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9:25-26

 

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

 

  “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

 

   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

 

   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

 

   你们不是我的子民,

 

   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

 

 

我们讨论保罗的作品时,偶而会发现保罗似乎岔开了正题。这是因为他的思想太过于丰富,他习惯于迅速地从一个思想移向另一个相关的思想。从罗马书第5章到第8章,以及保罗其他作品中都可以见到这种现象。

 

我们正讨论的第9章似乎也是如此。你或许还记得,前面我们提到保罗讨论以色列人被拒绝的问题,以及因此而引起的反驳:如果神对以色列人不信实,未拯救全部犹太人,而弃绝了其中一些人,任由他们在罪中灭亡,即使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提出这些伟大的陈述,我们怎能相信神会对外邦人守信呢?保罗回答说,神从未拣选所有犹太人得救,就像神从未拣选所有外邦人得救一样;但神所拣选的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将得救。

 

那个反驳导致保罗开始讨论拣选的问题,以及与拣选相对的事,就是神学家所谓的定罪。这又促使他讨论神义论,就是证明神对待世人的方式是公义的。最后保罗说到神在拣选和定罪的过程中所彰显的属性:爱、愤怒、恨、权能、荣耀、怜悯和忍耐。我们也跟着他,一路讨论这些岔出去的话题。上一讲中我们讨论到神的忍耐这个主题。

 

保罗是否失去了论证的方向?我们若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本段最后一节,就是第24节,保罗又技巧地回到了他前面暂时撇下的论点,指出救恩是为那些被神拣选和呼召的人预备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

 

保罗在这一节让我们看见,他前面几节所提到的“怜悯之对象”究竟是谁。他们乃是神从犹太人和外邦人中拣选出来的人。正如哈尔登所言:“他们当中不单单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他们是被圣灵和神话语所呼召的人。”这一节同时让我们看见,保罗一直在讲的是个人的救恩,而不是某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救恩。

 

新的开始

 

但第24节不仅是回到保罗开头的论点,而且也为保罗的第一个论点做了一番归纳,那个论点乃是指出“为什么神对待以列人的方式是正确的”,或者套用保罗的用辞:“为什么神的话语没有落空”。这表示我们现在讨论的第25节,是另一个新论证的开头。

 

让我回到本卷最初的一讲(第122讲)。我在那里提出保罗的问题:“神的话语落空了吗?”我的回答是:“不!”原因有七个。这七个原因就构成了罗马书第9章至11章的大纲。神的旨意并未落空,因为:

 

1. 神所拣选要拯救的人最终都必得救(罗9:6-24)。

 

2. 神已经预先启示,并不是所有犹太人都会得救,而且有些外邦人也能得救(罗9:25-29)。

 

3. 犹太人不信,这是他们自己的错,不是神的错(罗9:30-10:21)。

 

4. 确实有些犹太人(包括保罗)相信基督,并且得救了(罗11:1)。

 

5. 从一开头神的旨意就是,只有一些余民能得救,而不是所有犹太人都得救(罗11:2-10)。

 

6. 如今外邦人的纷纷得救,可以警惕以色列,激起他们的渴慕,并因而促成他们中间某些人得救(罗11:11-24)。

 

7. 最终以色列必得救,神会应验他对以色列这个国家的应许(罗11:25-32)。

 

这是这几章的大纲,你从中可看出我们目前讨论的是第二点,就是神对犹太人(以及外邦人)的旨意没有落空,因为神先前启示过,并非所有以色列人都能得救,而且也会有一些外邦人得救。如果神曾经应许每一个犹太人都得救,却又未拯救他们,那么我们就可以指责神自食其言,说他的旨意落了空。但事实并非如此,第9章下一段所引用的旧约就能证明这一点。

 

25节至29节有四处引文,两处出自小先知何西阿,两处出自大先知以赛亚。何西阿书的经文显示神也接纳外邦人。引自以赛亚书的话则显示神救恩的呼召并不是向所有以色列人发出的。

 

耶斯列、罗路哈玛和罗阿米

 

引自何西阿书的这一段经文的上下文包含了一个故事。我们若要明白这段经文,就必须复习一下这里的故事。何西阿奉命娶了一个不忠的女子为妻,因为神要借着何西阿提供一个明显的例证,显明以色列百姓虽然对神不忠,神却不计较,仍然爱他们。即使那个女人后来离开何西阿,与她的情人私奔,何西阿仍然继续爱着她,最终吸引她回到了他的身边。

 

开头的经文告诉我们,何西阿娶了那女子为妻:“耶和华初次与何西阿说话,对他说:‘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于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儿歌篾……”(何1:2-3)。

 

这时歌篾开始生儿育女,神给她每一个儿女取的名字都有象征的意义,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的引文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神说:“给他起名叫耶斯列。”

 

