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2:6-8

 

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我们在上一讲已经开始讨论有关教会的教义,它以基督身子的喻象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喻象,我们看见它包含了两个教训。第一,它教导我们,作为教会的肢体是什么意思。作为教会肢体,就是指成为基督身子的一部分,所以任何人若是教会的一分子,就当与基督联合。这不仅仅涉及到属于某一个组织,虽然它有其重要性;这也包括透过圣灵与耶稣基督联合,于是我们不再是亚当里的人,而是“在基督里”的人。这是一种属灵的实际。

 

我们从教会是基督身子这事实所看到的第二点是,这是一种合一。也就是说,教会只有一个,正如身子只有一个。你不能有多重的教会,正如你不能拥有好几个基督,或好几个神一样。

 

教会被比喻作基督的身子,还有另一个意义,就是合一中的多样性。这也是保罗在罗马书第12章主要的论点,因为他写道:“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4-5节)。保罗称身子的各部门为“肢体”。我们都是肢体。因此这个比喻教导我们,每个基督徒都有不同的恩赐和功用,但都是身子的一部分,都对身子的合一有所贡献。

 

恩赐的多样性

 

恩赐各有不同!要我们承认和接受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我们总是想要别的基督徒和我们一样,与我们有同样的功用,或者成为我们机器里的一个小齿轮,而未想到他们也可以在其他基督教事工上有所贡献。保罗对基督徒的这种难题知之甚详,但他告诉每一个人,教会若要发挥应有的功用,就必须接受这种多样性。

 

这对保罗相当重要。翻译成恩赐的这个字charismata在新约里一共出现十七次;其中十六次出现在保罗的作品中。

 

charismata实际上是根据恩典(charis)一字来的,意思是“一个出于恩典的礼物”。它是神赐给他子民的;我们也可以说是耶稣基督所赐的。由于恩典是我们所不配得的,这个字暗示属灵的恩赐是神根据他自己的意思赐下的,而且这些恩赐各有差异。每一个基督徒至少都有一项恩赐,就像耶稣的比喻中每一个仆人都领到一些银子。更进一步说,这些恩赐既然是神赐的,就当用来荣耀神,依照神的计划使用,而不是为了成就我们个人的荣耀,也不能照我们自己的计划使用。这正是合一的秘诀所在。身子的每一个肢体都为整个身子的好处而努力,所以一个肢体得益处,整个身子就受益;一个肢体受苦,整个身子也受苦。

 

另一种说法是,我们不仅属于基督,而且彼此相属。约翰·慕理这样说到基督徒:“他们是彼此的产业,因此也共享彼此的恩赐和恩典。”作为基督徒,你有权享受这身子上其他肢体的恩赐,他们也有权享受你的恩赐。你如果不使用你的恩赐,就是欺骗他们;你若不依靠他们,就自己受亏损。

 

运用恩赐

 

我们很难解释这些属灵的恩赐是什么,因为新约一共五次列出恩赐的清单,每一次都有所不同(罗12:6-8;林前12:8-1028-30;弗4:11;彼前4:11)。以弗所书4:11似乎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清单: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哥林多前书12:28-30开头也这样说,但它接着从教会中的职分转移到特别的功用,例如行神迹、医病、帮助人、治理事物、说方言和翻方言。罗马书12:6-8则兼具两者。彼得前书4:11只论到服侍和讲道,但这两项自成两个类别,可以把其他恩赐包括进去。

 

这五项清单一共提到十九种恩赐,但这个数目不是绝对的。有时同一项恩赐可以有几种不同的描述,例如服侍和帮助人。也可能有的恩赐应该被列出,却未提到。罗马书第12章一共提到七种恩赐。

 

1. 说预言(作先知)。第一个恩赐是说预言。在哥林多前书12:28和以弗所书4:11里,这个恩赐(作先知)紧接在“使徒”之后,当时罗马教会还没有使徒,所以保罗在罗马书的清单中并未列入“使徒”。

 

