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5:25-28

 

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份,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过你们那里,往西班牙去。

 

谈到慈善捐献这题目,大多数人都自认为很慷慨。当然,他们不是天性如此,因为人本性是自私的。自私乃是“罪人”的一部分。慷慨解囊是需要学习的,这也是为什么完整的讲道必须将有关奉献的教导包括在内。

 

使徒保罗教导那些在他的带领下悔改信主的人要慷慨。他在罗马书第15章这里,向罗马信徒解释他延迟早先计划——往西班牙的路上在罗马停留——的原因。他提到他如何在罗马帝国东部教导基督徒有关奉献的事。于是保罗给了我们重要的启发,让我们看见奉献在做基督徒的意义上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保罗写道:“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份,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过你们那里,往西班牙去”(罗15:25-28)。

 

外邦人的奉献

 

我们若研究使徒行传和保罗书信中有关外邦教会供给耶路撒冷圣徒的记载,很快就会发现,这对保罗而言,是一件事关重大的事。

 

保罗曾在耶路撒冷辩论犹太人是否当强迫外邦人遵守旧约各种仪文的要求,当时他心中似乎已经想到特别奉献的事。圣经有两处记载那次会议,一处在使徒行传第15章,一处在加拉太书第2章。保罗在加拉太书报告他对福音的观点,包括给予外邦人应有的权利和自由,他的见解广受其他使徒的认同,他们也全力支持他在外邦人当中的事工。他说雅各、彼得及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又加上,“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加2:9-10)。换句话说,耶路撒冷的领袖提出救济耶路撒冷穷人的要求,保罗欣然同意出力协助。

 

这个要求一点也不为过,因为耶路撒冷位于当时世界上的贫穷地带,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大多过着清寒穷困的日子。罗马却是国富民强,因为世界的财富滚滚注入罗马。由于资金不断涌入首都,反而导致邻近地区如犹大地一贫如洗。

 

当然,耶路撒冷基督徒本身的问题可能使他们的经济更雪上加霜。多德(C. H. Dodd)在他的罗马书注解中提到,初代耶路撒冷教会所建立的财产共有制度,对于他们经济的恶化影响甚巨:“耶路撒冷教会一开始就是穷人多,富人少。为了实践合一的理想,他们成立了一种自愿的部分财产共有制度。但他们采取的方式却造成了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因为他们变卖资产把它当作收入分发出去(徒2:44454:34-5:5)。据我们所知,他们并未采取实际的措施来补充所消耗的资产,结果困难临到时,整个社区毫无储备的资金可用。”如果多德所言属实,那么耶路撒冷的信徒不仅贫穷,而且比他们四周的穷人更穷。因此其他地区较富裕的外邦教会对他们伸出援手,乃是理所当然的。

 

即使这种说法也不能完全解释保罗看重奉献的原因。莱昂·莫里斯的观察很正确,他说保罗必然视奉献为信徒合一的象征之一:“有些早期的基督徒坚持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应该受割礼,并且遵守犹太人的律法。保罗不断与持这种看法的人争辩。他收集捐献的事实足以显示,虽然那些地区的人反对这种顽固的保守思想,但在真正的基督徒爱心上,他们仍然与耶路撒冷的犹太信徒紧紧相系。”

 

或许他们也借着捐献金钱,让耶路撒冷的领袖知道,保罗的宣教事工成绩斐然。当然这算不上是最高贵的动机,但保罗或许带着一点自豪,他要亲自带着这笔款项到耶路撒冷,让彼得、雅各、约翰,以及其他人明白,他恪守了当初许下的诺言,而且显示他在这事上满有神丰富的恩典。

 

保罗如何看待这些奉献

 

不论保罗的动机如何,物质丰富的基督徒有责任资助缺乏的基督徒;保罗也正确地教导外邦信徒,他们应该慷慨地照顾有需要的犹太人弟兄。本段经文显示保罗如何看待奉献的事。他提出三点。

 

1.这是在“供给圣徒”(25节)。译成“供给”的字,也是“执事”一词的字源,它在第16章再次出现,那里说到非比被推荐为坚革哩教会的“女执事”或“仆人”。我们注意到,照顾穷人是执事的功用之一。由于保罗是使徒,而非执事,但此处仍然说他收集捐献带给耶路撒冷信徒的行动,是一种执事的服务,可见我们每一个人都当在这种服侍上有份。换句话说,执事的设立不是为了代替我们尽本分,使我们不必去照顾有需要的人。执事的设立乃是显明我们当如何去服侍人,正如教会中的治理长老教我们如何彼此照顾属灵上的需要,教导长老则教我们如何研读圣经。顾念其他人的需要乃是每一个基督徒的责任。

 

此外,这也是圣灵必然的果子,保罗在第28节就是这么称呼它的。这表示我们里面若真有基督的生命,就会彼此相顾,因为这是流露一个被改变的生命最自然而必要的方式。使徒雅各说:“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5-17)。

 

我们必须慷慨,还有一个原因:慷慨是我们做基督徒的证明之一。我们若对别人,或对神的工作漠不关心,又怎能自称是基督徒呢?

