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4:7-9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很少有人研究17世纪的英国散文,即使在大学主修英文系的人也不例外。但我曾上过这门课,发现那时代的散文真是人间瑰宝。

 

17世纪有一个人名叫约翰·邓恩(John Donne,他以《诗歌与十四行诗》一书名闻遐迩。后来邓恩成了传道人,也写了不少伟大的讲章和散文。他的散文作品中有一些“默思集锦”,是他从一场重病中恢复时在病床上写的。有一次他听到教堂响起丧钟,宣告某一个人的去世。他想到这钟声不仅仅是为过世之人敲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死,这钟声其实是为我们而响。邓恩写道:“没有一个人是完全孤立的岛屿;每一个人都是大陆的一部分,是人类的一部分。如果一块泥被海水冲刷走,就如同欧洲少了一丁点,海岬少了一角,你朋友的一个庄园缺了一块,你自己的产业损失了一部分。任何人的死亡都使‘我’又消减了一些,因为我与整个人类息息相关。因此请别问丧钟是为谁敲,它是为你响起的。”

 

最后一句尤其传诵一时。例如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最著名的小说《战地钟声》就以它为书名。但我想到它,不是因为海明威,而是因为保罗在罗马书14:7-8的教训:“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信徒与其他人

 

使徒在这段经文里没有谈论太多基督徒与别人的关系,不像邓恩那样,强调基督徒是人类大团体的一部分,或基督身子的一部分。保罗主要是讲每一个基督徒与神的关系。他并未强调我们彼此相属,而是强调我们属于耶稣。大多数解经家都看到了这一点。

 

但我们确实彼此相属,每一个基督徒都彼此相属,这颇符合罗马书第14章的上下文。一个属耶稣的人必然也与其他属耶稣的人相属,这是第1节至6节自然发展出的结果,因为保罗在那里说,基督徒必须尊重别人的看法和属灵经历,不可随意伤害这种关系。进一步说,我们彼此相属的事实与接下去的内容是互相连接的,因为保罗从第13节开始说,我们应该为了其他信徒的缘故,而克制自己不去做一些我们本来可以做的事。

 

你所做的必定会影响别人。因此不论你是否为基督而活,你的行动都不是孤立的。

 

圣经对此说得很频繁,保罗的作品就屡见不鲜,哥林多前书12:12-27的论述尤其精彩,保罗在那里把教会比喻作人的身体:

 

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若全身是眼,从哪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哪里闻味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哪里呢?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

 

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

 

我们若真正明白,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不论善恶,都会影响到其他基督徒,而且通常是从与我们最亲近的人开始,那么我们就会竭力在敬虔上长进。

 

信徒与神

 

世界对此的说法却与圣经的启示南辕北辙。今天我们常常谈到活在“世界村”里,美国在经济、道德或哲学上只要有一点动静,就会立刻波及到日本、巴西或东欧国家。我们若为了保护国产品,而加重对南美进口货品课税,就会立刻伤害到当地贫穷百姓的生活。我们若制作伤风败俗的电影,出口到世界各地,这种危害道德的气氛就会害人无数。

 

保罗的教训最深刻的一点是,我们没有一个人能脱离神而孤立,因此这种纵的关系会深深影响到我们与别人横的关系。

 

请留意第8节里“为主”一词共出现了三次:“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意思是我们若与主有正确的关系,在凡事上服侍主——确实,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不论好坏,不论我们是否明白,都与神有关——这样我们就不会伤害到别人。

 

为神而活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不是为自己活,而是“为主而活”,他们也“为主而死”。这是什么意思?让我们先来看人活在世上的意义。

 

《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对我们活在世上的意义所提出的答案,是最广为人熟知的。那里问道:“人主要的目的是什么?”答案是:“人活着主要的目的是荣耀神,并且以神为乐,直到永远。”要理问答教导我们,人活着不是为了自我满足,或成就自我的价值,甚至也不是帮助他人,虽然这些都很重要;人活着的目的乃是荣耀神。神必须总是被摆在万事之先,因为他本来就是一切的起源。他在所有实际存在的事物中居首,他是最伟大的。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11章结尾的颂歌中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36节)。因此从字面上看,我们每一个人都当“为主而活”。