到了今天,“预言”一词只保有它原先意义的一部分——“预告未来”。但在旧约里,说预言的“先知”是指传达神话语的人。它的希腊文实际上是指“站在一个人面前,代表他说话”。摩西和他的哥哥亚伦之间的关系即是一例。摩西不愿意接受神的呼召往埃及去,要求法老放走以色列人,因为他说:“我本是拙口笨舌的”(出4:10)。神回答说,他要差亚伦代替摩西说话:“你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替你对百姓说话,你要以他当作口,他要以你当作神”(出4:15-16)。后来又解释说:“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你的哥哥亚伦是替你说话的”(出7:1)。

 

创世记20:7记载亚伯拉罕蒙召做先知时,也有同样的含义。神对他说,他将对别人传讲神的话语。新约也一样(路7:26-28;约4:19;参 10:4113:57;路4:24)。初代教会中似乎有不少这一类先知,所以保罗才会用哥林多前书第14章将近整章的篇幅来讨论做先知的恩赐,和说方言的恩赐,这两者是紧密相连的。从这一章和其他几处经文看来,先知直接受圣灵的影响,向人传达一个教义,提醒百姓当尽的责任,或者对他们提出警告(参 21:10-14)。

 

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在他的罗马书注释中这样表达:“从宗教教师这角度看,先知和使徒的区别在,使徒所得的启示是长期的,他们是基督的使者,具有不可摇动的权柄;而先知所得的启示是偶然的、短暂的。后者与教师不同,教师不一定受到启示,但他们将自己从圣经或其他蒙启示之人所学到的,教导给别人。”

 

从这方面看,先知的恩赐和使徒的恩赐如今都不存在了,因为我们有了完整的旧约和新约,就不再需要这些恩赐了。我们有圣经,它已经将这些蒙启示之人的见证记载下来了。

 

提到说预言的恩赐,这里最引人瞩目的地方是,它下面紧接着一句“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翻译成“照着……的程度”的希腊原文是analogia,意思是近似或相似。这提供解经者一个重要的解经原则,就是“类比信仰”。这几个字在圣经中仅仅出现过这么一次,但足以教导我们,在研经时必须把经文互相对照参考,以将一段含意清晰的经文所发出的亮光投射在另一段含意较晦涩的经文上。这个原则引伸出另一个指导原则:圣经必然是一贯的,没有冲突的。

 

有人怀疑这真是此处的用意吗?但不论保罗的意思如何,他都是在暗示,我们必须对说预言的恩赐有所控制或限制。这句话中还有两个字是“信心”(而不是“他的信心”)。如果这里是指“类比信仰”,它的意思是,即使先知也要受到先前的启示所管理。他所讲的不可与古圣先贤所领受的“信心”相抵触。我们记得加拉太书1:8,保罗把这种试验运用在使徒和天使身上,他坚持他们也必须符合正确教义的标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即使此处不是指“类比信仰”,而仅仅指先知当照着他个人的信心说预言,这句话仍然有设定限制的含义,因为先知不能超过神指示他讲的范围。这一点也适用于现今。如果古代的先知尚且需要受此规范,更何况今天教导圣经的教师呢?任何蒙召作教导的人,都必须受严格的训练,不可超越神实际在圣经中所给人的启示。我们的工作是解释整个计划,而这计划必须是“神的整个计划”。

 

2. 作执事。下一个属灵的恩赐是作执事(或服侍人)。这个希腊文有时也翻译成“事工”,运用在“神话语的执事”(徒6:4)上,指教导神的话语。但既然下面紧接着就提到了教导的恩赐,我们不妨从较广泛的角度来思想这里的“服侍”,把各种为基督而做的事工都囊括在内。

 

我们必须注意到,希腊文的diakonian是今日英文“执事”(deacon)一字的字根。所以此处是说到一项服侍或事工。这是特别指执事在教会里的职位吗?就像使徒行传6:1-6记载的那样?是的,但不只如此。在教会中,每一个人都被召去服侍别人,虽然有些人特别有恩赐去领导别人。我们必须记住,即使耶稣也是服侍人的,他自己说:“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8)。

 

所以我们理当服侍人。这正是原文的意思。谈到说预言,这里指出先知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这是一种资格或指示。但此处不同,这里说,“作执事的,就当专一执事。”换句话说,好好去做!