耶斯列是一个希伯来字,与手的动作有关,指一个人用手将某种东西散布在空中,或将其丢弃。用它来给孩子取名字,未免很奇怪。但神给何西阿和歌篾的儿子取这名字,是为了预言有一天神将要因北国百姓所犯的罪而惩罚他们,将他们驱散到外邦人当中。何西阿是在希西家做犹大王(何1:1)时说出这预言的,距撒玛利亚亡在亚述人手里的日期还不到六年。因此,这第一个预言几乎是在他去世之后立刻就应验了。

 

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儿。神说:“给她起名叫罗路哈玛。”

 

罗路哈玛是由两个希伯来文合成的,罗的意思是“不”或“不行”(希伯来文的否定词)。路哈玛的意思是“被爱”或“蒙怜悯”。神叫这个女孩“不被爱”或“不蒙怜悯”,因为一旦犹太人被驱散到外邦人当中,神就不再怜悯他们,也似乎不再爱他们了。

 

后来他们又生了一个儿子。神说:“给他起名叫罗阿米。”

 

这个名字也是由希伯来文的否定字“罗”开头,但它其余部分的意思是“我的百姓”。所以“罗阿米”的意思是“非我的百姓”。那些一直坚持犹太人是神特殊选民的人一定对此大惑不解。但神说,有一天将到,那时犹太人就不再是他特有的百姓了。下面我们将看到,今天神真正的百姓既不是犹太这个国家,也不是任何外邦国家,而是耶稣基督的教会,是根据神拣选的原则,由犹太人和外邦人共同组成的。

 

或许有人会问,何西阿的故事如何说明神那不变的爱呢?它显然是在说明人类的不忠,和神审判罪的方式。但说到爱?不变的爱?你怎能用像耶斯列、罗路哈玛和罗阿米这一类词说明神不变的爱?

 

答案在罗马书第9章所引的经文里。保罗引用了两节。第一节出自何西阿书2:23,虽然保罗只引用了后半节。那一整节说,

 

我必将他种在这地。

 

 素不蒙怜悯的,

 

我必怜悯;

 

 本非我民的,

 

我必对他说:

 

 “你是我的民。”

 

他必说:“你是我的神。”

 

这一节讨论到每一个孩子的名字,它的重点是,这些名字都将改变,如此暗示了这故事的结局。

 

第一个名字只有在意义上有所改变。“耶斯列”几个字还是保留不变,但其意义不再是“分散”而是“栽种”,因为将东西抛向空中的这个举动,也可以指农夫将种子撒在田间。神指出这种改变,他说:“我必将他种在这地。”

 

第二个名字也有变动,原先的否定词被除去了。“罗路哈玛”变成了“路哈玛”,因为神要再度用爱和怜悯对待他的百姓。“素不蒙怜悯的,我必怜悯。”

 

同样的,“罗阿米”成了“阿米”,因为神说,“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他必说:‘你是我的神。’”

 

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引用的第二处经文来自何西阿书第1章结尾;虽然那里只提到改变罗阿米的名字,但它和何西阿书2:23有同样的效果。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在那里必对他们说:“你们是永生神的儿子”(何1:10)。

 

犹太人或外邦人?

 

如果你把何西阿书1:102:23拿来与罗马书9:25-26比较,会发现这里有一个问题。在何西阿书里,先知是在讲北国(以撒玛利亚为首都)那十个支派的犹太人对神的拒绝和最终得到的恢复,而罗马书里保罗是在讲外邦人。

 

这个问题有时候是这样解释的:保罗此处实际上是讲犹太人的恢复,他在罗马书第11章就是这样说的:“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26节)。但这种观点显然与罗马书第9章的上下文不符。第24节是说到一个新的族类、神的选民,就是耶稣基督的教会,包含了犹太人和外邦人。接下去的几节显然教导我们,虽然外邦人不是一个民族,如今却与所有相信的犹太人一起成为神的百姓,而犹太这个国家则继续被拒绝,只有剩余的一批人能得救。

 

彼得前书也有类似的例子。彼得使用何西阿书2:23论及外邦人:“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彼前2:10)。

 

难道保罗误用了圣经吗?有些人是这样认为,但事实并非如此。保罗的引文确实显示,他是以这种方式去理解神称这个国家为耶斯列、罗路哈玛、罗阿米的用意。

 

特别是“罗阿米”,这个名字是保罗引文的焦点。根据保罗的看法,“罗阿米”的意思不仅是说,百姓所受到的待遇“仿佛”他们不再是神的儿女,事实上,他们确实不再是神的儿女。这名字的意思是,从某种特殊的意义上看,他们再也不是神的儿女了。也就是说,就他们与神的关系而言,他们成了“外邦人”。因此“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并非指犹太人,而是指那些因拒绝神而成为“外邦人”的人。从这些外邦人(包括外邦人和那些变成了外邦人的犹太人)当中,神要兴起一个新的族类。

 

查尔斯·贺智用另一种方式说:“那十个支派位于国土的中心,他们陷入拜偶像的恶行里,所以论到他们的话也适用于那些处于相同环境或具有同样特质的人。”

 

加尔文也说:“犹太人从神的家中被赶出去之后,就被贬到了外邦人的层次。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区别至此消失无踪,如今神的怜悯已经公正无私地延伸到所有的外邦人身上。”

