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18-20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1974年,神学家史普罗(R. C. Sproul)写了一本书,叫《无神论的心理学》,我用它来作本章的标题。这本书后来再版时改了名字,叫《如果有神,为什么又有无神论?》。史普罗企图弄明白,为什么人会在哲学上拒绝神,以致成为哲学上的无神论者;或者在实际上拒绝神,以致成了实际的无神论者。(实际的无神论者可能说,他们相信神,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就好像神不存在似的。)史普罗的答案是,无神论不是出于人对神的无知——因为根据罗马书第1章,所有人都认识神——他们的问题乃是出在他们不喜欢神。人们不“认识”神,是因为他们不想认识神。

 

史普罗写道:

 

新约的看法是,人的不信基本上涉及智能的因素不多,主要是道德或心理上的因素。问题不在缺乏足够的证据去说服有理性的人相信有神,而是有理性的人有一种天然的倾向,就是憎恶神的存在。一言以蔽之,人嫌恶神的本质,不以神为他渴望和喜爱的对象。人所盼望的不是雅威的存在,而是他的不存在。

 

掌权的神

 

为什么人如此坚决地拒绝神?到目前为止,我们在研讨罗马书1:18-20的过程中,已经看过了三个重要的观念:(1)神的愤怒,其对象是所有不敬畏神、不义的人;(2)人类压抑自然界中有关神的启示;(3)神的永能和神性借着受造之物启示出来了。但我们也看见,这些观念的历史程序实际上和上述的次序相反。首先,神已经启示了他自己。第二,人们拒绝所启示出来的真理。第三,由于人的拒绝,神的愤怒就临到他们。

 

但问题仍然存在:为什么所谓有理性的人会有这么不合乎理性的反应?如果有关神的真理一如罗马书1:18-20所说的那样明显,为什么还有人会拒绝呢?答案当然是,正如我前一讲已经开始提到,现在也要用史普罗的神学名词继续讨论的:人因为不喜欢神,所以拒绝神。他们或许喜欢一个自己想象的神,或者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神,所以他们说他们喜欢神。但真相是,他们不喜欢那一位真正的神。

 

保罗形容这种普遍对神的厌憎是“不虔不义”(18节)。“不虔”的意思是,人与神对立。他们不像神,也不喜欢神。“不义”是指人们因为这种敌对的心态,而做出来的事。他们拒绝有关神的真理,企图将神一把推开。

 

人不喜欢神的哪一部分?答案是,几乎神的每一部分。让我指出神几个最重要的特质来说明。

 

人不喜欢神的第一点是神超越一切的主权,这也是神最基本的属性。因为神如果没有超然的主权,他就不成为神了。主权涉及治理;在神这方面,它是指神统管万有。大卫在历代志上29:10-13的祷告中,这样论到神的掌权:

 

耶和华我们的父,以色列的神

 

是应当称颂,

 

直到永永远远的。

 

耶和华啊,尊大、能力、

 

荣耀、强胜、威严都是你的;

 

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

 

国度也是你的;

 

并且你为至高,为万有之首。

 

丰富尊荣都从你而来,

 

你也治理万物。

 

在你手里有大能大力,

 

使人尊大强盛都出于你。

 

我们的神啊,现在我们称谢你,

 

赞美你荣耀之名。

 

神借着创造物质的次序,并且按着他自己立定的法则治理它,来显示他对物质次序的统辖权。有时候,神是用神迹来显示他的主权。神也在人的意志上显出他的主权,祂也借着控制他们来管理他们的行动。神使法老王的心刚硬,法老就坚决不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然后神就审判法老。反过来说,神也软化某些人的心,吸引他们归向耶稣。

 

但是,人类为什么这样抵制神的主权呢?若只从表面上看,我们会以为所有人都自然地欢迎神的主权。我们说,“毕竟还有什么比知道世界上每一件事物都受到控制(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神最终会使万事互相效力更好的呢?”但这只是肤浅的观察所得到的结论。一旦我们透过表面做深一步的探究,就会发现我们其实都是与神为敌的,因为我们都渴望独立,想要任意而为。