 

查尔斯·寇尔森的书《身体》(The Body)中提到,有三处引文可以用来强调服侍的重要。“救世军”的创办人卜威廉(William Booth)这样勉励他们差往印度的宣教士:“你是以弟兄的身份去印度,向他们显明你的爱,所以无人能怀疑你对他们的感情……和他们一起吃喝,与他们穿同样的衣服,说他们的语言,分担他们的愁苦。”

 

莫拉维亚弟兄会(Moravians)的创办人亲岑道夫(Zinzendorf)告诉他的宣教士:“不要辖制那些非信徒,只要住在他们当中;不要高谈阔论神学,只要传钉十字架的基督。”

 

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说:“教会为了人而存在时,才能显出其本色……教会必须参与世界的社会生活,不是控制人,而是帮助人,服侍他们。教会必须告诉信徒,不论他们的呼召是什么,不论住在基督里是什么意思,他们都当为别人活。”潘霍华在那本探讨基督徒团契的意义之作品《团契生活》(Life Together中,用了一整章来强调基督徒对其他基督徒的服侍。他说,这项事工包括勒住自己的舌头,谦卑,倾听,帮助人,分担人的重担,必要时以爱心说诚实话。我们每一个人都当参与服侍人的工作,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召去学像耶稣基督。你能在哪里服侍呢?有哪些服侍领域是你从未尝试过的呢?

 

3. 教导。这项恩赐以不同的方式和字句出现在新约的五个清单中。当然,这是一个重要的恩赐,在今天尤其如此,因为今日使徒和先知的恩赐已不复见。我相信有这种恩赐的人不在少数。雷•斯特德曼认为,可能有三分之一的基督徒拥有这恩赐,他们应该实际运用它。如果你对耶稣和福音有任何认识,你就应该把自己所知道的教导别人。若有机会,就在正式的场合教导;不然也可以用交谈或见证的方式在非正式的场合表达出来。你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也能够教导别人。

 

这是每一个牧师的主要恩赐,所以我愿意对所有牧师说,你们既然蒙召作教导,就当专心教导。没有人像牧师能有这么多机会仔细研经,然后忠实地解释圣经。更进一步说,如果牧师不负起教导之责,在很多教会中就没有其他人能代替他教导了。教导人是一项艰难的工作,因为我们在教别人之前自己必须先学习。但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呼召呢?如果这是你的恩赐,就该当仁不让,忠心教导。我注意到保罗此处的劝勉和他稍早提到服侍,以及后来讲到劝化的恩赐时,都是用同样的方式。不要抱怨,不要夸口,只要专心去做。

 

4. 劝化。今天这个词变得比较软弱了,通常就是指在别人背上拍一下,说声“做得好!”或“表现不错!”但我们研究圣经对此字的用法,就会发现它的含义不仅于此。它在希腊文新约中一共出现一百零七次,分别被译成这类强而有力的字眼:恳求、安慰、渴望、祷告、祈求和抚慰。约翰福音第14章至16章也用同一个字说到圣灵和圣灵的工作。新国际译本将其译作“保惠师”(约14:152615:2616:7),但这个希腊文parakletos字面上的意思是“被召在其他人身边帮忙”。希腊文的劝化者与律师是同义词。值得留意的是,parakletos翻译成拉丁文就是advocatus,也具有“被召与他人一起”的意思,而advocate也是律师的同义词。我们若把这个思想放进这段经文中,就能得到如下的经节:“那些有帮助人的恩赐,就是能站在别人一旁相助的人,就当这样行。让他们站在朋友身边,实际伸出援手。”

 

我们多么需要这种人啊!如今心灵破碎的人比比皆是,但能帮助他们的人却寥寥无几,因为我们都太过于专顾自己,和自己的私事。我们如今是活在另一个那西塞斯(自我崇拜)、以“己”为主的世代。

 

