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2:6-11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不偏待人。

 

我相信你一定碰到过这种情形:有人,或者是你自己,正在做一件不当的事时被人发现了,这人立刻辩称:“我不是有意的。”或者说:“某某人也这样做啊!”或者,“你根本不明白我当时的处境。”

 

当然,说这样话的人可能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动机或处境情有可原。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司法系统在审理罪案时,往往不厌其烦地去侦查犯罪的动机和环境。但是一般说来,不管借口是什么,你还是需要去探究这个人本身的情形。我们与神的关系也是如此。神指责我们压抑有关他的真理,违背他的道德律法,甚至我们论断别人的事情自己却去做;但我们一听到这指控,就开始为自己找借口:我们从来不知道神这样要求我们啊!我们论断别人的那些事,我们并没有去做啊!或者辩说,我们的动机其实是好的。当我们发现自己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就需要去重新探讨神公义判断的原则,也就是罗马书第2章所解释的。

 

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神的判断是根据真理(2节)。单单依据这个原则,我们就发现自己无咎可辞,因为真理的神宣告说,我们所做的正是我们指控别人的事。

 

另一个原则是,神的判断是根据我们的行为(6节)。我们不能用环境不利作借口,因为我们做出来的才算数。这个原则在6-11揭露出来,到12-15时又有进一步的延伸。

 

两条不同的路

 

这几节经文说到两条不同的道路。一条是行善,它通往的终点是荣耀、尊贵、平安和永远的生命。另一条道路是行恶,其尽头是困难、愁苦、愤怒和怒气。这段经文教导说,一个人不是在这条路上,就是在另一条路上。

 

到目前为止,特别是我们研讨了第5节之后,也许有人会下结论说,神的审判好像精细地划分成许多级,从一端完美的快乐和幸福,一直到另一端绝对的悲惨和不幸,而我们大多数人都位于两者中间的某一处。这是因为我们从第5节“积蓄忿怒”的观念所发展出的原则:审判与人的罪成正比。我们看人的时候,看见有的人比较好,有的人比较坏,于是我们说,在来生有的人应该受到较好的待遇,有的人应该受到较差的待遇,这中间的差别是相对的。这样想的人会做结论说,我们将来在天堂或地狱里的处境,应该多少和我们目前的情形类似,也就是说,大多数的人都是好坏参半的。

 

然而我们眼前的这段经文驳斥了这种错误的说法。根据这几节经文,这两条道路是不能并立的。

 

义路

 

第一条路是行善之人的路。保罗在这段经文中两次说到这样的人。我们把这两处经文放在一块,“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79-10节)。

 

此处描述这一类人所做的两件事:(1)他“行善”,(2)他“恒心行善”。然后谈到他的动机有三:(1)荣耀,(2)尊贵,(3)不能朽坏之福。保罗在他其他的作品中,用这几个词来陈述基督徒最终的盼望。“荣耀”是指信徒转变成神儿子的形像,于是神的荣耀可以反映在那人身上(参 5:28:18309:23;林前2:715:43;林后3:12-184:17)。“尊贵”是指神对信徒的赞同,这与他们从世界所受的侮辱和讥讽正好相反(参 2:7;彼前1:7)。“不朽坏”是指神子民复活的盼望(参 林前15:425052-54)。解经家约翰·慕理写道:“无可置疑的,保罗一直把这三个词用在与救赎相关的地方,这种考虑本身,让人看见末世的盼望之内容,绝对不会少于救赎启示中所提供的这一切。这三个词界定了基督徒的盼望之最高境界。”

 

同样的,神有四样东西赏赐给存这样盼望的人:(1)永生,(2)荣耀,(3)尊贵,(4)平安。“永生”是指救恩——在天上与神同住。“荣耀”和“尊贵”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最后一个词“平安”似乎与“不朽”平行,因此它不是指与神和好,因为我们如今就可以靠着基督的死和称义的结果,享受到这种平安;它也不是指神那超自然的平安,即“出人意外”的平安(腓四7);它乃是指天上的平安,那是从罪和罪的捆绑得解脱的平安。

 

但此处有一个大问题:有没有人自己选择走这条路,然后靠自己的力量单独走呢?是否有人能不借着福音,而靠自己行善,并且一路走到底呢?