 

2. 外邦人“乐意”伸出援手(26节)。保罗论到捐献的事,所提到的第二点是,马其顿和亚该亚的人乐意共襄盛举。为了强调这一点,他一共重复了两次,一次在第26节,一次在第27节。

 

马其顿和亚该亚的基督徒真的乐意吗?我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无法斩钉截铁地回答说“是的”。实际上这个答案可以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马其顿信徒确实是乐意的,他们早在保罗开始收集这笔捐献之前,就已经支持保罗了,保罗不只一次称许他们的慷慨。但亚该亚的情况就另当别论。保罗在他们那里收集捐献时似乎遭到一些拦阻,因为他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两封信,特别是哥林多后书,鼓励他们务必照着所许诺的捐献,显然他们在这事上似乎有所延迟。

 

问题出在哥林多人没有实现早先的诺言。他们可能一开始的时候颇乐意,但时日一久,就像我们一样,开始把奉献的事搁置一旁。保罗差遣他忠心的同工提多和几位不知名的弟兄前去收集捐项,他甚至写信给哥林多人,要他们在提多等一行人抵达之前,先把奉献收齐(林后8:16-18)。

 

慷慨奉献是基督徒当尽的本分,我们必须学习去施予。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和罗马书里就针对基督徒的奉献,做了详细的教导。虽然一般人并不欢迎这一类教训,但我们今天仍然不可忽略这方面的教导。

 

3.“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份,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27节)。保罗对罗马信徒提到的第三件事是,希腊的外邦人欠了犹太基督徒的债,因为他们从犹太人那里领受了属灵的好处。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原则:教导圣经的教师应该得到供养。他不应该被迫从事世俗的工作来赚取养生所需,虽然很多传道人在必要时并不在乎这样做。保罗自己在哥林多时就因所获的支持不敷所需,或入项太慢,而以织帐篷为业。

 

极美的捐献公式

 

任何负责募集宗教和慈善捐款的人都知道,要鼓励别人慷慨解囊并非易事。所以我们要问:保罗究竟如何促使本来不太热衷的哥林多人慷慨解囊?请注意保罗并未用唠叨、责备、哀求,或乞讨的方式。但他也不反对使用直接激起人动机的方法。我们若仔细读哥林多前书第8章和第9章,就会发现他诉诸于他们个人的圣洁、基督的榜样、神的爱和恩典,他甚至企图激起一种适当的荣誉感和自利心。

 

保罗企图激动哥林多人慷慨捐献的一个主要因素,是贫困的马其顿教会所立下的榜样。马其顿和犹太地一样,也位于贫穷地带。相较之下,哥林多就富足得多。那么较穷的马其顿如何成为哥林多教会的好榜样呢?答案见于哥林多后书8:2,我称其为“神的极美捐献公式”。“就是他们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仍有满足的快乐;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此处有三个要素:(1)严格的试炼;(2)满足的快乐;(3)极度的贫穷。保罗说,把这三者合并起来,就产生了他们那堪为楷模的慷慨。

 

1. 严格的试炼。我们不知道那试炼究竟是什么。可能是逼迫,也可能是贫穷。不论如何,它代表了一种我们所谓“难以忍受”,或至少“严酷”的考验。

 

这倒大出我们意料之外。我们以为一个人陷在试炼中时,他的注意力一定都集中在自己的问题上,根本无暇顾及别人的需要。这是我们预期自己会有的反应。但此处我们看见,基督徒的经历与我们所预期的反应大相径庭。基督徒面临试炼时,他们想到的是其他也在受苦的人,他们就义不容辞地伸出援手。

 

耶稣是最好的例子,他挂在十字架上,心中挂念的却是那些士兵。他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他也想到自己的母亲:“母亲,看你的儿子!”(约19:26)并且想到垂死的强盗:“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

 

2. 满足的快乐。保罗没有说马其顿的基督徒为了什么事快乐,但我们可以猜测他们的快乐来自几件事:他们有救恩之乐,因为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写道,那个城市的信徒“蒙了圣灵所赐的喜乐”,欢喜领受真道(帖前1:6)。他们接受福音之前,曾丧失在异教的黑暗中,就像保罗在以弗所书中描述的:“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他们相信基督以后,就有了神,从此离开黑暗进入光明,所以他们满有快乐。

