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5: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罗马书5:14还有一句话我们尚未仔细研究,现在我打算再度提起,那就是“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这样做有其必要,原因如下:第一,这句话不只重复一次。除了第14节,它还出现在第17节(“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类似的思想也出现在第21节(“罪作王叫人死”)。同一个思想在短短十节里就出现(或暗示)了三次,可见这句话在我们了解这段经文上是多么重要。

 

前面已经看过,我们在血气、肉体上与亚当的联合,和我们在属灵上与基督的联合,彼此之间有一种平行关系,而死辖制了每一个人的这个事实,足以证明神已经在亚当里审判了众人。换句话说,死做王的事实证明“代表”和“归罪”这两个原则在保罗的论证中是不可或缺的;它们在救恩上也是不可少的,因为神决定以代表的方式对待整个人类——不论是在亚当里,还是基督里——所以耶稣可以代替我们死,做我们的救主。

 

最后,“死作王”与第21节里的“恩典也藉着义作王”相对立。我们若要明白后者,就必须先明白前者。

 

从亚当到摩西

 

关于“死做了王”,我们要留意的第一件事是,保罗在他的论证中将它与某一段时间连在一起:“从亚当到摩西”。固然死在我们现今的世代仍旧做王,将来也要继续做王,直到人类历史结束的一日。关于这事实,我们后面会再清楚说明。但保罗特别提到“从亚当到摩西”那段时期,显然除了人人难免一死的事实,他还有其他的用意。

 

为什么保罗特别提到那段时期?这与我们前一讲所讨论的有关,就是神审判亚当的罪,其结果是死临到了世人。

 

稍早我们讨论这一点时,我把焦点集中在婴孩虽未犯罪却也会死亡的事实上,因为这样比较容易把握重点。对于婴孩死亡唯一充分的解释是,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在亚当里受到审判。虽然保罗的论述中并未特别提到婴儿,但他们也包括在内。保罗的焦点是全人类,他说从亚当到摩西,那段时期内的所有人都死了,虽然那时他们还没有律法让他们去破坏。当然,他们都是罪人。挪亚时代的洪水,和亚伯拉罕时代所多玛、蛾摩拉两城的毁灭都是明证。但整个人类被普世性的死亡辖制,不是因为个人犯的罪,而是因为亚当的过犯。

 

此处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归罪”,或者如保罗在第13节表达的,罪“也不算”为罪。他的意思是,虽然他们都是罪人,神惩罚他们的时候并未将他们的罪列入考虑。但是他们既然都死了,他们的死必然是因为亚当的不顺服,而不是因他们自己的罪。

 

这是“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死亡)的权下”之含意。那段时期的人确实也犯罪,但他们不像亚当那样破坏神特定的一个命令,因为那时他们没有特别的命令让他们破坏。亚当因违背神的命令而犯罪:神不准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他却抗命吃了(创2:16-173:6)。

 

这一点相当重要,所以我打算再提一次。这次我要引用威廉·巴克莱的话。可惜巴克莱并不相信他自己提出的这个教训。他明白这教训,但是他认为这不过是犹太人的论证,他有自由拒绝。然而我觉得他以下这段论述是所有类似论述中最简单扼要的一个。

 

1. 亚当犯罪,是因为他违背神直接的命令——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由于亚当犯罪,这个本来不朽的人却必须面对死亡。

 

2. 律法是一直到摩西的时代才有的;若没有律法,就没有破坏律法的事;也就是说,没有律法,就没有罪。虽然从亚当到摩西那段时期的人确实犯了罪,但由于他们当时没有律法,那些罪就不算为罪,因为他们不必为破坏一个不存在的律法受责罚。

 

3. 虽然那些罪没有归到他们身上,他们仍然死了。虽然他们不必为破坏不存在的律法受刑罚,但死还是做王辖制了他们。

 

4. 那么他们为什么死呢?因为他们是在亚当里犯了罪。他们被牵涉到亚当的罪里,而导致他们死亡,虽然他们没有律法可破坏。事实上,这正是保罗说众人都在亚当里犯罪的证明。

 

我个人认为,整本圣经中对此最强烈的教训出现在创世记第5章,那里记载亚当的家谱,但只记载那些虔诚的后代,至于那些不敬虔的人则记录在第4章,当时他们已经遍满全地。在那群虔诚后裔当中有以诺、玛土撒拉、挪亚等人。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个短句不断地重复出现:“就死了。”

 

我们必须把这句子放在一起读,才能体会其效果。“亚当共活了九百三十岁就死了……塞特共活了九百一十二岁就死了……以挪士共活了九百零五岁就死了……该南共活了九百一十岁就死了……玛勒列共活了八百九十五岁就死了……雅列共活了九百六十二岁就死了……玛土撒拉共活了九百六十九岁就死了……拉麦共活了七百七十七岁就死了”(58111417202731节)。那些人都很长寿,分别活到三百六十五岁至九百六十九岁(以诺未经历死亡,因他是被提的)。其中以玛土撒拉寿命最长,但他们都是以死亡终了。死在那段时期做王,就如它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段时期做王一样。

 

众人都死了

 

现在我们必须将这一点运用出来,以从中受益。虽然保罗在铺陈有关“归罪”和“算为义”的论述,但他关心的不仅是他的论证,而且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困境——世人都犯了罪,人人都有一死——以及解决这问题的方法。

 

你知道有一天你也必须死吗?