 

我说过走这条道路的人所存的盼望乃是“基督徒”的盼望。因此基督徒有自己的道路。我要问的是,我们中间是否真有人选择这条路,却未在圣灵的帮助下脱离罪,并相信基督,与他联合,而只是凭自己坚持下去?我想现在我们都知道答案是否定的。没有人能靠遵守严谨的道德,来选择行善,或寻求荣耀、尊贵和不朽。事实上,我们稍后会看到,保罗在罗马书3:10-12,将人类的光景做了一番归纳:

 

就如经上所记,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没有明白的,

 

没有寻求神的;

 

都是偏离正路,

 

一同变为无用。

 

没有行善的,

 

连一个也没有。”

 

如果任何人能实际走上第一条道路,那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没有人能!没有人!因此,神若正确而周详地照着人的行为判断人,那么每一个人都将被定罪。“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11)。

 

罪人的道路

 

第二条道路是所有人自然会选择的,毋须神的干涉。那是灭亡之路。保罗用两节经文来解释。放在一起读就成了,“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8-9节)。

 

这里讲到恶人所做的四件事,正足以显露他们恶贯满盈。第一,他们是“结党的”。这与“最大的”两条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太22:3739)正好相反。这是撒但的罪:“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14:14)。第二,他们“不随从真理”。参考上下文,这是指拒绝自然界所启示有关神的真理,当然也包括拒绝从这些启示所衍生出来的一切真理。第三,这种人是“作恶的”。罗马书1:29-31解释了这一词的意思,稍后还有其他类似的经文(参 3:13-18)。第四,他们“随从不义”。这可能仅仅指他们“作恶”,但若参考第9节,这句话未免又太冗赘了。此处可能是指继续往1:18-32描述的那条恶路走下去。

 

这些选择的后果是什么呢?再度,我们看到四个词:“愤怒、恼恨”,“患难、困苦”。第一对和第二对彼此紧密平行,两者关系密切。“愤怒、恼恨”与神的严厉和绝对厌恶罪有关。“患难、困苦”是指神对作恶者的审判所造成的效果。这些词常常用来描述恶人在来生所受的苦(参 8:22;亚1:1517)。

 

这是不敬虔之人的结局,这也是为什么即使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人也需要福音的原因。

 

圣经里的两条路

 

许多人都觉得罗马书这一段特别难懂,因为它似乎在说,救恩是靠好行为得来的。你若恒心行善,就能得救。你若作恶,就必失落。这当然不是罗马书2:6-11的意思。若不借着耶稣基督的大工和对他的信心,没有人能得救。然而有趣的是,虽然使徒受默示,说到两条路,但他并未暗示我们说,人不需要走那条义路仍然可以达到永生的目标。

 

这叫我们惊讶吗?当然不。

 

诗篇第1篇说到义人“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又说到恶人“乃像糠秕被风吹散”(124节)。这番话可以运用在现今的情境里,也可以运用在永恒的事上。“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56节)。

 

马太福音19:16-21记载,那个富有的年轻人问耶稣基督:“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时,耶稣也用同样的话回答他。

 

我们可能期望耶稣回答那人说,当相信耶稣。但耶稣却要他遵守诫命,“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

 

那少年人想了一下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

 

再一次,耶稣并没有要求他相信耶稣,或指出他并未完全遵守神的诫命,耶稣只是要他放弃对财宝的贪爱。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21节)。

 

耶稣讲出那个好撒马利亚人的比喻,也是同样的用意。有一个律法师想要试探耶稣,他也问了一个类似的问题:“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0:25)。

 

耶稣将律法向他指明:“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27节)。接下去耶稣所说的比喻,是为了让那人明白,谁是他的邻舍,以及爱神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到两条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钉十字架以前,在橄榄山上所教导的宝贵教训。他说,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他们也要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25:31-46

