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6:19-22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我们现在来到罗马书第6章的末了,也是圣经中有关基督徒生活极重要的一章之尾声。奇怪的是,这一章是岔出去的话,和第7章一样;这一点我在一开始研讨第6章时就提过了。

 

保罗一直在讲救恩的恒久本质。这是他第5章的主题,也是下面第8章主要的论点。在这两章之间,他揭露了人可能犯的一些错误,例如有人说:“如果因信耶稣基督而得到的救恩是确切的,得到之后就永远不会丧失,那么我们何不继续活在罪中?反正我们已经得救了。”另一方面又有人说:“既然我们不是靠旧约的律法,而是靠神的恩典得救,那么我们过目无法纪的生活又何妨呢?”保罗在我们正研讨的这段经文前面的一节,已经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他指出做基督徒的意义就在于脱离罪的捆绑,使我们甘心做神的奴仆,这是真正的自由。我们不可能继续服侍旧主人。

 

这是说“作基督徒”和“作非基督徒”是互相排斥的两件事。所以我们一旦脱离从前不信的境地,成为基督徒以后,就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勇往直前,活出基督的生命,也就是在圣洁中侍奉神。

 

约翰·斯托得这样说: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彼此成尖锐的对比——旧人的生活和新人的生活。这也是耶稣所谓的通向灭亡的宽路和通往永生的窄路。保罗称其为两种奴仆。我们生下来是罪的奴仆,但我们因信并且靠神的恩典得以成为神的奴仆。被罪奴役的人毫无益处可得,只有不断在道德上毁坏,最终面临死亡。做神奴仆的结局是成圣,和最终的永生。因此这段经文的重点是,我们的悔改相信——这牵涉到向神降服的行动——会导致我们做神的奴仆,而做奴仆就少不了要顺服。

 

你服侍的是谁?

 

保罗用奴仆的比喻来说明他的论点,他在第19节也提到这个事实:“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他指出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只能服侍一个主人。我们不是服侍罪,就是服侍神。没有一个中立的立场。

 

这是保罗主要的论点。但我们真正相信这一点吗?我们若明白并且相信他所说的,难道还会轻易而频繁地犯罪吗?我们还会不在乎犯罪,并且对追求义的事漫不经心吗?

 

两条道路的教义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描述的,就是圣经里一再出现的两条道路的教义。

 

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是耶稣在登山宝训里所说的那番话。登山宝训的结尾列出了一连串对比性的选择:两扇门、两条路、两棵树、两种果子、两栋房子、两种根基。关于两条路的部分是,“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7:13-14)。这里的重点是,一个人只能选择走两条路中的一条,因为这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而且是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

 

诗篇第1篇对这个教义的描述堪称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的论点。那首诗篇描述两种不同种类的人:“恶人”和“义人”。

 

它显示这两类人的进展。一方面是恶人的进展。他们“从恶人的计谋”,“站罪人的道路”,“坐亵慢人的座位”(1节)。换句话说,他们耳濡目染,就甘于沉溺在不敬虔的光景中。此外,他们也结不出果子来。他们是干枯无用的,“乃像糠秕被风吹散”(4节)。另一方面是义人的进展。义人“喜爱耶和华的律法”,他能结出永恒的果子;“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2-3节)。

 

最后,诗人提到这两种人的结局:“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5节)。义人的会是指天堂。“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6节)。义人的结局是永生,恶人的结局则是审判。

 

显然,这正是保罗在本段经文所要强调的,虽然他没有提到聚集在城门口的无赖,或收割时节被风吹散的糠秕。他也没有将“神的奴仆”比作结实累累的树。但他确实形容了两种不同的道路。

 

第一条道路是从做罪的奴仆开始。我们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是在那样的光景中,因为我们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义人。罪是我们严苛的主人;它控制着我们。我们无法靠自己逃脱它的残酷统治。

 