 

这正是亚当的问题。这是罪的根源。神告诉亚当,他享有宇宙中最大、最充分的自由。亚当可以治理神创造的世界;此外他有绝对的自由,可以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作任何他想作的事,他也可以吃任何他想吃的东西。神只给他一个禁例;这是一个标志,表明他不是自主的,他仍然是神造的,他的生命、财富、健康都在神手中,他必须向神忠心。神禁止亚当吃伊甸园中一棵树的果子。他可以吃四周任何树上的果子,但只有那一棵他不可吃,他若吃了必受死的刑罚。神警告他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对亚当而言,没有什么比吃那棵树的果子更不合理的事了。神从未对亚当说过谎,所以他可以放心地相信神的话。在这一件事和任何事上,亚当都需要毫无疑问地顺服神。此外,神已经警告他,他若吃这果子,就必定会死。去吃它实在一无好处,只有坏处。但是,亚当却觉得这对他是一大侮辱。那棵树站在那里,就限定了他个人的意愿。它代表某种他不可以作的事。所以,亚当实际上说,“这树简直侵犯了我的自主权。我不在乎自己可以吃其他任何树上的果子,只要我一天不能动那棵树,我就一天觉得自己算不上是一个人。我觉得自己被压缩了。所以我要试试看去吃它的果子,即使丧命也在所不惜。”

 

因此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从此罪的刑罚——死亡——就临到了人类。

 

这是每一个人心中的光景。我们憎恨神的主权,是因为我们自己想做主。我们想管理自己的生活;我们想自由遨游,不受任何限制。我们一旦发现有界限存在,就对神心怀怨恨。

 

我们好像诗篇第2篇所描述的那个君王,“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一同商议,要敌挡耶和华并他的受膏者,说:‘我们要挣开他们的捆绑,脱去他们的绳索’”(2-3节)。

 

我们说,“我们不要这个神来统治我们。”

 

圣洁的神

 

然而,照我们天然的罪性,我们所憎恶的不仅是神的主权。我们也因神的圣洁而抵挡他。有一个理由是很明显的:我们恨恶圣洁,是因为我们本身不圣洁。神的圣洁暴露了我们的罪,我们不喜欢被暴露。但还有更进一步的理由,让我加以解释。

 

圣洁是神最伟大的属性之一,在敬拜的颂扬中,只有“圣哉,圣哉,圣哉……”(见赛6:3;启4:8)被重复了三次。我们认为圣洁是最高的义,是指“神从不犯错”。虽然圣洁包括公义,但圣洁的意义远超过此,“圣洁”本质上并不是一个伦理的词,圣洁的本质意思是“分别”。例如,圣经所以被称作“圣”经,不是因为圣经里面没有罪,虽然圣经是无误的,但“圣”的主要目的是将圣经与别的书分别开来。宗教物品是圣洁的,因为它们被分别出来,专门用在崇拜上。至于神的圣洁则是一种属性,将神与所有受造物分别开来。神的圣洁至少有四个要素。

 

1. 尊贵。意思是“尊严、统治的权能、庄严、高贵”。这是统管万有的神所独具的属性。尊贵将圣洁与权能联合在一起了。

 

2. 旨意。圣洁的第二个要素是“旨意”,是掌权者的旨意。这使圣洁变得较个人化,较活跃,而不是一种抽象和被动的特质。更进一步说,如果我们问,神的旨意主要是在何处显明?答案是在宣告他自己是“完全的另一位”上显明。神的荣耀丝毫不因人的悖逆或自大而削减。这种圣洁的要素和圣经所说神是“忌邪”的相当近似。“旨意”的意思是,神并不轻忽人对他的看法。

 

3. 愤怒。愤怒也是圣洁的一部分,因为神圣洁的本质使神无法容忍一切抵挡他的人。“愤怒”的意思是,神极其看重自己作为神的身份,所以神不容许任何人篡夺他的地位。

 

