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6:5-10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有许多人认为基督教很消极,这实在可悲。他们看基督教是由一连串的“不许”组成的:不许喝酒,不许玩牌,不许闲逛,不许笑得太大声。如果你这样做,神从天上看见了,就会喝斥:“马上停止!”

 

有的读者可能会认为我们先前讨论的罗马书第6章很消极,因为那里强调,一个人若与基督联合,就不可再继续犯罪。保罗问道:“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他自己回答说,“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1-2节)。这对某些人,特别是非基督徒,确实是消极的。死!死了!如果你对基督教的信仰认识肤浅,这两节真会叫人万念俱灰。

 

当然这不是真正的基督教信仰。事实正好相反。罪才是消极的。使人从罪中得自由,过一个新的生活,这是积极!近代以注解罗马书著称的莱昂·莫里斯(Leon Morris)说:“基督徒不是消极的。没错,我们必须对旧生命死,但信徒在死上与基督联合的那一刻,就进入了新的生命中。”从基督徒的角度说,死的后头紧跟着的就是复活。

 

这不必等到世界末日才实现。真正的基督徒现今就可以与基督一同活出新的、喜乐的、丰盛的、复活的生命。

 

崭新而丰富的一段

 

保罗在前面已经埋下了不少伏笔。他在第5章末了说,恩典做王,取代了罪和死。第6章又下结论说:“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4节)。但一直到目前这一段(5-10节),这个崭新而丰富的生命才首度完全展露出来。

 

与前面各章几个较短的单元比较,这一段算是相当长的。若不是我们已经在前一讲讨论过其中一些关键字的话,我们根本无法在这一讲中涵盖整段。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讨论过我们在罪上死的意义。耶稣向罪死了,他结束在罪的领域里之属世生命,回到天家。同样的,我们从前与罪的关系已告终止。神救我们脱离亚当,与基督联合的那一刻,基督就改变了我们的未来。我们不能再回到旧生命中。正如我前面说过的,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勇往直前。

 

这段经文的大纲很简单。保罗在第5节提出一个理论,然后在第6至第10节中加以铺陈。第5节可以分成两部分,“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这是第一部分,也是他前面一直密集讨论的),和“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这是第二部分,是一个新的观念,还需要加以解释)。保罗用第6节和7节说明第一部分;他用第8节至10节来解释第二部分。

 

罪身

 

我刚才说过,保罗已密集讨论过第5节的第一部分(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确是如此。但保罗在第6节和7节再度论到这句话的意义时,并不是只重复他前面所说的。他乃是从这里开始谈到基督徒的生活,特别是基督徒如何才能胜过罪。保罗说到我们在死上与基督联合,是为了指出这种联合如何能救我们脱离罪的辖制。

 

要突显这几节经文的主旨,最好的方法就是将焦点集中在两个关键词上。

 

1. 我们的旧人。第一个关键词是“旧人”,保罗说我们的旧人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稍早我们已经研讨过这是如何实现的。“旧人”是指我们的老生命,就是我们得救之前在亚当里的生命。那个老生命已经过去了。我们对旧人已经死了,所以保罗说它已经“钉十字架”。

 

很多解经家在这一点上走岔了路,因为他们将“旧人”和保罗后来提到的基督徒之“老我”(或罪性)混为一谈。由于老我仍然存在,这些教师们就不断鼓励信徒去置死它,将它钉十字架。他们解释说,这种残存的罪非常顽强,所以钉十字架是一个“冗长而累人的过程”(见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的罗马书注解)。基督徒与罪的挣扎确实是一个“冗长而累人的过程”,这是罗马书第7章的主题,稍后我们讨论到第7章时我会再提。但战胜罪的秘诀不在将旧人置死或钉十字架,原因很简单,因为旧人已经死了。所以圣经从未叫我们钉死旧人。如果旧人已经死了,我们何必再将其钉死呢?

 

我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基督徒的生活虽然确实是一种挣扎,但把置死旧人和那种挣扎划上等号,则错过了一个真理:神已经将胜利赐给我们了。

 

2.罪身。第二个关键词是“罪身”。它出现在这样的句子中:“使罪身灭绝。”这是我们第一次看见这个词,虽然后头我们还会看到它或类似的词。这里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直觉上我们会立刻以为,“罪身”就是前面提到的旧人,或许是因为保罗说旧人已经钉十字架了;钉十字架的是身体,既然罪身钉十字架,显然它就灭绝了。但我认为这不是保罗的意思。钟马田对此有精辟的见解,他说保罗所谓的“罪身”是指老的本性,“身”这个字多少是指实际的身体。先前保罗并未提到这一点。旧人是老我,已经死了。但此处是说“罪身”,指旧的本性,这是罗马书里头一回提到基督徒里面犯罪的倾向,是我们必须对付的。