 

还有另一个论点。你若仔细将何西阿书1:10与罗马书9:26比较,会发现罗马书特别强调“在什么地方”。从上下文看,这个词并不是指撒玛利亚,它于公元前721年毁在亚述人手中;也不是指耶路撒冷,它是公元前586年被毁的。此处是指外邦的国土,即分散在四处的国家。“本不是我子民的。”神在这些外邦人当中,呼召一批人相信他,于是他们就在那里被称为“永生神的儿子”。不管是犹太人也好,外邦人也好,你我若被召相信耶稣基督,认他为救主,我们就得以列在这批人当中。

 

单单靠恩典

 

当然,这一切都标示出保罗的主要论点,那就是神弃绝以色列,而拣选外邦人的举动,并不令人意外,特别是对犹太人来说,因为这些早在他们的圣经中就已经清楚预言了。接下去保罗又引用以赛亚的话来证明。我们在继续讨论那些经文之前,必须先把我们已经看过的部分做一番运用。

 

1. 救恩是一种恩典。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要一再提到这一点。这是因为我们的罪性常常会使我们掠夺神的功劳,并且认为神欠我们救恩的债。保罗时代的犹太人即是如此。他们声称在神面前具有特殊的地位;由于他们是犹太人,神就永远欠他们的债。保罗使用何西阿书的经文证明他们的谬误。神已经宣告犹太人不再是“我的子民”。神不再与他们有特殊的关系,也不再对他们有任何特殊的义务。因此他们若得救,只不过是因为神以恩典拣选他们,正如神拣选外邦人一样。

 

我必须指出,如果犹太人有不同的看法,自认为可以不靠耶稣基督而仍然能与神维持特殊的关系,这也是可以了解的,因为旧约许多地方确实显示了神和以色列之间有特别的关系。犹太人需要受教导,好对他们自己的圣经有更正确的认识,这也是保罗在本章所做的。虽然犹太人的错误情有可原,他们所需要的只是更多的教导,但作为外邦人,你若犯同样的错误就无咎可辞了。为什么?因为外邦人从未与神建立过特殊的关系。

 

保罗写信给以弗所人,说到在他们被召相信主之前,他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

 

如果救恩临到你,那是单单出于恩典。它若尚未临到你,你必须明白你永远无法靠自己的成就获取救恩,你只能依靠神的怜悯。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投向神,盼望他的拯救。

 

2. 救恩完全是从神来的。这是由第一点延伸而来。由于救恩纯粹是出于恩典,整个救恩必然都是从神来的。因为只有神能施恩惠,单单神具有权能,可以成就救恩所需的一切工作。

 

我想这正是第26节“永生神的儿子”之用意。“永生神”不仅指神是真实的,是活的,与异教徒那根本不存在的假神相对,并且这词也透露一个事实:神是生命的源头。他在伊甸园中将生命赐给本来只是一块泥土的亚当。同样的,今天神也将生命吹入我们必死的身体。他赐下圣灵,好叫我们能在灵里活过来。没有人能救自己。这是我们在这几章中一再看到的。如果救恩临到人,这救恩必然是从神来的,只有他能更新人那已死的灵魂。

 

3. 如果你已得救,你的救恩要求你将所有力量和爱完全献给神。对于最后这一点,我要再回到何西阿的故事,看它的结尾。虽然保罗没有提到,但相信熟悉旧约的人在读到这一节时,心中一定会想到这个故事的结局。

 

稍早我曾花时间解释何西阿和歌篾几个儿女的名字之含义。我指出每一个名字最后都被改过了。但我未提到歌篾。根据圣经记载,歌篾曾一度离开何西阿,就像神原先警告的一样。她日益堕落,越陷越深,甚至落到卖身为奴的下场。她可能是因积欠赌债,而在撒玛利亚的市场中遭到拍卖。神告诉何西阿去将她买回来。何西阿出了高价:十五舍客勒银子,和一贺梅珥半大麦,将她买赎回来。终于歌篾又属于他了。

 

如果何西阿对歌篾怀恨于心,他大可因她给全家带来的痛苦而杀掉她。毕竟歌篾已成了他买回来的产业。但就在这里,何西阿的爱发出耀眼的光芒,因为这爱反射了神那不改变的爱。何西阿应许歌篾,他要像从前一样做一个忠实的丈夫,同时他也要求歌篾以同样的忠实对待他。

 

这画面也描述了耶稣基督为我们所做的事,因为他用自己的宝血把我们从罪中赎回。这就是“救赎”一词的含义。如今我们是属于耶稣基督的,我们被召将全数的爱献给他。如果神不爱我们,没有用耶稣基督的死救赎我们,那我们不爱他也情有可原。但他既然爱我们,救了我们,我们唯一正确的回应就是把自己所有的都给他。以撒·华滋(Issac Watts)这样写道,

 

这爱如此奇异,神圣,

 

要求我献上灵魂、生命和一切。

 

其他一切都不足以用来回应那为我们舍命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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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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