4. 公义。这是我们稍早提过的。公义与圣洁有关,不是因为我们最容易从这个词来了解什么是圣洁,而是因为公义乃是圣洁的神在道德领域里所定的旨意。

 

此处有一个问题。由于圣洁不是一个抽象或消极的观念,而是神积极而活泼的性格彰显在惩罚悖逆者、建立义人的上头,因此与神相遇这本身是相当具威胁性的。圣洁会引发我们的兴趣,就像我们总是容易被不熟悉的东西所吸引。但同时我们也有失败的危险,我们害怕与神相遇的结果使我们灭亡。前面我们引用过的经文记载,当以赛亚与圣洁的神相遇时,他在惊惶战兢中喊道,“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6:5)。

 

神向哈巴谷显现之后,这位先知如此描述他的经历,“我听见耶和华的声音,身体战兢,嘴唇发颤,骨中朽烂……”(哈3:16)。

 

约伯说,“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6)。

 

彼得只是匆匆一瞥耶稣的圣洁,就禁不住呼喊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5:8)。

 

我的重点是,如果这些人上之人——例如,圣经中的圣徒和先知——与神的圣洁接触时,其经验尚且如此可怕,那么神的圣洁对彻底不义的罪人岂不是更具威胁吗?对他们来说,这种经历一定没齿难忘。难怪他们抵挡神,轻看神,或者否认神的存在。陶恕(A. W. Tozer)写道:“我们与天上全能神遭遇的经历,所带来道德上的震撼,会对我们本性的每一个部分,带来长久而深远的影响。”陶恕说得一点没错。神的圣洁和神的超然主权一样,会使我们不敢亲近神。

 

全知的神

 

在史普罗研究无神论的著作里,有一章论及神的“全知”,写得相当精彩。这个词的意思是,神知道所有的事,包括我们和有关我们的一切。史普罗指出,其实我们并不喜欢这事实。他提到现代人都害怕被知晓,包括被其他人类知晓;他用现代人四种处理这种恐惧的方式来证明他的论点。

 

史普罗首先提及法国的存在主义者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萨特曾经在许多地方分析人如何害怕被别人注视,这在他那本著名的剧本《没有出口》(No Exit)中尤其明显。那个剧本讲到,有四个人被关在一个房间里,无事可作,只能聊天,大眼瞪小眼。那是地狱的表征,这一点在剧本的结尾更突显了出来。其中一个名叫加尔桑(Garcin)的人站在壁炉旁,击打着一个铜像说:

 

是的,时候到了。我一直在注视着壁炉架上的这个东西,我终于了解自己是在地狱里。我告诉你们,每一件事都是事先计划好的。他们知道我会站在壁炉边,击打着这个铜作的东西,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瞧。注意看!(他疯狂地摇摆着)什么?这里只有你们两个人?我以为还有更多的人呢!(大笑)所以这就是地狱了!我从来不相信地狱。你们还记得吧!他们一直谈论到酷刑室、硫磺火炉和灼热的炼狱。这些都是陈腔滥调!根本不需要火红的拨火棒。地狱就是——其他的人!

 

最后一幕是,所有剧中人物都颓然倒在各自的沙发上,笑声逐渐消失,他们只是怔怔地互相瞪着。

 

现代人对付这种惟恐被人知晓的恐惧,所用的第二种方法是来自朱利叶斯·法斯特(Julius Fast)的《肢体语言》一书。这本书研究非言词的沟通法,说到我们如何用不同的身体姿势——点头、眨眼、手势等等——来表达自己。有一处讲到瞪眼看,你可以瞪着一个物体或动物看,即使看上一长段时间也没关系,但是瞪着人看就不行!为什么?因为我们认为盯着人看与侦测有关,我们不愿意让任何人来探测我们的思想。

 

现代人用的第三个方法是德斯蒙德·莫利斯(Desmond Morris)的《裸猿》一书。当然,裸露的猿猴是指人类。人类是唯一没有毛发或其他东西覆体的动物。

 