 

当然,这样就使第6节显得很合理了。因为保罗在第6节说,神把我们从亚当那里带出来,将我们放在基督里面,使我们对旧人死,好让我们(1)目前犯罪的倾向失去动力,(2)脱离罪的奴役。

 

我要举出我个人对“罪身”一词的看法。如果今天保罗在我们中间,我有机会与他交谈,我盼望他能用另一种方式论及我们的罪性。因为若把基督徒继续犯罪的倾向归在“身”里,很容易使人产生两个错误的看法。第一,它似乎暗示说:“我不是罪人;犯罪的是我的身体。”这是不正确的。约翰告诉我们:“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约壹1:8)。第二,它暗示说,身体本来就是邪恶的,我们知道这是希腊人和印度人的观念,而不是犹太人或基督徒的观点。我盼望能问保罗:“难道你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词汇吗?”

 

但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想不出更好的词汇。只要我明白一点——虽然我不等于我的身体,但毕竟我很多部分是由肉身构成的,我无法逃避它的影响——我就可以从这词汇得帮助。它教导我们,在得荣耀之前,只要我们活在现今肉体的状况中,罪就拥有我们的身体,我们必须在这个层面上对付它。

 

身体的罪

 

有几个例子足以说明罪如何在我们的身体中运作。

 

例如我们做客的时候,女主人在餐桌上摆了佳肴美食。她的精心预备和我们的尽情吃喝都没有什么不对。身体是从神来的,它需要吃喝,因为神造人就是这样。但我们若过度被食物的色香味所吸引,以致滥用身体的功能,暴饮暴食,这种放纵就是罪;如果它变成习惯,就是更大的罪了。饮食无度有害身体,会使我们对别人的需要——例如别人的饥饿——无动于衷,而且对那赐食物的神麻木。我们会变得缺乏感恩的心,不知感谢神,甚至当有一天我们无法任意放纵自己的情欲时,还口出怨言。

 

拿睡眠做例子。身体需要休息。我们无法不眠不休地工作。睡眠或休息可以使我们恢复精神和体力。但身体也可能使我们陷入怠惰或冷漠的罪,甚至企图奴役别人,以让自己游手好闲。我们可能认为自己比那些服侍我们的人高一等,好像他们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确定我们生活得舒适惬意。

 

我们的腺体和荷尔蒙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它们本来是好的,因为那是神赐的,它们能牵动我们的感情。我们遇到危险时,很自然就开始分泌肾上腺素,以帮助我们迅速逃避足以威胁到生命安全的状况。性荷尔蒙使我们觉醒,注意到异性,并促使我们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但这些腺体也会做出错误的或太过强烈的反应。有人得罪我们时,我们本该用谦卑的态度回应,但我们因受剌激反而立刻分泌肾上腺,激烈地予以反击。我们的性荷尔蒙一旦受到世界文化的刺激,就将我们导向情欲、不贞、杂交,或其他的劣迹败行。确实,一旦我们被告知神的律法禁止这些事时,我们就起来与神对抗。

 

有人会说,该负责任的不是我们的身体,而是心灵,毕竟罪是在人的心或灵里形成的。虽是这么说,而且灵不是身体,但我们还是无法把心灵与身体分开。我们的思想决定我们是怎样的人,思想的过程是一种心理作用。因此,即使在这个层次上,我们仍然必须从“罪身”得着释放。

 

不能犯罪

 

我们借着在基督的死上与他联合而对罪死,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保罗说我们在基督的死上与他联合,就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新国际译本的译法较佳,它把“灭绝”译作“使其失去能力”(或废除)。即使这样还是会误导某些人。这个词的希腊文是katargeo,它在新约一共出现二十七次,包括罗马书前几章出现了三次,分别是罗马书3:33:31,那里译作“废掉”(“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另外一处是4:14,那里译作“虚空”(“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它还两度出现在罗马书第7章,都译成“脱离”:“就如女人……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2节),和“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6节)。

 

这几处无一指“毁灭”,或缺乏能力,失去影响力。它们的含义是,“不再具有控制力”或“变得失去功效”。

 

换句话说,神把我们从与亚当的关系中带出来,使我们与基督联合(因此我们已经了结过往),他的目的是要让我们身体中强烈的犯罪倾向不再发挥效能,它们仍然存在,但从今起它们已无法控制我们了。在这之前,我们“作罪的奴仆”(6:6),但向罪死了以后,我们如今就“脱离了罪”(6:7)。