 

但令人惊讶的是,要理问答又加上了一句“以神为乐,直到永远”。指出为神而活和追求神的荣耀并不是一件痛苦、牺牲、冷酷、愁烦的事,而是一件喜乐、让人兴高采烈的事。

 

我最近所阅读约翰·派博(John Piper)的作品,使我在这方面获益良多。约翰·派博是一位浸信会牧师,他坚持神的荣耀乃是所有生命、所有受造物生存的目的。但他也坚持我们要以神为乐,他说我们荣耀神最好的方式就是以他为乐,享受他。约翰·派博在他的《神的超越性》一书写道:

 

神对世界最深的旨意,就是将他的荣耀充满新人类,亦即被赎的各族、各方、各民(启5:9)。但人类若不肯顺服神的权柄,或他们只是因惧怕而顺服,或他们对王的荣耀毫无欣喜的反应,那么神的荣耀就无法光芒四射地反映在他们的心里。

 

……当神差遣他的使者宣告“你的神作王了!”时,他的目的不是用强硬的权柄来迫使人顺服,他乃是要用那无可抗拒的荣耀来吸引我们的感情。真正能完全反映出王的荣耀和珍贵的顺服,乃是甘心乐意的顺服。暗地埋怨的顺服是对王的背叛。若顺服中没有喜乐,就不能荣耀王。

 

当然,世界的人对此一无所知。相反的,世界决心压抑所有对神的真知识,而只为自己活(罗1:18-32)。这种生活方式只会使人走下坡,举止言行变得像畜类一样。我们不仅行动与禽兽无异,甚至会做出禽兽都不如的事来。我们若要学习过正直的生活,若要实际经历那种过正直生活的能力,唯一的方法就是为主而活。

 

史普罗(R.C. Sproul)出版的月刊《桌前倾谈》(Table Talk)中,有一个专栏是以拉丁文coram deo为名的。那个字的意思是“在神前面”或“在神面前”,或“在神全知的亮光中”。这正是此处我们所讨论的。只有基督徒能活在神面前。事实上,他们必须为神而活,因为这是做基督徒真正的意义。非基督徒不必活在神面前。相反的,他们活着主要的目的就是荣耀自己,永远以自己为乐。

 

此处还有一件事必须一提。这种“为主而活”的方式,可以使我们坦然接受临到我们的每一件事,视其为从主来的,并且使我们每一刻都能为主而活。加尔文看见这一点的重要性,他在讨论这段经文时写道,

 

神宣称拥有这种胜过生命和死亡的能力,所以每一个人都必须承担起自己生命中的景况,把它当作神加在自己身上的轭。神分配给每个人一生的岗位和遭遇都是公平的。因此神不仅禁止我们在未得到他命令的情况下就贸然行事,而且命令我们在患难和危险中要忍耐。所以我们的肉身若因苦难而退缩,就当提醒自己:人若不依靠神的旨意,就没有自由,就无法控制自己不违反律法和规章。

 

加尔文知道我们如果不“为主而活”,就不能以喜乐和感恩的心领受从主来的每一样事物。

 

为神而死

 

8节也说到,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是“为主而死”。这句话包括两件事。

 

1. 死的方式。“为主而死”有一个含意:我们怎样死,乃是出于神的呼召,是神的旨意;因此我们可以在死的方式这件事上信靠神。不久以前我和一位刚刚退休两个星期的人聊天。他想到未来的生活,并且谈到死亡。他说:“最理想的景况,莫过于突然撒手人寰,未受任何折磨就告别人世。”我想他说得没错。这确实很惬意。我曾说过,我情愿是因飞机失事而去世。但死亡并非总是骤然来临,有时它会盘桓良久、折腾多时,特别当我们活得够久的话。先是视力衰退,然后听觉退化,记忆力开始减弱。身体各部门——心脏、肾脏、肺——频出状况。我们的肌肉越来越无力。拜现今医药发达所赐,我们甚至可以在无法与人沟通、完全受制于轮椅,甚至更糟糕的情形下,再多活个一、二十年。