罪将我们领到“不洁不法”(19节)的地步。“不洁”是指罪对个人的影响,特别是那些污秽的罪,能使人败坏腐化。“不法”则是指违背神或人的律法。哈尔登说:“不洁主要指污染,不法则指罪行。”而且这“恶”会一直蔓延下去。希腊原文尤其可显示这一点,因为它直译出来就是,“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换句话说,罪是一条下坡路,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1章所说的。那些随从恶人计谋的人,很快就会发现自己正站在罪人的道路中,早晚他们会坐在亵慢人的座位上。

 

这一条毁灭性的道路之终点就是死亡,保罗在这段经文里一共重复了三次(162123节)。这里不是指肉体的死亡,因为不论义人或恶人,都必然要经历肉体的死亡。这里是指罪的极刑,就是永远的苦刑。

 

第二条道路是从做神的奴仆开始,而由神为我们完成,最后带给我们自由。这条路通向“义”,而“义”又引领我们到“圣洁”(19节)。这句话与“不洁”会导致“不法”的这个原则是对照的,它描述了做神奴仆的人完全相反的经历。“义”是指公义的行动,“圣洁”则是内在的光景,其具有与神的性格和旨意相符合的特质。“以至于成圣”这句话则教导我们,操练外在的敬虔可以带来内里的敬虔;也就是说,行义可以实际带给人属灵上的成长。

 

这一条正常发展的道路之终点是永生(22节)。在这段经文里,“永生”是指一个敬虔生命的果子或结局,而不是指那生命本身或它将得的奖赏。永生乃是永远与神交通,神是一切的源头。

 

只要动手!

 

保罗的分析是为了鼓励基督徒过圣洁的生活,虽然他把实用的部分放在一开头而不是结尾:“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19节)。

 

对运用的部分,我们还能加上什么吗?

 

首先我们注意到,这和本章第13节的勉励几乎一模一样。在那里,保罗已经指出基督徒向罪死了,并且已在基督里复活了。他的论证是这样的: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认识这种转变,并且依据它而行动,“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我们如何做呢?在基督里看自己是活的是什么意思呢?答案是,“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13节)。

 

请注意,保罗如何在第19节又重复了一次。他提到一个有关我们肢体的对比:从前是献给罪的,如今则献给神做器具。唯一的区别是他在第19节提出有关肢体的对比:从前是给罪做奴仆,如今是给义做奴仆。保罗这样说,是为了配合他在这里所用的比喻。

 

保罗为什么要重复他自己的话?显然他要强调这是我们在义上成长的唯一之道。成圣没有秘方或捷径。唯一的方法就是认识到神为我们所做的,然后操练我们的肢体——心思、眼睛、耳朵、舌头、手脚——以配合神为我们成就的事。

 

这一点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因为现今世代的基督徒畏于吃苦,逃避艰难,一心想找出容易或快速的成长之道。不论是在身体或属灵的问题上,我们都想找出迅速的解决方法。如果我们感到忧郁,就去看电影、购物或服用镇定剂。如果我们在人际关系上出了麻烦,就去参加周末讲座,寻求专家指示;或者去酒吧,寻找新朋友。

 

我们基督徒也很容易将这种态度带进属灵生活里。有人采用特别的“得胜秘诀”,例如“放开手,让神来”,“凭信心接受”等口号。有人追求强烈的情感经验。也有人向神求奇迹。

 

但这些都不是神的答案。神并未保留任何东西不给我们,他没有暗藏一些秘密要我们去发掘或祈求。神已经成就了救恩所需的每一件事,将我们过基督徒生活所需的一切赐给我们了。所以我们若仍然作不到,必然是因为我们未明白神所成就的事,以致于不知道如何活出基督徒的样式,不然就是因为我们的罪太多,或者太懒惰。

 

钟马田写道:“你已经领受了‘一切关乎生命和敬虔的事’,你不需要其他的经历。你不需要新的恩赐。你已经在基督里得到了一切;你从做基督徒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在基督里’了。如果你没有活出这生命,那是因为你逃避责任,或因循懒散,漫不经心。”他说这是新约所教导的成圣方式,他说得一点没错。

 

理所当然的侍奉

 

底线是什么?钟马田提出六个建议。

 

