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0:12-13

 

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研究圣经的乐趣之一,就是每当你以为已经熟谙某一个教义时,就会遇到另一个补充的教义,于是我们对圣经真理的有限认识再度受到严厉的挑战,我们的视野也因此得到扩展。

 

罗马书第10章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你或许还记得罗马书第9章的开头,那里是整卷罗马书的中间部分,它以“拣选”的教义开始。保罗问到,为什么犹太人并未全数得救?这是否意味着旧约里神对他们的应许落了空?保罗用拣选的教义来回答,指出神的应许是单单给他拣选的人,而不是给所有的犹太人;外邦人和犹太人一样可以蒙拣选。他举出旧约的三个例子:亚伯拉罕,他是从异教背景中被选出来的;以撒,他被选为应许之子,而不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以实玛利;雅各,神拣选了他,而没有拣选他的哥哥以扫。

 

保罗解释“拣选”的重点之后,继续教导有关神的“定罪”之教义,就是神有意略过某些人,让他们灭亡,而只救另一些人。保罗用法老的例子来说明,他下结论说:“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参 9:16)。

 

大多数人初闻这两种教义——拣选和定罪——都难免心生反感。这两个教义似乎有误,所以保罗决心花一些时间加以解释,并且为它们辩护。他的辩证占了罗马书第9章剩余部分的一大半。但此处有一件让人吃惊的事。保罗解释并护卫了这些教义(大概也只有保罗做得到),并且将其中深奥的真理阐明之后,如今他似乎提出一套自相矛盾的说法。他说任何想要得救的人都可以得救。

 

使徒在罗马书第9章结尾引用以赛亚书28:16,说到“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到这里为止,一切正常。这一节的形式与旧约的形式毫无冲突。这里的“人”是指“蒙拣选”的人。但保罗不愿意把这一节留在这种形式中,所以他改变这个句子的主词,用“凡”求告主名的人来代替“那些”求告主名的人,以将其普遍化。为了预防我们错失他的重点,他重复了两次,一次是在第11节,他引用以赛亚书28:16,然后在第13节里,他又引用约珥书2:32的话。

 

我们已经研究过第一个句子,就是第11节所改动旧约的部分:“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第二处的引文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3节)。

 

这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方面,“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这教导了我们“拣选”和“定罪”的教义。

 

但另一方面,“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这是给全世界的福音。

 

一个受欢迎的教义

 

当然,我不打算用罗马书10:12-13来暗示圣经有矛盾之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圣经是神的书,神不会自我矛盾,也不会改变他的真理,更不会自食其言。此处的解释是,虽然每一个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到耶稣基督面前得拯救,但真正前来的人乃是神所拣选和更新的人,因为只有重生能使他们信靠基督。

 

但这几节的重点不在此,罗马书10:12-13并不是从神学上解释拣选的教义,谈到神如何赐下福音。这两节是将福音的对象予以扩展,从接下去的部分即可得知,因为保罗在下一段里呼吁福音的使者,把福音传遍全世界,好叫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都能得救。

 

这个教训多么受人欢迎!“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若没有这个教训,我们可能会以为拣选的教义必然将我们排斥在外,或许福音是给其他人的,我们无缘享有。但此处告诉我们,福音是给你我以及所有人的,只要我们相信耶稣基督就能得着。不论你是谁,或你做了什么,都无关紧要。你也许家财万贯,或一贫如洗。你也许博学多才,或不学无术。你也许飞黄腾达,或湮没无闻。你也许积极进取,或被动消极。你也许对宗教满怀热诚,或无动于衷。你也许品格高尚,或作奸犯科。你也许长期生活在罪中。你或许犯过奸淫或偷盗罪。你甚至可能杀害过人。但这些并不要紧。圣经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没有分别”

 

或许你还是认为,总有一些分别可能使你被排拒在外。如果你这样想,你就需要明白,根据两个理由,一切分别都被排除了。保罗认为这两个理由足以解释为什么“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 犹太人和外邦人并没有分别。意思是在任何两个民族当中,都没有区分。因为若有任何区别存在,就必然是犹太人与其他民族的区别。神拣选犹太人,让弥赛亚降生在他们当中。不但如此,神也赐给他们律法,给他们特别的应许。保罗知道这些特权,他也存着感激的心,因为他在罗马书第9章里一一列了出来。“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4-5)。

 