史普罗研究的第四个人是丹麦的哲学家索伦·克尔凯郭尔(Soren Kierkergaard,“克尔凯郭尔”又译“祁克果”)。他的作品讲到人类天生需要隐藏和独处。

 

综合近代对人类被暴露的态度之研究,会发现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矛盾组合。我们一方面想要别人看我们,注意我们。如果他们忽略我们,我们就会觉得被轻视,而产生受伤的感觉。可是如果他们看得太久,或太专注,我们又觉得尴尬、恼怒,因为我们对自己感到难为情,不喜欢别人对我们认识得太清楚。虽然别人对我们的认识不可能深刻,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罪人,我们尚且会有这种反应,更何况被一位无所不知的神认识,在神面前人心都是一览无遗的,所有欲望都赤露敞开,这岂不更令人心惊胆战啊!

 

这种暴露是很难忍受的。所以人类要压抑他们对神的认识——因为神有无所不知的属性。

 

不改变的神

 

史普罗在他的书的末尾做了一个简短的结论,提到他在快写完这本书的时候,忽然想起一位伟大的英国牧师、神学家乔纳森·爱德华兹的一篇讲章,题目是《人天生是神的仇敌》。史普罗很想知道爱德华兹如何讲解这个主题,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把这篇讲章找来,仔细读了一遍。他发现爱德华兹说,人类恨恶神,因为神是“一个无限圣洁、纯洁、公义的存在”。他们恨神,因为神的全知是“圣洁的全知”,神的全能是“圣洁的全能”。到目前为止,爱德华兹的论点似乎都与史普罗的相同。然后爱德华兹忽然说,“他们不喜欢神的不改变”。

 

不改变?为什么?史普罗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人类不喜欢神的这个属性呢?爱德华兹解释说,这是“因为这种属性使神无法成为其他的样子,神永远是一个无限圣洁的神。”史普罗一再思想,终于开始明白这位伟大神学家的意思。人类因神的不改变而恨他,因为这表示神的一切属性都会永远存在下去,他不会变成别的样子。

 

如果神的掌权有停止的一天,就像一个委员会的主席有退休的一日,那么神的主权就不是那么可怕了。我们既然是永存的受造物,总有一天可以等到神退休,到那时我们就能接掌一切了。

 

此外,如果神的圣洁有停止的一天,那么神的圣洁也不那么容易冒犯我们了。神现今禁止的事,或许有一天他会宽宥。或许是明天,下个星期,下个月,神开始有不同的看法,改变原先的心意。我们可以等到那一天再犯罪。

 

无所不知?也许有一天神的记忆力开始衰退,神会忘记我们所做的坏事。我们可以全身以退。

 

但是神若永远不改变,事情就棘手了。如果神是不变的,神不仅在今天掌权,他也在明天、后天、大后天掌权;神一直掌权。而且神不仅在今天是圣洁的,他永远是圣洁的。神不仅今天是全知的,他始终是全知的。神的这些伟大属性无一会改变。神是掌管一切、圣洁、无所不知、永不改变的神。神永远如此,对这一点你我都不能做什么。

 

你或许会因为拒绝神的统治,而压抑有关他的真理,说,“我们不要这样的一位神来治理我们。”但不论我们是否愿意受神掌管,神的主权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我们需要一位神,能管理我们的狂野欲望,控制我们那会带来灭亡的本性,并能拯救我们。我们可能厌恶神的圣洁,但不管我们是否恨神,我们都需要一位圣洁的神。我们需要一个崇高的标准,我们需要一位神不断在我们里面动工,直到我们达到那标准为止。我们或许不喜欢神的全知,但我们需要一位对我们认识得一清二楚的神——不顾我们的本相,照样爱我们。我们需要一位神,能知道我们一切的需要。我们或许不喜欢神的永不改变,因为神的其他每一个属性也都不会改变。但我们需要一位能够靠得住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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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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