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0:11

 

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在罗马书第10章第二段的结尾,有一句引自旧约的话,而保罗在第9章末了已经引用过一次了。那是从以赛亚书来的:“凡信他的人必不至羞愧”(罗10:11,参考9:23;赛28:16)。

 

这一节教导我们两件事:(1)得救之道乃是相信耶稣基督,这也是保罗前面一再强调的;(2)这条道路是对每一个人开放的,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这是保罗现在要强调的。同时,这节经文为第12节和13节埋下了伏笔,那里邀请每一个人相信耶稣,它也预先为第14节和15节铺路,那里对传道人发出挑战,勉励他们将福音传往各族各方的人。

 

就像前面第9节和10节一样,这一节也是很好的讲道题材。它说到救恩,这是传讲信息的主要目的,也就是呼吁各地的人相信基督。这一节有雷霆万钧之势,它在相信耶稣并得救的人,和不信而沦丧的人之间做出鲜明的对比。一个传道人可以从这节经文带出神恩典的福音中许多不同的层面。

 

羞愧变成了什么?

 

这节有一个新观念——“羞愧”。我尚未在本系列中触及这主题,所以我打算现在来解释。但现今我们很难谈论羞愧,原因是我们这个世代的人很少感到羞愧,甚至很少想到这个词。

 

相反的,我们所处的是一个毫无羞耻的世代。

 

大约二十年前,著名的堪萨斯州门宁格诊所的创办人卡尔·门宁格医生(Dr. Karl Menninger)写了一本书,书名是《罪演变成什么?》。我开始准备这篇讲章时不禁想起那本书来,因为它提醒我,现今世代的人对“羞愧”的观念比“罪”还模糊不清,其中的理由有好几个。门宁格医生说,近代以来,“罪”先是被解释成“过错”,意思是它已失去了最中心的定义——违背神的律法——而变成只是破坏了人类的法则。然后它又由“过错”变成“症状”,意思是现代人根本不把罪看成是任何人的错。到了这个地步,人若做了任何坏事,都可以归咎于他的基因有问题,或者他所处的环境不佳。

 

于是人的羞愧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羞愧是指对做错事感到歉疚。如果我们从未做过错事,就没有必要感到歉疚;如果没有必要歉疚,就没有必要羞愧。

 

今天的人没有羞耻心。我们是一个毫无羞耻的民族。

 

我很惊讶今日论及这现象的作品居然寥寥无几,或许我不该大惊小怪。请让我解释。我开始准备这个题目时,就从我的书架上找一些流行心理学、心理辅导、自我发现等类的书,以为可以从其中找到不少有关如何克服或对付羞耻感的有趣资料。谁知我一无所获。几乎没有任何书籍论到羞愧。我甚至在门宁格的书《罪演变成什么?》里也找不到。即使流行一时的《感觉需要》这一类书籍中,也难寻到其踪迹。

 

于是我在一些逸事和引文中寻找,但也一无所获。没有什么故事或格言可资运用。

 

最后我翻开那一大套《牛津英文字典》,找到一整页对“羞愧”所下的定义,还附有一些英文作家的引文。但有趣的是,牛津字典的编辑定义中所用的引文,都是引自早期的英语,在过去几世纪已逐渐被人遗忘,到19世纪就消失了。显然自从1896年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感到羞愧了,因为我所能找到最近代的一处引文就是那年出现的。

 

圣经里的“羞愧”

 

我们翻开圣经却又是截然不同的情景。我有一套电脑软件,可以统计一个字或一组词在新国际译本中总共出现的次数。我键入“羞愧”或“羞耻”一词之后,得到的统计数字是一百八十一次:旧约有一百四十九次,新约有三十二次。显然“羞愧”在圣经中是一个重要的观念。

 

羞愧是什么意思呢?

 

《牛津英文字典》将“羞愧”定义为,“由于意识到自己行为或环境中某一件事是不荣誉的、荒谬的或不雅的……或由于处在一种冒犯人尊严的情境中,而萌生的痛苦感觉。”但圣经的定义显然更进一步,更深邃。圣经的定义包括了几个重要的因素。

 

1. 失望。第一个要素可以用“极端失望”来描述,意思是对一个自己所信赖的人或事物失望。保罗已经在罗马书里至少两次以这种方式使用这个词,一次在罗马书1:16,一次在罗马书5:5。前者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不仅指他不因福音而觉得难为情,虽然这是事实,但他也深信福音不会叫他失望,因为“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同样的,在罗马书5:5,新国际译本甚至将“羞耻”一词译成“失望”,使徒写道:“盼望不至于失望。”福音不会叫我们失望。

 

因此,我们正讨论的这一节也可以解释作“信耶稣基督的人,他永不叫他们失望”,不论是今生和来生。耶稣永远会实现他给我们的应许。

 

