拯你吗?圣灵是否使你在耶稣基督里活过来?若是如此,你把自己献给他,岂不是理所当然的吗?还有什么比用这种方式全心侍奉神更合逻辑呢?

 

2. 由于神继续在做的事,所以我们侍奉他是理所当然的。基督徒的救恩不仅是一件过去完成的事,它也是现今的事,因为神继续在那些相信耶稣基督的人身上做工。虽然要在生活中做出改变,打破不好的习惯,重新建立新的思想方式,讨神喜悦,并非易事。但这正是神在我们里面所做的,也是此段经文的重点。神开始的事,他绝对不会半途而废。他既然开了头,就必定会完成。他正这样对待你。所以我们若反对神的旨意,就未免太荒谬了。唯一合理的举动就是加入神的计划,让他完成他打算在你身上成就的事。

 

3. 由于侍奉神乃是神对我们所存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所以我们侍奉他是理所当然的。这一点给罗马书12:2埋下伏笔,那里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基督徒常常对如何去发现神的旨意感到困扰。这方面的辩论很多,我稍早讨论第8章时曾提过一些。依我看来,显然神对我们的一生预先都有一个计划,因为万事都是他预定的。难处在他并未将这些计划启示给我们。那是神隐藏奥秘的一部分,我们无法知晓。虽然这些细节我们无从得知,但一些普遍和重要的事却是我们可以知晓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件,就是神愿意我们都有基督的样式。

 

这是罗马书8:28-29的意思:“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这也是罗马书12:2的含义。

 

有时候我们会觉得神的旨意艰深难懂,不合情理。保罗纠正了这种错误的想法,他用三个形容词来描述神的旨意之性质。

 

它是善良的。神是一切悟性的主。如果神说他的旨意是善良的,他是指着他自己的善良而说。他的意思是,他对我们的旨意是最美好的。

 

神的旨意是可喜悦的。这是指既然神一定喜悦他自己的旨意,所以我们也会喜悦他的旨意。不要说神的旨意很难懂,或不合理。你若这样想,是因为你尚未完全降服在他的旨意面前。那些肯顺服神的旨意,肯将全人献给神的人,就会发现神是最可喜悦的。

 

最后,保罗说神的旨意是纯全的。没有人能再添上什么了。我们的方法都不完全,总有改善或订正的空间。神的方法是完美的,不能在其上添加什么了。因此,你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侍奉神,这岂不是世上最合情合理的事吗?

 

4. 由于神配得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因此我们侍奉他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在启示录4:11读到:

 

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

 荣耀、尊贵、权柄的,

因为你创造了万物,

 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

 被创造而有的。

 

然后我们读到启示录5:9-10如此论到耶稣:

 

你配拿书卷,

 配揭开七印,

因为你曾被杀,

 用自己的血

 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

叫他们归于神,

 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

 在地上执掌王权。

 

还有启示录5:12

 

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

权柄、丰富、智慧、能力、

尊贵、荣耀、颂赞的。

 

这是长老、四活物、天使、整个蒙赎族类的见证。表示神配得一切尊荣,包括我们所能献上最好的东西。

 

你是否相信这一点呢?

 

这是问题症结所在。我们若相信,就会觉得为耶稣而活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也愿意这样作。但很多时候我们口里说,“耶稣配得一切尊荣。”但外面的行为却是另一个样子。我们口是心非,言行不一。另一方面,如果你真的为他而活,将你最好的献给神,你就能见证神实在是一位伟大的神,他配得我们将最好的献给他。

 

5.由于只有属灵的事可以垂诸永恒,所以我们的侍奉是理所当然的。我最后要讲的一点是,我们的侍奉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归根究柢说来,只有属灵的事可以存到永远。其他一切——我们能看见的、摸到的、控制的——有一天都要消失。“天地都要过去”(太24:35)。天地都如此,更何况你我所能献出的微小礼物呢?

 

虽然“天地都要过去”,我们知道“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壹2:17)。神的工作也必常存。圣经说:“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14:13)。学习这样去思想,乃是从属灵方面思想的一部分。这是发展真正“基督徒心思”的第一步。

 

我要用两个例证做结束。年轻的宣教士吉姆·艾略特(Jim Elliot)曾说:“一个人若肯献出自己无法保留的东西,以换取他无法失去的东西,这人绝非愚昧之辈。”他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他认为最理所当然的侍奉上,他换得的是永恒的属灵产业。

 

另外有一位宣教士威廉·波顿(William Borden),他出身富裕之家,并从耶鲁大学毕业,前途不可限量。但他觉得神呼召他去中国宣教,就毅然动身前往中国,虽然他的家人和朋友都认为这样做太愚不可及了。他启程不久,甚至还未到达中国,就得了一种致命的病而死在旅途中。他为跟随耶稣而放弃了一切,他在世上未留下任何东西。但波顿并不后悔。我们怎么知道呢?因为他临终时留下一张条子,上面写着,“没有保留,没有畏缩,没有后悔。”就像其他许多基督徒一样,他发现侍奉神是绝对理所当然的,他获得的是那将存到永恒的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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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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