 

基督徒当如何看待这一类事呢?答案是,如果我们相信神掌管着我们的死,正如他掌管我们的生,我们就能接受这些景况,视其为从神来的。所以我们不论处于任何环境,都能服侍他,爱他。世界对此闻所未闻,但基督徒深信不疑。信徒可以在凡事上荣耀神。

 

2. 死的时机。我们“为主而死”的第二个方式是死得其时。有时候基督徒过了丰富而有意义的一生,得享长寿而死。有时候基督徒是在中年辞世,往往身后留下妻子,或丈夫,和儿女。有时候他们英年早逝。有时候基督徒甚至在童年夭折。我们如何看待这种事?我们认为年轻信徒早早离开人世是一件悲剧吗?是一件普世公认的损失吗?但我们若相信神的主权,就不会这样想。如果神真的掌管万有,他必然掌管着我们的死期和方式,正如他掌管着我们的生命一样。

 

加尔文讨论这一节经文时说:“此处同时教导我们生和死的规则,因此神若在我们持续的悲哀和痛苦中仍然延续我们的生命,我们就不可要求在预定期限来临之前离世。但他若突然在我们一生最精华的时光召我们归家,我们必须随时预备好启程。”

 

耶稣,万有的主

 

8节最后一个短句和第9节全部,都在坚固我们对神主权的信念,因为这里告诉我们,我们基督徒“总是主的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耶稣“死了,又活了”,意思是他复活了。

 

从某方面说,耶稣是万有之主。因为耶稣是神,“主的权柄”就是指神的主权。一切受造物,世界和宇宙历史上发生过的一切事物,无一不受主的管辖。但保罗此处是特别写到耶稣对他所拯救的人之特殊主权,保罗说耶稣透过为他们死和复活,而成为他们的主。借着耶稣的死,他们被拯救脱离罪的刑罚和势力;借着耶稣的复活,他与他们建立了一种持续的关系——耶稣一天一天引导、保护、拯救他们,直到他们最后在天上与他相聚。

 

撒都该人曾企图用一个有关复活的问题使耶稣陷入圈套。他们是当时的新派,认为身体复活之说愚不可及。耶稣告诉他们,他们犯了两个错误。第一,他们不知道圣经,因为圣经教导了复活的事。第二,他们不知道神有使人复活的大能,在神没有难成的事。耶稣引用出埃及记3:6,神在那里宣告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由于“是”这个动词是现在式,而非过去式,耶稣下结论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仍然活着,因为“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22:32)。

 

这也是罗马书第14章的要旨,只是这一章现在谈到的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个位格,而不是第一个。它告诉我们耶稣“死了,又活了”(9节)。换句话说,现今凡属他的人,将来也必属他,他们也能超越死亡。他们将永远属于他。

 

在我讲完前面几讲,和预备这一讲之间,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家父的去世。他已经衰弱一阵子了,特别是在心智方面。但他的死仍然使我们措手不及。在短短几天之内,我和母亲、姐妹安排了两个丧礼,一个在马萨诸塞州的哈弥顿,那儿是我父母居住的地方,另一个在费城,是父亲安葬之所。母亲、我的手足,和他们的儿女、孙儿女,一共四代都来了。我们整整占据了教会前面四排的座位。每一个家人都是已经承认耶稣基督为救主的基督徒。

 

我的一位助理牧师负责主持丧礼,他也安排我致词。我正思索该讲什么话时,这段经文忽然闪进脑海:“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我思想这段话的时候,觉得我只要说这些就够了,因为对所有在今生认识耶稣基督的人,这段话都是极大的安慰。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我们若死了,是为主而死。因此我们或活或死,都是主的人。你知道还有什么比它更能安慰人呢?我们唯一的安慰是,我们属于耶稣基督。由于他是这样一位救主,这本身就足以使人得安慰了。因为我们知道耶稣是一个满有智慧、统管万有的神,所以我们可以在所遭遇的每一件事上都信靠他,包括我们的死和离世的时间。你能信靠他吗?当然能。我向你保证,他是一位值得信靠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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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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