 

我不希望有任何人误以为我企图用好行为来取代信心,作为救恩的基础。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我们在信心以外又加上好行为,作为得救的根据(更不要说用好行为取代信心了),那就是错误的福音;保罗在加拉太书说,这样传的人应当“被咒诅”(加1:8-9)。救恩是基督为世上一切人成就的,任何人只要相信基督和他的工作,就能获得救恩。但我们也不可轻看神。保罗同时指出,如果我们以为,一个人凭着信得救之后,可以继续走从前的道路,完全不做善工,这种想法也同样错误。这样做的人,不论他如何自称已得救,其实他还没有得救。

 

此处是基督徒福音的荣耀之处。另一方面,福音纯粹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甚至信心本身都是恩典(参 2:8)。没有一个人能为自己的救恩夸口。我们的救恩是牢牢地建立在耶稣为我们的代死上。同时那些本着恩典和信心得救的人就被放在义路上,他们确实能做出属世的人所无法想象的善来。

 

因此我们能够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这节经文中的“义”,意思是“善行”。这里的教训是,一个真正属于神的人,他所作的善必然胜过不信之人的义。

 

走在正路上

 

如果你走上了歧途,该怎么办?你如何脱离恶人的团体?他们拒绝真理,追逐恶事,积蓄愤怒。你又如何加入那些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人的行列?让我重复一次这个双重的问题:你若正在歧途上,当如何才能脱离歧路,走上正路?此处有几个具体的答案。

 

1. 承认自己在歧路上。任何人若仍然抱着幻想,以为面前的这条路会通向他想去的目的地,他就无法脱离歧途,迈上正路。你若认为这条追求自我、拒绝有关神真理的道路,会将你带往快乐、幸福或救恩,那么你在通往救恩的道路上连一小步都还没有跨出呢!你必须先承认你正走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路的尽头就是灭亡。

 

2. 承认道路本身不会改变。奇怪的是,有些人承认自己走在歧途上,但是他们却不回头,反而继续走下去,心里存着幻想,以为这条路早晚会转向,或者前面会有一个交叉口,他们就可以在那里转到正路上。这在实际的世界和属灵的世界中都是不可能的。偏行己路的结果,只有使你与神离得越来越远,那就是罗马书第1章所描述的下坡路。它的尽头就是第2章所讲到的神的震怒。

 

3. 转过来面对相反的方向。这是圣经呼召人悔改、相信的方式。“悔改”的意思是心志上的转变,用不同的方式思想,结果产生不同的行动。“相信”直译是转过身来。你需要弃绝从前的道路,选择走一条完全相反的路。

 

4. 献身给主耶稣基督,相信他为你而死。这是信心的完整定义,它不只是停留在智能上接受有关神或耶稣的真理,它也包括尊耶稣为自己个人的救主。你必须像多马在主耶稣复活之后向他显现时那样对主说:“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

 

5. 跟随耶稣并且遵守他的命令。你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走了一阵之后,终于发现已经远离正路。你若继续走下去,就离正路越来越远。神已经消失在你的视线中,此刻你再回头似乎为时已晚。可是你若停下来,转过身子,开始寻求神,而不再凭自己的意思和喜好行,你就会惊讶地发现,耶稣正在不远的地方。事实上你发现他就在你身旁。那是因为即使你任意而行的时候,他仍然在你旁边,呼唤你回头。所以圣经中悔改和相信总是齐头并进的,两者紧密相连,几乎难辨谁先谁后。相信耶稣的意思就是,从罪中悔改,掉转过头来。

 

还有一点必须一提。你从罪中回转,相信耶稣的那一刻,你就已经在义路上了。你不必去寻找,因为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相信耶稣,走他所走的道路。当你向前跨出一步的时候,你会发现黑暗消散,有一线亮光照射进来,荣耀、尊贵、不朽和永生在你面前升起,成为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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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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