 

我们还会犯罪吗?当然!但我们不必犯罪,只要我们继续过基督徒的生活,就会越来越少犯罪。或许你还记得圣奥古斯丁的论述,他如何比较亚当堕落以前和亚当堕落以后的光景,以及比较神借基督的工作所拯救的人之光景,和我们基督徒末日得荣耀的光景。

 

奥古斯丁说,亚当堕落之前“能犯罪”;他尚未犯罪,但他有这个能力犯罪。

 

根据奥古斯丁的说法,亚当堕落之后,就“不能不犯罪了”。靠他自己,他无法从这个捆绑中脱离。

 

至于已经被基督拯救的人现今之光景是“能够不犯罪”。这是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所说到的光景。对他们而言,他们已经挣脱了罪的辖制。

 

至于我们所盼望将来得荣耀的光景则是“不能犯罪”。在那荣耀的境地,我们不会受到罪的试探,也不会再堕入罪的陷阱。

 

现今的复活

 

811节是解释保罗在第5节后半句的主题(“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保罗在那里说到现今的复活:“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我引用了这整段经文,因为除非我们整段来看,否则我们很容易以为“必与他同活”是指未来的复活,而实际上那是指我们此时此刻的复活。

 

请别误会我的意思。确实有将来的复活,我们一直在谈的信徒与基督之联合即是最好的保证。但此处讲的并不是将来的复活。我们已经讨论过这句话对基督有何含义。它是指基督通过死的领域,进入复活的境地;从基督过去的光景,进入现今所在的地位。同样,它也是指我们的过程——脱离死的辖制,让恩典做王,进入现今的复活中。保罗在腓立比书这样说到自己:“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腓3:10)。他的意思是,他要胜过罪。

 

我最近在读现代物理学大师斯蒂芬·霍金(Stephen W. Hawking)的名著《时间简史》(A brief History of Time)。霍金是英国杰出的物理学家,由于身患Lou Gehrig疾病(肌萎缩性侧索硬化),而长年坐在轮椅上,但他在分析研究所谓“黑洞”的成就上,始终执世界之牛耳。黑洞是一个崩溃的星球,由于它所具的惊人密度和重力,没有任何东西能逃过它,即使光线都不行。因此它在宇宙的范围中形成了一块阴暗面。物体在急速趋近它时都是以光速或无限大的质量前进,结果在黑洞中心,一切物理学上的正常定律都失去了意义。没有人知道当一个物体接近这中心时会发生什么事,但有人根据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的理由而猜测说,一个物体可能在穿过黑洞之后,就进入了另一个时间或另一种存在的领域中。

 

我对黑洞所具的知识比起科学家来那是差上十万八千里,所以我更不知道这种推论是否正确。但我想到我们可以用穿过黑洞来比喻基督徒对罪死了,并且在基督里得新生命;除非有别的原因,否则他再也不能走回头路。任何穿过黑洞的物体,就永远过去了。同样的,任何人若与基督联合,就是对罪死,并且正趋近神,永远无法再回到原先的光景中。

 

还有一点: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穿过太空中的黑洞或许是我们所能想象最惊天动地、永垂不朽、无法变更、扭转乾坤的一种经验。但尽管它如此惊人,它还不如那些被救脱离罪的领域,与耶稣基督联合的人,他们生命中所经历的改变那样巨大。

 

不管科学家怎样描述黑洞,通过黑洞这行动本身仍然受到宇宙中某种定律的限制。但与基督联合却是指与创造宇宙的那一位联合,当天地——包括黑洞、半星球体、中子,以及其他一切——都消失时,他仍然在那里。

 

我不打算停留在这里。据我所知,最后这一点似乎有些神奇,但我的重点是,基督徒这种因耶稣基督的生命而得以从罪的权势中被释放出来的经历是积极的。我再回到那个关键的问题:

 

第一,“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答案是,“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第二,“我们如何胜过罪?”

 

答案是,“知道神在使我们与基督联合的时候所成就的事。”我们将在下一讲讨论第11节时再详细探究这句话的意义。但我盼望你们留意,在第5节至10节这里,“知道”这个重要的词不仅出现一次,而且是两次;我说过这词是明白成圣这件事的关键。我们是在第3节第一次看见这个词:“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此处它又出现在第6节,“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和第9节,“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耶稣如此,我们也如此。耶稣在世上时与罪的关系已经永远断绝了。我们也一样,因为我们是与耶稣联合的。通往圣洁的关键就在于知道这事实,并且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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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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