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9:4-5

 

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毫无疑问的,罗马书第9章开头揭露了保罗对他的同胞和国家那深挚的爱。他在这卷书信其他部分一直是侃侃而谈,但没有一处像此处洋溢着如此丰富的感情。他说若是能够使他所爱的同胞得救,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他也愿意。

 

当然,这番话相当感性。但是保罗如果就在此打住,没有继续说下去,我们大可认为这不过是他一种盲目的爱国主义,不但不妥,甚至是有罪的。我们知道有些人深以自己的祖国为骄傲,虽然那个国家可能毫无值得骄傲之处,甚至可能正从事着一些可怕的勾当。

 

德国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说:“神在我们这边。”

 

另外也有无数的人说:“不论对错,都是我的祖国。”

 

保罗却不是这样说。他表达了对同胞的热爱之后,立刻写下两句话,解释他们所拥有的特殊权利。“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保罗将在这一章里指出,救恩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但他在这样说之前,先提醒我们,神所启示的信仰连其外在的形式对我们都大有好处。

 

地上的以色列所占之优势

 

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说到英国19世纪末的总理本杰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他三十三岁就被选为国会议员。但他当选不久,即遭到爱尔兰天主教领袖丹尼尔·奥康内尔(Daniel O'Connell)的攻击。奥康内尔甚至口不择言地攻击他的犹太人血统。迪斯雷利回答说:“是的,先生,我是一个犹太人。我愿意提醒我的对手,当这位高贵绅士的祖先还未开化、尚在德国森林里大啖果核时,我的祖先已经在所罗门的圣殿中担任祭司,把律法和宗教介绍给世人了。”

 

以色列人占有优势?确实如此!保罗在这段经文中向我们指出了八项优势。

 

1. 儿子的名分。这是新约中仅有的一次用儿子的名分来论以色列。它通常都是用来指相信耶稣基督的信徒,例如罗马书8:15-23。这词用在信徒身上时,是指他们在神面前的新身份,他们是因着重生和蒙赎,成为神属灵的儿女。此处运用到以色列国,是指神拣选犹太人作为他的选民,要透过他们把救恩带给世人。

 

接下去的词句显示了它真正的含义。它的意思是,只有以色列领受了荣耀、约、律法、礼仪和应许。这些都是神赐给先祖的。而最终弥赛亚,就是主耶稣基督,要从这一个民族生出。

 

2. 神的荣耀。“荣耀”一词很难解释,因其包含了许多不同的意义。它可以与名分相连,例如“神儿子的名分之荣耀”。它可以指作为神特殊选民的荣耀。但大多数解经家都认为旧约中的“荣耀”一词,通常是指稍后的犹太人作品中所描述的神临在之明显记号,他们所称的“舍吉拿”(Shekinah),或许就是此处所说的荣耀。

 

神同在的明显记号似乎有不同的形式。它最早出现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当时有云将以色列百姓和从埃及来的追兵隔开。后来这云柱也在旷野引导他们,保护他们免受烈日侵害;到了晚上神的同在则以火柱的形式环绕在营地四周,为他们提供亮光和温暖。后来神在西奈山颁布律法给摩西时,神的荣耀就以云彩和雷电的形式出现(出24:16-17)。以后神的荣耀又充满会幕(出40:34-38),停留在圣殿至圣所的约柜上。它又以云的形式显现在施恩座上。到了以西结的时代,由于世人所犯的罪甚大,神的荣耀就返回天上了(结1011章)。

 

约翰·慕理(John Murray)这样写道:“荣耀是神与以色列人同在的记号,向他们保证神住在他们中间,与他们相遇。”

 

3. 所立的约。没有什么比“约”更能显示神与以色列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了。这个字含义丰富,用途广泛。此处大概是指神所立的约,他先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等先祖立约,然后与摩西和大卫立约。

 

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是在好几个场合一再确认的。最先是在创世记12:2-3

 

我必叫你成为大国。

 

 我必赐福给你,

 

叫你的名为大,

 