1. 19节对成圣的教导和第11节至13节一样,都是一个命令。我们信主之前,是受罪的辖制。罪命令我们把肢体供它去作恶。那时我们对罪唯命是从,事实上,我们也毫无选择的余地。如今我们顺从的是神,神命令我们把身体献给他做义的器具。

 

2. “将我们的身体献给神”的这个勉励和命令,是我们不得不做的。事实上,这也是我们可以做到的。如果这个命令是在我们信主之前颁布的,我们根本做不到。我们像奥古斯丁所说的,是在“不能不犯罪”的光景中。但重生使我们得以脱离罪的捆绑,而甘愿做神的奴仆,如今我们是“能够不犯罪”的人。换一种积极的方式说,我们如今能顺从神,行善工,过合乎义的生活。

 

3. 我们把肢体献给义做器具的命令,是根据已经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而不是可能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事。

 

这里有一个练习给你做。把罗马书第6章读一遍,试着将所有描述已经发生在我们基督徒身上的事之过去式动词,底下划一条线。你会发现,几乎每一个重要的动词都被囊括进去了:“在罪上死”(2节);“我们……是受洗归入他的死”(3节);“和他一同埋葬”(4节);“在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5节);“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6节);“我们……与基督同死”(8节);“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17节);“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18节);“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22节)。这些动词描述了所有真基督徒的情形。由于这些动词可以描述他们的经历,由于这些是已经发生的事,所以他们可以靠着神的大能过圣洁的生活。

 

4. 新约教导我们成圣的方式是,先明白我们自己所处的地位,然后配合这身份而行动。新约并未告诉我们去努力变成将来我们要变成的样子。新约只是告诉我们做现今神要我们做的事。钟马田说:“我无法在圣经任何一处找到这一类的教训:‘基督为你钉十字架;现在你剩下当做的就是与基督一同钉十字架。’这种说法相当普遍;但这不是新约的教训。每一个基督徒都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由于这已经发生了,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景况,所以保罗才这样吩咐我们。”

 

5. 这命令是绝对合理的。事实上,任何与其相反的都不合理。我们得救之前,服侍的是罪;那是合情合理的。但如今我们得救了,我们侍奉神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你明白保罗这里的论证吗?我前面说过,参阅罗马书第6章所用的动词,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我们得救时所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再回到那一章,请留意保罗从这些行动所得出的结论:“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2节);“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5节);“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12节);“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节);“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15节);“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19节)。

 

圣经说,你若继续活在罪中,你的行为就与你所声称的基督教信仰背道而驰。如果你自称是基督徒,就当言行一致,否则就不要自以为是真信徒。因为那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神禁止我们继续犯罪以致于滥用他的恩典。

 

6. 我们未能过圣洁生活的主要原因是,我们未明白这些真理,或者明白了却懒得将其付诸实行。你记得耶稣有关成圣的那段话吗?耶稣为他的门徒祷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这教义与保罗书信中所写的不谋而合。它也同样适用于我们现今的世代。

 

不久前,我读到C. S. 路易斯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荣耀之重”。他在文章的末了勉励我们当把人看作永恒的受造物,人若不是日益像耶稣,就是日益像魔鬼。他这样写道:

 

活在现今这个充满偶像的社会中,我们必须记住,一个你所认识的最无趣、最枯燥的人,很可能有一天成为你崇拜的对象,或者成为你只会在噩梦中遇见的恐怖、堕落之辈……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凡夫俗子。人是不灭的。国家、文化、艺术、文明——这些都会消失,如过眼云烟。只有我们每天一块儿嬉笑、工作、生活、忽略、剥削的人,才是不灭的,他们或成为我们的梦靥,或成为永远的荣耀。

 

C. S. 路易斯说,如果我们用这种角度去看其他人,就会对待他们好一点。如果这可以运用在别人身上,当然也适用于我们。我们现今所做的,会影响我们将来的情况。反过来说也一样。我们将来的光景,可以取决于我们现在的所作所为。我们若被耶稣拯救,若要像耶稣,就必须现在就开始像他那样生活,日复一日为他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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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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