2. 惊慌。第二类又把羞愧的观念往前推进一步,指一个人陷于惊慌失措或目瞪口呆的情景。这也是约伯在苦难中的感觉。他说:“我若行恶,便有了祸;我若为义,也不敢抬头,正是满心羞愧,眼见我的苦情”(伯10:15)。同样地,神也这样说到那些作恶的人:“……心里追念,自觉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开口”(结16:63)。

 

在我看来,人犯罪时最无礼的一个举动就是争辩不休。不管犯的是什么罪,犯罪的人总是会替自己找借口;不是埋怨神,就是怪罪别人,或环境,或自己遗传了不良的基因。但在神审判的日子,这一切都将止息。到了那一日,所有的罪和导致犯罪的环境都被揭露出来,恶人的羞耻是如此尖锐而深刻,以致他们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变得局促不安,满怀屈辱和羞愧。凡是未被耶稣基督的宝血遮盖之人都会发现自己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

 

3. 揭露。圣经有关羞愧的观念最重要的一个要素或许就是揭露,特别是指我们的罪和天然的罪性在神面前被暴露出来。这个观念可以在圣经开头的部分,就是记载亚当和夏娃堕落的那几页里找到。

 

创世记2:25描述人类第一对祖先在堕落之前的情景:“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那是理所当然的,他们没有什么可以羞耻。他们没有犯过罪,所以他们可以赤身露体地站在神面前,站在彼此面前,心中一片坦然,毫无羞愧。然而一旦他们犯了罪,如创世记第3章所记载的,他们就开始感到羞愧,企图用无花果树叶做的衣服来遮盖裸露的身体。神来到园中之际,他们甚至立刻藏身树丛后头,避而不见。

 

神最后审判的日子又如何呢?耶稣说到恶人在那一天的情景:“那时,人要向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向小山说,‘遮盖我们!’”(路23:30;参 10:8)。最后的揭露所带给他们的恐惧可见一班。

 

4. 羞辱。圣经有关羞愧的观念最后一个要素是羞辱或惭愧。这也是但以理论到神的审判时所说的:“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但12:2)。圣经中另外还有好几处类似的经文。

 

如今不羞愧,但羞愧在后头

 

现在我们来到这一讲和这一节的主要重点上,那就是不信的人或许现今毫无羞愧,但到了神审判的日子他们必要羞愧;而那些信靠基督的人现今虽然受到不信之人的嘲讽、讥笑、羞辱,但日后他们必不羞愧。

 

先来看不信的人。他们现今也许毫不觉得羞愧,但后来必要羞愧。

 

有时候不信的人说到基督徒,认为基督徒把信心建立在信仰上,而世人却把信心建立在事实上。但每一个人都多少相信一点东西,不信的人也一样。不信的人相信什么?很多人信靠自己的名声,认为只要别人看重他们,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有人信靠自己的成就,认为毕竟这些成就有其价值,可充作靠山。还有更多人信靠他们的股票、债券、财产或银行的账户。另外有些人把信心建立在他们的家人、朋友和熟人身上。

 

但即使在地上,这些“好”的东西也不一定持久。名声会毁于一旦,成就会被遗忘或蒙上阴影,财富会丧失,亲朋好友会背叛我们。

 

从天堂的角度看,这些更是不堪一提。人的名声在天堂有何价值?一文不值!事实上,比一文不值更糟。根据圣经的教训,我们在天堂唯一的名声就是我们曾经拒绝过神,破坏了他的律法,对他的警告充耳不闻。成就?神唯一承认的成就乃是完美无瑕疵。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我们没有一个人做得到。我们都是故意犯罪的人,离完美还有一大段距离。财富?我们知道在神的审判之日,我们的财富一点也帮不上忙。俗语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而且这些财富对神有何意义可言?神创造了一切,甚至拥有一切!如果神在乎这些东西,它们只会使我们罪加一等,因为我们贪得无厌,而且囤积、滥用神托付我们的产业。最后,朋友也会使我们失望,因为到时候每一个人都要单独站在神面前,为自己所做的受审判,他们绝对无暇顾及我们。

 

司布真在他一篇有关这节经文的精彩讲章中写道:“如果我们一向信靠自己的好脾气,和我们的品格、爱国心、勇气,或我们的诚实,但我们死了以后却发现这些并不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不能给我们一本进天堂的护照,这未免太悲哀了。眼看袍子变成破布,美丽化为腐朽,岂不叫人心伤?”