如果说有任何一个民族曾享受过特殊的地位和应许,那就非犹太人莫属了。但论到福音,“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为什么?因为大家都是罪人——保罗在罗马书开头的两章半里已经指出来了——没有罪人能单靠自己而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不论神多么喜悦他。神已经借着耶稣基督的死,为罪人做成了这件事,基督是为凡相信他的人而死。换句话说,耶稣不仅是为犹太人死,他也为外邦人死。他死是为了拯救一切相信的人。

 

2. 这位主也是所有人的主。如果世上有好几个神,我们可以期望各种不同民族敬拜不同的神,必然也各自从这些神受到不同的待遇。但既然只有一位真神,我们就可以合理地指望这位神在救恩的事上对所有受造物都一视同仁。他确实是如此。我们可以和保罗一样说:“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这一节里的“主”究竟指耶稣或父神?历来解经家对此莫衷一是,因为两者都有可能。查尔斯·贺智就同时提到两者。大多数解经家偏向于认为这个词是指耶稣,因为它在第9节是指耶稣:“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而且这个字在新约里通常是指耶稣。贺智说,另一方面下一节里的“主”是指父神,因为那一节是引用约珥书,那里的“主”是指神。此外,这个观念和罗马书3:29-30的观点很类似,保罗在那里写道:“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或许这两种可能性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耶稣就是神,父神只能在耶稣里被人知晓(约14:9)。然而贺智这样说:“分析圣经的话……和参考上下文”,这里的“主”比较偏向于指基督。

 

我个人认为,要解释这些论点,并且与“一位神和一位中保”的真理并列,最好的例子就是彼得被带到罗马百夫长哥尼流家中时所说的那段话,记载在使徒行传第10章。哥尼流是一个敬虔的人,神在异象中差遣天使告诉他,打发人到约帕去,请一个名叫西门彼得的人来,彼得会带来神的信息。哥尼流就打发两个仆人和一个兵前去,他们还在路上的时候,神给彼得一个异象,为将要临到的事预作准备。彼得“看见天开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缒在地上”(11节)。那里面有很多牲畜;根据犹太人洁净的律法,那些都是不洁的。这时彼得听见有声音说:“彼得,起来,宰了吃”(13节)。

 

彼得就像任何一个虔诚的犹太人那样回答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14节)。

 

那声音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15节)。这话一共重复了三次。

 

这时哥尼流差来的人抵达了,彼得开始明白这个异象与他们的要求有关。通常像彼得那样的犹太人是不会进入一个“不洁的”外邦人家里。但彼得已经被神装备妥当,所以他毫无犹豫地跟他们去了。他们第二天到达哥尼流的家,发现哥尼流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他对彼得说:“现今我们都在神面前,要听主所吩咐你的一切话”(33节)。

 

彼得开口说:“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神藉着耶稣基督(他是万有的主)传和平的福音,将这道赐给以色列人”(34-36节)。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10:12里的重点,就是各国的百姓彼此之间并没有任何分别,耶稣是他们众人的主。彼得接着向他们解释福音,先讲到施洗约翰,他如何宣告耶稣的来临。然后说到耶稣生平的细节,以及他的死和复活。然后彼得说:“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43节)。这也正是保罗在罗马书10:13的重点。

 

彼得解释福音的结果,使哥尼流和其他人相信了耶稣基督,接受他做他们的救主,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他们都受了洗。这些结果对彼得而言是一种印证,对那些与彼得同来的犹太人也一样,正如保罗说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求告基督

 

正如我稍早所说,这句话是引自约珥书2:32。它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这句话为约珥的预言做了一个总结,约珥在预言中遥遥指向五旬节的圣灵降临,以及在那之后福音将广传给万国万民。事实上,彼得在五旬节那天也引用过同样的话,他说,

 

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

 

 “神说,在末后的日子,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

 

 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

 

  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

 

  老年人要作异梦。

 

 在那些日子,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我的仆人和使女,

 

  他们就要说预言。

 

 在天上我要显出奇事,

 

  在地下我要显出神迹,

 

  有血、有火、有烟雾,

 

 日头要变为黑暗,

 

  月亮要变为血,

 

  这都在主大而明显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时候,凡求告主名的,

 

  就必得救。”

 

2:16-21;参 2:28-32

 

求告主名”是什么意思?约珥的意思是什么?彼得和保罗引用这句话又有什么用意?

