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0:8-9

 

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路加福音16:19-31记载的故事,对我们前一讲所说的是一个很好的补充。我留到本讲才提出来,因为它一方面可以归纳我稍早的话,一方面也可以为下面我要铺陈的主题做前导。

 

耶稣说到一个财主,每天吃喝宴乐。另外有一个乞丐,名叫拉撒路。后来两人都死了。拉撒路被带到乐园,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则下到阴间。起先财主乞求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去带给他一点水,但他发现这要求根本不可能实现,就改为要求打发拉撒路回到世上,去对他的五个兄弟做见证,因为他们和他一样作恶多端。他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

 

亚伯拉罕回答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

 

财主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

 

亚伯拉罕最后的那句话是整个比喻的高峰:“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31节)。

 

当然,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中一直强调的。这也是摩西在保罗所引用的申命记第30章那段经文中所说的。百姓确实有“摩西和先知”。根据摩西所言,那就是道,离他们“甚近”,就在他们口中,在他们心里(申30:14)。这就够了。如果他们不听从那些写成的话语,不根据所得的启示而认罪悔改并回转向神,那么即使有神迹给他们看,他们仍然一无改变。没有任何“神迹奇事”(不管其多么动人心弦)能拯救他们。

 

保罗说,这种情形今天依然存在,人们拥有福音,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由于福音就在眼前,唾手可得,并且已经宣讲出去了,人若依旧拒绝相信基督,就无咎可辞。他们必定难逃将来的审判。

 

这段经文将我们引导到福音的中心,这也是基督徒真正的信仰告白。

 

经文本身

 

然而初看之下,这段经文似乎有一个小问题:这里的两个主要项目的次序似乎颠倒了。保罗先提到口里承认,再提出心里相信。我们可能会问,实际上我们岂不是先心里相信,再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吗?

 

这有几种回答的方式。

 

有一种解释是,保罗先从可以眼见的部分开始,就是一个人公开地承认基督,然后再回到他这样做的导因,就是他的信心。另一种解释是,保罗先讨论到信心的内容,这内容由口表达出来,然后再由心去印证。但我判断最好的解释是,保罗不过是采取他所引用的申命记之次序。申命记说:“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申30:14)。保罗正确地重复原来的次序,再给每一部分加上具体的内容。

 

当然我们不必在次序上大作文章,因为保罗到了第10节又来个大回转,采用我们认为正确的次序:“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这提供我们一个线索:保罗不是在列出得救的步骤,或将信心的内在活动与外面的表达做对比。此处我们与其让这种区分来误导人,不如将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提到的各项并列讨论。承认“耶稣为主”,和相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两者都是信心的内容,在福音里是同等的两个部分;两者都是我们应该心里相信,并且向别人承认的。

 

换句话说,讲道必须包括这两个真理,而“基督徒”的定义应该是:一个相信这些真理,并且公开承认的人。

 

“耶稣是主”

 

第一个真理是“耶稣是主”。这个论述多么非比寻常!我们再怎么强调这四个字(希腊文只有两个字)的深远意义也不为过,因为这是福音的第一个要素,也是基督徒的第一个认信,更是第1世纪信徒不惜牺牲性命去维护的信仰告白。

 

这四个字为什么如此攸关重大?我们都知道答案:因为其中蕴涵了丰富的意义。这几个字见证了:(1)基督的位格;(2)基督独特的工作;(3)基督一直全然管理着属他的人。

 

1. 基督的位格。第一个含义是根据一个事实:希腊文的旧约译本(这也是从第1世纪起就广为犹太人采用的版本,也是新约作者引用旧约经文时所采取的版本),是用kyrios(主)这个字来翻译神的希伯来名字,例如:“雅威”或“耶和华”。这个字一共出现了六千多次,所以大多数英文圣经都不用“雅威”,而用“主”(Lord)。基督的门徒也知道这个字不断被用来翻译神的名字。但他们毫不犹豫地将这个头衔转用在耶稣身上,显示在他们的观念中,耶稣就是耶和华。

 

这是新约中基督论的经文里kyrios一字的意义。以下是几个例子。

 

林前8:4-6,“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

 

2:11,“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

 

110:1,耶稣在马太福音22:41-46引用这节经文来论到他自己,“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彼得对公会说话时也想到这一点,“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徒5:31)。

 

2:5-11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他本有神的形像,

 

 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反倒虚己,

 

 取了奴仆的形像,

 

 成为人的样式。

 

既有人的样子,

 

 就自己卑微,

 

 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

 