和保罗一同旅行的巴拿巴即有这种劝化的恩赐。使徒行传4:36告诉我们,他真正的名字是约瑟,但他被称为“巴拿巴”,因为巴拿巴的意思是“劝慰之子”,他确实具有劝化人的恩赐。我们或许还记得,保罗在一次旅途中拒绝带马可同行,因为稍早马可曾经离开他们而去,但巴拿巴决定站在马可身边帮助他。巴拿巴和马可相处融洽,他不断鼓励马可,多方建立他成为基督的仆人,保罗后来也提到这一点(参 提后4:11)。

 

5. 施舍。加尔文和早期一些解经家认为,这恩赐是指教会中一个正式的职位——负责慈善事工的执事。但我们不必将其限制在正式的职分上,这也是近代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他们根据的是,保罗教导有这恩赐的人就应该“慷慨”(译注:中文合和本作“诚实”)。如果施舍的钱财是从自己荷包掏出来的,这还说得通,但执事所经手的钱财是教会的公款,如果此处是指执事,就应该嘱咐他们谨慎、廉洁,以祷告的心处理这类款项,知道他们所经手的每一分钱都是其他人奉献的。

 

你是否在施舍的事上慷慨?有些人手头很拮据,你很难想象他们能在施舍的事上有份,但统计数字显示,真正慷慨解囊的往往是穷人。那些腰缠万贯的富人反而经常一毛不拔。你是否有足够的食物吃,有衣服穿,有地方居住,甚至在银行还有存款?你不妨想想,你该如何有效地帮助那些捉襟见肘,或一无所有的人?

 

6. 治理的。保罗把治理人也列入基督徒的恩赐中,这实在有趣。这个词实际上是指管理或善于经营,包括管理的技术。这对长老来说,是一种重要的资质,因为他们需要“管理”或“照管”神的教会(提前3:5)。

 

杰出的瑞士解经家哥得(F.Godet)指出,这恩赐在早期教会中的重要性必然非同小可,因为许多我们现今视为理所当然的机构,在当时尚未出现。

 

想想看当时信徒自己筹款、管理的慈善事工是多么繁重复杂!异教徒的社会不像我们现今这样,他们既没有医院、孤儿院,也没有贫民收容所。教会在基督徒的慈善之心驱策下,必须将这一类机构介绍给世界。毫无疑问的,在每一个社区中,都有一群虔诚人,像现今基督徒社团一样,肩负起这方面的责任。他们中间必然有一个领袖,总管其事。保罗写下这节经文时,心中必定想到这些人。

 

我不确定这是否保罗的原意。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慈善工作确实是教会的功用之一,它指出今天我们仍然有类似的需要。我们每一个机构都需要好的管理人才,那些有管理专长的人是值得我们敬重的。

 

7. 怜悯人的。最后一个恩赐是怜悯,保罗强调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应该甘心乐意,不可发怨言。这里的希腊文是hilaroteti,英文的“高兴”hilarious即是从这字来的。我们在教会中多么需要一种欢欣鼓舞、兴高彩烈的精神啊!往往我们却板着一张长脸,缺乏喜乐的灵。

 

你和神给你的恩赐

 

我要用雷•斯特德曼的一段话来结束本讲。据我所知,他对属灵恩赐的见解之精辟,少有人能望其项背。他在研究罗马书第12章时发出一个问题:“你到底是谁?”这是我们都当问自己的问题。斯特德曼回答说:

 

在人的众子当中,我是神的儿子。神用能力装备我,使我今天能劳苦工作。神在我今日所做的每一件事上,都与我同在,他要透过我做工。神也给我恩赐和特殊的能力,在不同的领域中帮助别人。我不必等到礼拜天才运用这些恩赐,我随时随地都可使用。一旦我发现神给我的恩赐是什么,我就能立刻启用。发掘自己恩赐的方法有几种:留意自己的喜好,询问别人在我身上看到什么长处,或尝试不同的恩赐。我下了决心,要一生勤用我的恩赐,绝不让它们闲着。

 

保罗告诉提摩太:“将神藉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提后1:6)。这正是你当做的。你拥有恩赐,而基督身子上其他的肢体也需要你的恩赐。你必须为如何使用这恩赐而负责。好好使用它!这样有一天你才能听见耶稣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25: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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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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