 

求告”一词虽然简单,却蕴涵丰富的真理。有时候也可以与“敬拜”一词通用。例如圣经开头的部分,说到“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创4:26)。也就是说,他们认识神,并且敬拜他。

 

此外,这个词有时候也被用来指“祷告”。一个很清楚的例子就是以利亚与巴力的祭司之间的角力。以利亚发出一个挑战:“你们求告你们神的名,我也求告耶和华的名,那降火显应的神,就是神”(王上18:24)。

 

这个词的第三种用法是“赞美”。这是诗篇常见的词,例如诗篇116:12-13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

 

 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

 

我要举起救恩的杯,

 

 称扬耶和华的名。

 

意思就是“我要赞美他”。

 

新约中这个词常常指“相信神,信靠神或耶稣”。这是第四种用法。例如,使徒行传第9章,保罗企图引起那些“求告主名的人”之注意(徒9:1421),就是指跟从耶稣的人。同样的意思也出现在哥林多前书1:2,保罗写信给“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就是那些相信耶稣、跟随耶稣的人。

 

这是你我所当做的。你如果不是基督徒,你就忽略了那位真神。你没有向他祷告,当然也未信靠他。现在你受到挑战,要你全然回转过来。你当敬拜、祈求、赞美神,他已经在耶稣基督里将自己启示出来了。更重要的是,你必须相信耶稣,相信他在十字架上为你的罪而死所成就的一切。

 

圣经的应许是,你这样做就必能得救。意思是你就能从罪中被救出来,得免去神因人的罪而起的愤怒。

 

我不在乎你目前的光景。你可能遭遇到生命中的船难,快要灭顶了,就像彼得一样,他在加利利海中开始走向耶稣的时候,由于把视线从耶稣身上移向四周汹涌澎湃的海浪,他就开始往下沉。彼得在千钧一发之际求告耶稣:“主啊,救我!”我们读到:“耶稣赶紧伸手拉住他,说:‘你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疑惑呢?’”(太14:31)。

 

你也许像早年的保罗逼迫基督徒时那样,极力拒绝耶稣。但神在往大马士革的路上阻止了保罗,他就求告耶稣,并且得了拯救。

 

或许你对福音毫无所知,就像腓立比的那个狱卒。但你看到自己的需要,和那个狱卒一样发出呐喊:“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答案是:“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0-31)。你需要和他一样回应,把自己奉献给基督。

 

不要再耽延。你需要今天就求告耶稣。

 

现今求告耶稣

 

1991年夏天,我在北密西根对校园基督徒团契的学生领袖谈话。我在那里待了一整个星期,由于最后一天没有安排我讲道,我就驱车去参观连结苏必利尔湖和休伦湖的苏水闸(Soo Locks)。水坝不远处有一只废弃的旧货船,名叫谷营(Valley Camp),如今已改装成一个海洋博物馆,里面陈列着近代历史上一次大船难的遗迹,包括两只来自菲茨杰拉德号(S. S. Edmund Fitzgerald)的破旧救生艇。

 

菲茨杰拉德号是一只巨大的货船,船身长近一千尺,几乎和纽约帝国大厦的高度相当。她先航行到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Duluth),装载铁矿之后,于197511月的第一个星期启程,横越苏必利尔湖到苏水闸,将铁矿运往南部的工业城市。她开航的第一天,就遇到一个从加拿大南下到大湖区的暴风雨。这在冬季的大湖区并不罕见,但这次飓风来势汹汹,掀起的滔天巨浪高达二十五至三十尺。跟在菲茨杰拉德号后头的那只船的船长后来做证说,他当时已经感到大事不妙。

 

不久菲茨杰拉德号开始进水,船身逐渐往右舷倾斜,并开始下沉。后头那只船的船长不断用无线电和雷达与其联络,但菲茨杰拉德号的船长一再报告说一切没问题。

 

从那只沉没货船所发出的最后一则电讯是:“我们自己可以想办法!”

 

几分钟之后,一个巨浪迎面打来,淹没了下层甲板,她就再也未浮出水面。不到十秒钟,菲茨杰拉德号就完全沉没了。船上的二十七个人全数丧生。后头那只船的船长说,菲茨杰拉德号就那样无声无息地从雷达的萤幕消失了。前一分钟她还在那里,下一分钟她就永远失去了踪影。那个仍然在转动的螺旋桨将她垂直下拉,直到触及湖底,才裂成碎片。

 

你若不求告主名,情形就和那只遇险的货船一样。你正迈向审判,谁能够说出你距离最终的灾难有多远呢?

 

不要说:“我自己可以想办法!”

 

只有愚昧的人才会一面下沉一面说出那样的话。而你正在下沉。你当求告主耶稣基督,求他拯救你。你可以满怀信心地这样祈求,因为此处这节圣经告诉我们:“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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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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