 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

 

 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

 

 使荣耀归与父神。”

 

研究罗马书,我们发现“主”这个字,保罗一共用了四十四次。其中三十次是论到耶稣基督。有八次是讲到父神。其余的部分也可以指父,也可以指耶稣为神。换句话说,这个字可以同时用来指耶稣和父神,清楚证明保罗相信耶稣具有完全的神性。

 

这个头衔的第一个意义让我们明白,为什么初代基督徒不将“主”一字运用在其他人身上。他们晓得若这样做,就是否认了基督。

 

2. 基督的工作。“主”这个头衔的第二个意义是,耶稣是救主。这与他的主权有关,正如约翰·斯托得(John R. W. Stott)说的,“‘主’这个头衔象征基督胜过了魔鬼的权势。耶稣若高过一切执政掌权的(他也确实如此),这正是他被称为“主”的原因。若基督被宣告为主,这是因为一切权势都在他的脚下。他在十字架上已经胜过了他们,这胜利换得了我们的救恩——也就是说,我们得以被拯救,脱离罪、撒但、恐惧和死亡。”

 

3. 基督管理着他的百姓和教会。“耶稣是主”的第三个意义是,耶稣管理着他的百姓和教会。他既然被称为主,就必须这样做。他是否管理着你的生命?这是一个私人的问题。耶稣在哪些领域里做王治理?这是一个实际的问题。斯托得对基督的主权做过精辟的研究,他提出基督掌权的六个领域。

 

1)我们的心思。耶稣若是主,他必然管理着我们的思想。他是我们心思的主。有一次耶稣呼召他的门徒说:“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11:29)。意思是他要做门徒的老师。今天他透过他所默示的圣经仍然做我们的老师。因此,我们若真要跟随基督,就必须勤读圣经,学习神的话语。

 

2)我们的伦理。斯托得指出,耶稣不仅是我们心思的主,他也是我们意志和道德标准的主。“不单单我们所相信的,而且我们的言行举止,都在耶稣的主权之下。做门徒意味着顺服,顺服意味着有一些绝对的道德标准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单单称呼耶稣为主还不够,他会对我们说,‘你为什么称我为主,却不照我吩咐你的去行呢?’”

 

3)我们的事业。耶稣若是主,他就不仅是我们的心思、意志、道德的主,他也是掌管我们时间的主。这表示他也是我们的职业、工作、事业和抱负的主。我们在规划自己的生涯时,不可能将我们与耶稣的关系摈除在外。我们要问耶稣的第一个问题应该和保罗在往大马士革路上提出的问题一样:“主啊,我当作什么?”(徒22:10)。

 

4)我们的教会。耶稣也是教会的头。这个真理可以使我们避免两个致命伤。一个是失序,当教会中某些人只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顺服圣经奠下的教会生活准则,或罔顾其他人的利益时,就会产生混乱。另一个是教权主义。教会中的会友若放弃神交付给他们的责任,或教会牧师独揽大权,忘记了他是众人的仆人和基督的仆人,神呼召他是去服侍教会,正如基督服侍教会一样,这种独裁的现象就是教权主义。

 

5)我们与世界的关系。耶稣不仅是我们个人的主,是教会的主,他也是一切生命的主,是列国的主。也就是说,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19:16)。我们基督徒是以基督的代表之身份站立在历史和文化中,要对世界产生振聋启聩的功用。我们必须提醒世界,我们所侍奉的这位耶稣基督已经从天上对我们说话,将真正的义启示给我们了,凡弃绝他的人都是自取灭亡。到了最后审判的日子,他们要在耶稣面前交账。

 

6)使命。最后一点来自大使命。主耶稣用他自己的权柄差派门徒进入世界,使万人做他的门徒(太28:18-20)。耶稣的主权是宣教事工最大的动力。耶稣是我们生命的主,他吩咐我们进入世界,我们既认他为主,就当遵照着去行。威灵顿公爵(The Duke of Wellington)称基督的大使命是教会“前进的号角声”。由于我们爱基督,我们就愿意众人都成为他的门徒。

 

我们探讨“认耶稣为主”的意义时,就立刻明白了为什么这对初代的基督徒如此重要,为什么许多人情愿舍掉性命也不肯否认主。

 

复活并且仍然活着的救主

 

这段经文提到宣讲福音的第二个内容是“神叫他从死里复活”。这句话有两方面的含义。

 