 

同样地,保罗在腓立比书清楚提到那些信徒“在耶稣基督里的欢乐”(腓1:26),他鼓励他们要“靠主常常喜乐”(腓4:4)。也就是说,继续他们已经有的喜乐。

 

当然,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有喜乐。但此刻我们强调的是喜乐和施与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马其顿人的捐献不是出于勉强,乃是自愿的,所以他们满有喜乐。如果我们奉献得很勉强,像缴税那样,它就成了一种重担,而且经常伴随着愤慨不平。但我们若发自内心,为了主的缘故甘愿付出,我们就能从施与中经历喜乐。

 

此处我想到海弗格尔(Frances Ridley Havergal)所写的诗歌,可惜我们常常漫不经心地唱着,缺乏委身的心志。

 

我金我银全献上,

 

不为自己留分文。

 

这两句话是她个人的写照。海弗格尔确实做到了她诗歌中所说的。我们从她留下的作品中得知,她写下这首诗歌的时候,已经把她所有的金银珠宝捐给宣教差会。她写信给一位密友:“我毋须告诉你,我最后一次给这个珠宝箱装满首饰时,心中洋溢着多么大的喜乐。”那是所有慷慨的基督徒所经历的真正喜乐。他们知道那种喜乐促使他们更加乐意奉献,正如哥林多后书所教导的。喜乐可以使奉献益发增多。

 

3. 极度的贫穷。这个公式的第三个要素是贫穷——不错,极度的贫穷。这与世界的原则真有天渊之别!如果你雇用一个筹款机构,来帮你为一个世俗慈善事业募集一大笔钱,他们会告诉你,三分之一的捐款将来自大财团,另外三分之一来自富有的捐赠者,只有剩下的三分之一募自固定的捐款者。这也需视情形而定,有时这种比例会有很大的差异。有些大财团的捐款可以高达百分之八十。

 

但在基督徒的圈子中却并非如此。大笔捐赠固然有其地位,例如为开启一个新计划,或有特别需要而展开的募款。但一般说来,教会的运作是靠一群并不富裕的人定期小额捐献而维持的。事实上,在许多地方,福音事工几乎都是靠一些非常贫穷的人资助。

 

不久前我看到一个统计数字,显示在极贫穷的人当中,捐款是很普遍的。美国位于贫穷线之下的人口,大约捐出了他们所有收入的百分之五给慈善机构。中等收入之人的捐款只略高一点,大约百分之七,因为他们能给的比较多。但人们若升到较高的经济层次,例如年收入在十万美元以上的人,其捐献的比例就降到百分之二了。所以根据统计,慷慨捐输的人往往不是富人,而是家境小康的人。

 

马其顿人的景况始终是捉襟见肘的,他们经历不少严酷的试炼。但综合这一切的结果是,他们慷慨施与。这是根据神的公式:严格的试炼+满足的快乐+极度的贫穷=慷慨的奉献。这等于说,“减掉一,减掉十五,减掉三,等于一百万。”这正是神的数学,在我们看来或许很奇怪,但却屡试不爽。

 

极美捐献的秘诀

 

5节对马其顿人的慷慨施与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并且他们所作的,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林后8:5)。我们都知道,试炼和贫穷本身无法促成甘心乐意的捐献,即使在基督徒当中也如此。事实上,这些遭遇有时会带来反效果。它使人内心苦毒,变得自我中心、刻薄、吝啬、贪婪。

 

是什么造成马其顿人迥然不同的表现?保罗在这一节里提出解释,他说这完全根据:(1)基督徒是否先把自己献给主?(2)他们是否接着把自己献给其他的人?

 

我们当把自己献给主,这一点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因为追根究柢说来,基督徒生活的开端、过程、结束,都与此密切相关。先从献身开始,因为这是做基督徒的首要意义。做基督徒就是降服在耶稣基督面前,认罪,相信他,跟随他,尊他为主。我们也当以奉献来继续我们的基督徒生活,因为耶稣呼召我们做门徒,就是服侍他,让他做我们整个生命的主。基督徒生活也当以奉献做结束,因为基督徒必须持守住这呼召,直到末了。

 

几年前我听到一个组织的重要董事说:“作为董事会一员,你必须能够拿出三样东西中至少一样:时间、才干或金钱。”这种属世界的智慧固然高明,但基督徒尤胜一筹。一个基督徒可以拿出他所有的一切,因为耶稣先把他自己赐给了我们。如果你相信基督做你的救主,你就会甘愿献出你自己和你的金钱给别人,因为基督把他自己给了你。如果你做不到,你就得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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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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