 

从前小女孩以刺绣学认字,她们所用的押韵短句常常出自《新英格兰初阶》(New England Primer)。这本书就是以圣经真理为内容,以韵句教导孩子认识英文字母。A代表亚当,孩子会写道:“因亚当堕落,我们都有了罪”。X代表亚哈随鲁王(Xerxes),内容是“亚哈随鲁王死了,你我也必然会死”。

 

这正是罗马书第5章所说的,(1)“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2)“死就临到众人。”

 

我们说,世上没有什么比死亡和缴税更确定的事了。但是我们仍旧不计一切代价,想要逃避这无可推辞的事实。

 

弗朗兹·波克诺(Franz Borkenau)是一个历史学家,他相信我们可以根据人对死亡的态度来分析各种文化。他说人基本上对死亡有三种态度。他在古希腊文化中发现一种接受死亡的态度。在现今“后基督教”时代,他发现一种否认死亡的态度。在犹太教与基督教共存的系统中,他看到一种反抗死亡的态度。

 

1. 接受死亡的文化。古希腊文化中,最足以代表这种接受死亡的态度之人物,就是苏格拉底(Socrates),他的死可以说举世皆知。苏格拉底以“污染年轻人的心灵”之罪名,被雅典官方判处死刑,因为他拒绝承认希腊神祉的存在,而坚持传讲他的“无神论”。他被判饮毒药处死。行刑时刻终于来到,他的学生环绕着他,泪流不止。苏格拉底并未落泪,他不但没有因面临死亡而悲伤或畏缩,反而借机向他那些悲不可抑的学生谈论灵魂不朽的问题。那段话后来都记载在柏拉图(Plato)的《斐多》(Phaedo一书中。苏格拉底声称,灵魂是不朽的,人类要逃脱肉体存在的咒诅,唯一的方法就是死亡。

 

问题是,单单带着哲学上的盼望而庄严地面对死亡,并非一件易事。或许苏格拉底做到了,虽然我们不知道他实际上经历的是什么,但很少有人真正能做到。甚至柏拉图都承认,当他的老师饮下毒药的那一刻,他和在场的人都禁不住为失去这样一位正直又有智慧的朋友而潸然泪下。

 

2. 否认死亡的文化。第二类文化也包括我们的文化。它的态度是否认死亡,这是弗朗兹·波克诺认为最不足取的态度。为什么我们的文化会否认死亡的无可逃避性?死亡与我们每一个人有关,是我们每一天都得面对的问题。为什么我们极力避免谈论死亡呢?

 

几年前美国西岸一家大葬仪公司森林草园(Forest Lawn)邀请一位神学教授理查德·多斯(Richard W. Doss),为他们针对这问题做研究,然后写一本有关认识死亡的书。多斯提出几个理由,说明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对死亡持否认的态度。第一个理由是心理上的。近代心理学之父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说,死亡是人类一种不自觉的恐惧。因此人越多面对死亡,例如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死亡,就越容易否定它。我们每天都受到有关死亡的提醒,于是我们更极力否认它。

 

否认死亡的第二个理由是我们的文化。现今社会看重的是年轻、有活力、有生产力。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能贡献多少来决定,由他思想和行动的能力来衡量。死亡不再像圣经所说的是我们最后征服的仇敌,它变成了我们现今就必须克服的仇敌——我们企图透过健身房、桑拿、拉皮手术、特别食谱、健康食品,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塑身方法和过程,来克服死亡。

 

这种文化态度可以从一段广告词表露得淋漓尽致:“我不要优雅地变老,我要奋战到底!”