1. 复活印证了基督的宣告。复活证明了许多事。它可以证明:有一位真神;圣经的神就是这位真神;耶稣是神差遣来的教师,他的教训和所传讲神的话语是无误的;耶稣是神的儿子;有一天审判必要临到;每一个相信基督的人都可以称义,脱离罪;凡因信与基督联合的人都要复活;基督徒可以胜过罪。

 

但耶稣的复活主要证明了每一个相信基督的人都能称义,正如罗马书4:25所宣告的:“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复活是神的证据,证明我们因犯罪所当受的刑罚,耶稣已经完全替我们承担了。

 

耶稣在世上的时候,他说他将为别人的罪而死。他果然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但问题还是存在:他的死足以代替所有人吗?神接受他所付的赎价吗?我们知道,如果耶稣曾经犯过罪,不论这罪多么微不足道,那么他的死不但不能赎他自己的罪,更何况别人的罪。有三天之久,这问题没有得到答案。耶稣的身体躺在冰冷的坟墓中。长久期待的那时刻终于来临了。神的气息扫过墓地,耶稣复活了,并且向他的门徒显现,他后来升到天上,坐在父的右边。神用这方式向全世界宣告:“我已经接受了耶稣代偿的赎价。”

 

鲁宾·托里(Reuben A. Torrey)这样写道:

 

耶稣死的时候,他是代表我死,我在他里面死了;他复活的时候,是代表我复活,我在他里面复活了……我观看基督的十字架,知道我的罪债已经代偿;我观看空了的坟墓和复活升天的主,知道神已经接受这赎价。不论我以前如何罪大恶极,如今没有一项罪仍留在我身上。我的罪曾堆积如高山峻岭,但在复活的亮光中,像天那样高的救赎恩典将它完全掩盖起来。我的罪或许像海洋那样深,但在复活的亮光中,像永恒那样长远的救赎恩典将它吞没得无影无踪。

 

钟马田说:“复活是宣告一个事实:神全然地、一无保留地对他儿子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感到心满意足。”

 

2. 复活显示我们侍奉的不是一个死的神,而是一个永活的救主。莱昂·莫里斯写道:“神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他的救恩,但保罗相信的不是一个殉道者,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救主。耶稣不仅为我们的罪死,并且神又使他复活,胜过魔鬼的权势。保罗认为,如果基督没有复活,我们的信心就是徒然的,我们就仍然活在罪中(参 林前15:17)。”耶稣复活了,如今他正在引领、祝福、坚固所有爱他、服侍他的人,将来他还要奖赏他们。

 

“那拯救我的王”

 

保罗总结基督徒的讲道内容,最后他提到一点:我们若相信这些事,并且在别人面前承认耶稣为主,我们就必“得救”。意思是我们将逃脱罗马书一直在论及的神之愤怒。因此,这里的“得救”是未来时态。我们已经得救了。我们正在被拯救。但保罗在这一节经文教导我们,如果我们真正相信耶稣,承认他是我们的主和救主,我们将被拯救脱离神的震怒。

 

此外,我们的信心若是真的,我们就将坚持自己所信的,直到末了。这也是年迈的士每拿(Smyrna)主教坡旅甲所做的。他的生命面临威胁之际,他仍旧坚持自己的信仰。他在公元156222日为主殉道。坡旅甲被带到竞技场的途中,那两个一向就因他的年龄和名声而对他尊敬备至的押解官员,企图说服他妥协去拜凯撒。他们说:“你只需要说‘凯撒是主’,然后对他烧香就够了,这对你有什么损失呢?”

 

坡旅甲悍然拒绝。

 

到了竞技场,他这样解释自己的立场:“八十六年以来,我始终是基督的仆人,他没有亏待我;我怎能亵渎那拯救我的王呢?”坡旅甲拒绝称凯撒为主,因为“主”的意思是神,只有一位神。坡旅甲若称凯撒为主,那么耶稣就不能做坡旅甲的主了,而坡旅甲就不是基督徒了。

 

记录下这个故事的人也同意他的信念,因为他们下了这样的结论:“坡旅甲是被希律逮捕的,当时是由腓力(Philip)做大祭司,斯塔提乌•夸德拉图斯(Statius Quadratus)做巡抚。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永远掌权做王。愿一切荣耀、尊荣、威严和永恒的王权都归于神,直到永远,阿们。”

 

坡旅甲听到了真正的基督徒信息,他相信所宣讲的福音,他为耶稣基督活了八十六年,最后他情愿为主殉道,也不肯背弃自己的信仰。他是最佳的榜样,显示了一个人如何成为真基督徒,并继续保持做真基督徒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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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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