 

那些如今毫无羞愧的人,就像先知耶利米所描述的——“他们毫不惭愧,也不知羞耻”(耶6:15)——到时却必狼狈不堪。他们发现自己所有的盼望都落了空。他们哑口无言。他们的羞耻昭然若揭。不论在他们自己眼中还是别人眼中,他们都将永远羞愧得抬不起头来。

 

将来无愧于心

 

第二种是基督徒的情形。他们在今世相信基督,虽然饱受不信之人的凌辱、讥笑,但他们以后将永无羞愧。

 

如果他们信心的对象耶稣基督并非他们所信的那样,我想他们一定会感到羞愧。如果他们到了天堂,发现耶稣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一位救主,他们一定大感惊恐。如果他们发现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不足以代替他们偿付罪的刑罚,或者耶稣的能力不足以保护他们免于在今生或来生跌倒,他们也会感到羞愧。他们可能羞于在众人面前公开承认耶稣,或羞于劝人离弃罪而去信靠基督。

 

他们可能后悔把耶稣放在生命的首位,而未享受其他许多美好的事物。如果他们发现耶稣不是至美至善、远比一切珠宝更珍贵的那一位,他们可能会有得不偿失的感觉。他们唯一拥有的就是耶稣,他们原本大可享受金钱、土地、宴乐和各种罪中之乐。

 

但这怎么可能发生呢?耶稣就是圣经所宣告的那一位。他是神的儿子,我们的救主。他是明亮的晨星,是谷中的百合花。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他是始,他是终。他是好牧人。他是世界的光。他是天上的粮。他是活水,凡喝这水的就永远不渴。耶稣是复活的主,生命的主。他是道路、真理、生命。他是神的道。他是神的羔羊。他是信实而诚实的见证。他是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

 

怎么会有人对耶稣失望呢?任何人若把盼望单单建立在主耶稣基督身上,他怎么可能羞愧或惊慌?

 

但基督徒岂不也是罪人吗?是的,他们是罪人,但他们的罪已经得了赦免,他们的赤身露体已经被基督的义遮盖了。

 

再回到亚当和夏娃的故事。我们的始祖本来是纯洁无瑕疵的,但他们因吃了禁果而失去原先的纯洁。在那之前,他们赤身露体却不觉得羞耻。但他们犯罪之后,就开始感到羞耻,因为他们看到神来到园中,就企图遮掩自己裸露的身体。但这并不是故事的结尾。神来到伊甸园,揭发他们的罪,并且对付这罪,因为神无法忽视罪,一切罪都必须在他面前揭露出来。但神揭发、对付了罪之后,并未就此歇手。我们读到,神杀了牲畜:“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创3:21)。

 

这是多么美丽的画面!亚当和夏娃不可能再回到堕落之前的完美状态。纯洁一旦丧失,就无可复原。虽然他们没有后路可退,但他们可以往前走,而前行时他们穿上了用皮子做的衣服,它象征耶稣基督的义,神也将这义赐给一切相信他的人。

 

羞愧?是的,但我们可以用神的方法来承认、对付羞愧。罪是千真万确的事,伴随而来的羞愧也是如此。但救赎也是真实的。耶稣已经代付赎价。“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

 

我主耶稣是我的义,

 

我的美丽,我的锦衣;

 

在宝座前服此盛装,

 

我能抬头欢乐歌唱。

 

藉你宝血,我已脱去,

 

我罪与过,我耻与惧;

 

审判大日,我敢站立,

 

谁能控告,你所称义?

 

不论你是谁

 

最后我要再提醒你一点。我说过罗马书10:11是引自以赛亚书28:16。但为了准确起见,我必须指出保罗此处略作了一点改变,我们将他在罗马书9:33中的第一处引文,和罗马书10:11的第二处引文加以比较,他变动的地方就很明显了。第一处引文与希伯来文(或七十士译本,这也是保罗实际引用的版本)较接近,它是以“那些信靠他的人”开头。保罗第二次引用时就扩充为“凡是信靠他的人”,代替原来的用词。

 

他为什么这样做?难道保罗不尊重圣经的原文吗?他为何不谨慎地对待旧约圣经呢?

 

事实并非如此。保罗的目的在带出这段经文的全貌,显示“那些”信靠“他”的人是指所有信靠“他”的人,包括外邦人和犹太人,美国人和欧洲人,富人与穷人,无名小卒与有权有势之辈。你若不到基督面前,就必在审判之日羞愧。不论你是谁,你都可以到基督面前来。

 

不要自欺欺人,以为你现今用不着做什么,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离了基督,你只有灭亡一途。有一天,审判世界的王要命令你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要求你为一生的所作所为交账。当圣洁的神质问你时,你有什么借口可回答他?保罗在罗马书第3章描述了这种情形。他说在那一天“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19)。

 

作为传讲神话语的仆人,我必须告诉你,有一天你要站在神的审判台前。你或者穿着耶稣基督的义站在那里,他已经为你死,除去了你一切的罪和羞耻。不然你就是恐惧战兢,充满羞愧地站在那里,因为你在属灵和道德上都是赤裸的,你必为自己的罪受刑罚。

 

启示录说到这一类的人,正好应验了耶稣自己的话,这段话稍早我也引用过:“地上的君王、臣宰、将军、富户、壮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愤怒,因为他们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6: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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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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