 

但是根据多斯教授的判断,真正使美国社会变得否认死亡的原因是宗教。这个国家已经丧失了她的宗教意识。

 

自来宗教一直是塑造美国人民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主要动力。我们的先祖带着对人类和世界清晰的观点来到这个国家。从在新英格兰地区屯垦的清教徒,到19世纪西海岸的拓荒者,都有一套神学体系支持和解释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他们与神、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他们相信并且感觉到神对他们的生活有特定的旨意。更进一步说,每一个人都知道并明白神的计划。死亡不过是整个宗教体系里的一部分,他们可以公开地讨论,把死亡当作生活中一个自然的部分。他们以宗教仪式埋葬死人,借此表达这是神对人所存的旨意。

 

但到了20世纪,可以明显看见传统基督教的观念已经式微,而又没有新的系统取而代之。世俗化的结果使现代人脱离旧有对人类和社会的认识。在缺乏适当的体制去了解死亡的情况下,我们的文化遂对死亡采取否认和逃避的态度。

 

但是死亡是无法逃避的。这是事实。死做了王,这是保罗的重点。我们可以视死亡为虚幻,但突然之间,死亡很可能就出现在街角,跨过街道,硬闯门槛,登堂入室——我们只能在它面前畏缩颤抖。

 

死被打败

 

3. 反抗死亡的文化。波克诺列出的第三类文化是反抗死亡的文化,这是他在犹太教和基督教里面发现的。旧约时代的犹太人就像约伯那样,对死后的生命怀着憧憬,约伯宣告说,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我这皮肉灭绝之后,

 

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我自己要见他,

 

亲眼要看他,并不像外人……

 

19:25-27

 

保罗也这样盼望。事实上,他是这种反抗死亡的态度最主要的代表。他在哥林多前书15:54-55写道:“死被得胜吞灭”(参 25:8)。

 

“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

 

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

 

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感谢神,

 

使我们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

 

林前15:55-57         

 

使徒如何得出这样的答案?他和约伯如何胜过死的权势?答案是,借着主耶稣基督!这是约伯所期待的(“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保罗由于生存的时代较晚,有了更多的认识,所以他能更大胆地做出这样的宣告。

 

这里有两个底线:

 

1. 只有基督教能对死亡的普世性提出解释,

 

2. 只有基督教有解决的办法。

 

让我引用霍雷修斯·波拿尔(Horatius Bonar)的一段话,他是一百多年前苏格兰的伟大圣徒,也是苏格兰自由教会的创始者。这段话是引自他一本研究创世记的书,他当时心中也想到我们正研读的这段罗马书经文。

 

第一个亚当死了,我们也在他里面死了;但第二个死了,我们却在他里面活着!第一个亚当宣告的是死亡,第二个亚当宣告的是生命!“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我们注视亚当的坟墓,看到的只是黑暗、败坏和死亡。再看基督的坟墓,我们看到的是光明、不朽和生命。我们观望亚当的坟墓,发现他还在那儿,他的骨灰和四周的尘土混在一块。我们再望向基督的坟墓,发现他已经不在那儿了。他已经复活!他率先升到天上的乐园,那里是所有复活和蒙赎之人的归宿。我们望进亚当的坟墓,这位人类的先祖已经死了,无以计数的人也跟着他进入他所打开的牢狱中。我们再看第二个亚当的坟墓,看见他是无数光明之子的初熟果子,这一群得荣耀的人将从牢狱出来,胜过死亡,得以复活,进入永恒的生命中;不是借着地上乐园中分别善恶的树,乃是借着挂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他死而复活,如今永远活者,并且手中握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

 

耶稣如何完成这种惊人的转变过程?他的方法是,为我们死,代替我们承担刑罚。他成了我们的代表,就好像亚当曾是我们的代表。耶稣代我们承受死的痛苦,然后复活了,好叫我们能享受永生。

 

哈里·艾恩赛德(Harry Ironside)是一个杰出的圣经教师,在他那本研究罗马书的小册子里,曾引用一段刻在苏格兰一个墓碑上的话,那个坟墓里葬着四个小孩。那段文字认定了那四个在婴孩期就夭折的孩子已经被神的恩典拯救了。它是这样写的:

 

不信之人尽管大胆,终必难逃一死。

 

在此墓中,躺着四个熟睡婴孩,

 

他们是失丧的,或已经得救?

 

死若是因罪而来,他们就是有罪的,

 

天堂若是靠行为,就没有他们的踪迹。

 

单靠理性,只能使人败坏,

 

打开圣经,就能霍然开朗:

 

他们死,是因亚当犯了罪,

 

他们活,是因耶稣已为他们死。

 

你能明白这论证吗?我们所以知道这些婴孩有罪,是因为他们死了。问题是,这怎么可能?他们怎么可能犯罪?答案是,因为他们在亚当里犯了罪。第二个问题是,那么他们可以得救吗?答案是,他们无法靠行为得救,因为他们尚未有任何表现。第三个问题是,那么他们必然永久失丧了?前面提到的墓碑告诉我们,不,他们已经得救了——乃是借着耶稣基督的死。

 

对任何人来说,与基督联合都是唯一得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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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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