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人类的历史记载中,从来没有像耶稣公开传道时那样,有那么多的人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各种疾病中得着医治。这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耶稣的医治事工是真正独一无二,无可企及的。
耶稣的医治事工有许多不同的目的,但所有这些目的主要是为了证明自己就是真正的弥赛亚。医病神迹的施行,从来都不只是让病人的身体得益处。
《马太福音》8章17节:为要应验《以赛亚书》53章4节中有关弥赛亚的预言
《马太福音》9章6节(另见可2:10;路5:24):使众人相信基督有赦罪的权柄
《马太福音》11章2-19节(另见路7:18-23):向囚在监里的约翰证实自己弥赛亚的身份
《马太福音》12章15-21节:为要应验《以赛亚书》42章1-4节中有关弥赛亚的预言
《约翰福音》20章30-31节:使世人相信耶稣就是基督
虽然耶稣所行的神迹非常多,但不是任意而为的。他并不是医治每一个需要医治的人(约5:3-5),也没有因众人的要求而施行神迹(太12:38-40),更没有使用自己的权能免去十架的刑罚(太26:52-53)。神迹的彰显总是基于前面所列的目的。
耶稣基督所行的所有医病神迹都是立即性的(只有三个例外),病人全都立即痊愈,不需要任何康复期。治愈后亦不曾复发或发生误诊的情形。
那三个未立刻获得医治的病人,只不过多拖延了几分钟就完全康复了。
跟旧约中的医治一样,耶稣也使用了不同的医治方式。因为医治的能力是出于神,所以医治的方法本身并不具有任何的魔力或医治作用。
1.耶稣用手摸病人(太8:15;太20:34;路13:13)
2.耶稣开口说话(太9:6-7;可10:52;约5:8-9)
3.病人触摸耶稣的外套(太9:20-22;太14:36;路8:44)
5.耶稣用手指探病人的耳朵,并以唾沫抹他的舌头(可7:33-35)
《马太福音》9章12节:“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
《路加福音》10章25-37节:撒玛利亚人用油、酒和绷带包裹被强盗弃之路边的犹太人。
根据旧约的记载,人犯罪会直接导致疾病,但福音书并没有提到疾病是直接源于人的罪,却曾两次提到,疾病的发生是为了使神得荣耀。
在此再次强调:有史以来从未有人具有像耶稣一样的医病大能。
耶稣施行医治神迹后,总是悄然离去,以避开人们的欢呼及赞美声。在路加福音10:20中,他明确地告诫门徒不要因鬼服了他们就欢喜,而要因名字被记录在天上而欢喜。
当时围观的人对耶稣的医病神迹反应十分热烈。几乎每个人(包括反对耶稣的人在内),都对这些医病神迹感到震惊不已,并且无法否认它们的存在。
主耶稣的医病神迹,影响非常广泛。《马可福音》1章45节中描述,当耶稣医病的能力被广为传扬后,他每进一座城就有许多民众蜂拥追随。即使去到无人居住的地方,人们也从各处来就他。
主耶稣所行的神迹是无可否认的,但这些神迹不一定会使人信靠神。
无论耶稣在哪里施行医治,我们可以断定大部分的病人(即使不是全部)都是不信的人。
《路加福音》17章11-19节:十个长大麻风的病人
在求神医治时,个人的信心并非必要。很明显,拉撒路(约11)、睚鲁的女儿(太9)及寡妇的儿子(路7)都无法表明自己的信心,但都从死里复活了。
有时候,耶稣在他人(而非病人本身)显出信心时就医治那病人。请特别注意《马太福音》17章19-20节中,门徒无法将鬼赶出来,就私下到耶稣跟前求救。耶稣告诉他们,这是因为他们信心太小的缘故。在《马可福音》9章29节记载了同样的经文,并且补充说明了祷告可以顺利地将鬼赶出来。那些主张病人因缺乏信心而不得医治的人,现在必须改变观念了。因为在此情形下,乃是医治者的信心不够。
1.从开始传道(太4:23-25)到被钉十字架(约11:1-44),耶稣一直不断地施行医治。
《路加福音》13章10-17节《约翰福音》5章1-9节
《马太福音》9章27-31节
《马太福音》12章10-14节
《路加福音》13章10-17节
《约翰福音》5章1-9节
并非所有的疾病都直接来自撒但或魔鬼的攻击,但那些被鬼附的人的确极易患上身体疾病。《路加福音》13章10-17节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个被撒但捆绑的女人(也可能是魔鬼作祟),竟弯腰驼背长达十八年之久。
由于主耶稣自愿放弃他独立行使神迹的能力,所以他的医治能力是源于天父,而非靠自己的能力。
《路加福音》5章17节:“主的能力与耶稣同在,使他能医治病人。”
《约翰福音》5章19节:“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使徒行传》2章22节:“神藉着他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
《使徒行传》10章38节——耶稣具有医病的能力乃因神与他同在。
除了耶稣以外,在四福音书中施行医治神迹的人屈指可数。
《马太福音》10章1-15: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见10:6),门徒的一切所需要都是由神用超自然的方式进行供应。他们在远途传道和医治期间不需要携带任何东西。
《路加福音》10章1-16节:其他七十个门徒,主耶稣也曾像差遣十二使徒那样差遣他们出去做相同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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