 你也要叫别人得福。

 

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

 

 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

 

地上的万族

 

 都要因你得福。

 

创世记第151722章分别解释了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在雅各称为伯特利的地方,神又将这约扩及到雅各身上(参 28章;出2:246:3-5)。

 

出埃及记第24章告诉我们,神又透过摩西,再次与以色列国确认此约。

 

最后,神向大卫解释这约,应许要使大卫的后裔永远坐在他的王位上:“你寿数满足,与你列祖同睡的时候,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我也必坚定他的国。他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7:12-1316;参 23:5)。

 

在旧约里,“约”的观念非常重要,它在旧约一共出现了两百五十三次之多。

 

4. 律法。犹太人对保罗最主要的批评之一,就是他似乎故意贬低律法的价值,因为他教导说,人得救是单单出于基督代赎大工的恩典,不是靠遵守律法。其实保罗并未低估律法的价值。事实上,他已经在罗马书第3章强调它无与伦比的重要性。他在那里第一次提到犹太人所享有的好处:“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3:1-2)。“神的圣言”就是此处的“律法”。

 

这种领受律法的特权是其他国家所未有的,一直到基督徒时代,情形才有改变。那时神在基督里的福音,以及解释福音的书才被使徒和初代顺服基督大使命的宣教士,带到世界各地去。

 

5. 礼仪。这个词是指一套有关宗教仪式的规则,最初是用在会幕中,然后用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它包括圣殿本身的构造、各种献祭和节期的规定,以及以色列一年中的各种圣日的性质。这些礼仪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们为有罪的人类指出一条通向圣洁之神的道路。人要接近神,必须透过所献祭物的血,这血印证了罪的严重性(“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以及无罪的可以代替罪人受刑罚。这一类的献祭不过是预表:那真正的献祭最后将由耶稣基督来完成和应验。

 

6. 应许。旧约充满各式各样的应许,但此处的应许是指弥赛亚所完成的救赎。弥赛亚就是耶稣基督。保罗在加拉太书第3章对此有相当详细的解释。

 

7. 列祖。“列祖”是犹太人开国的三个祖先,就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虽然广义说来,摩西和大卫也可以包括在内。神透过这些人,以特殊的方式将他自己启示出来,又使用他们来呼召、祝福古代的选民。保罗认为有这样虔敬、圣洁、深具影响力的祖先,实在是犹太人的特权,足以让他们引以为荣。

 

8. 基督肉身的祖先。到目前为止,保罗提出的每一点都能得到他那些犹太人对手的共鸣,因为他们也非常看重这些属灵的好处,虽然他们误解和误用了其中的一部分。但保罗最后提到的这一点却大异其趣,因为他们立刻就明白保罗是在指拿撒勒人耶稣,而他们绝对不承认耶稣是他们的弥赛亚。但保罗不能对这一点避而不谈,即使没有别的理由,至少他前面提到的每一点都无可避免地指向耶稣。

 

以上八点并不是保罗随意提出来的。它们彼此之间有密切的关联,而且每一点都引向基督。儿子的名分是最适当的开头,因为它将救恩的源头放在神拣选的恩典里,每一个相信基督的人都是这样得救的。神选择与他的百姓进入特殊的关系之后,下一步就是用特别的方式将他自己启示出来,这就是“荣耀”一词所描述的。神已经在基督里为我们这样做了,因为今天我们所见到神的荣耀就是在基督里的(约2:11;林后3:18)。当神像他在西奈山上那样将自己启示给人的时候,就是与人立下一个特殊的约或合同,给他们律法去依循,用圣殿的仪文指示他们救恩的方式,指出当弥赛亚终于启示出来时,他们属灵的产业就完全实现了。

 

神的行动可以追溯到先祖时代,从那里开始,一直到耶稣的再来而大功告成(5节)。这几节经文充分地叙述了神对以色列人的恩典,和旧约信仰所带给他们的属灵优势。以色列确实是一无所缺。这个国家充充足足地享受了每一样属灵的福分和好处。

 

单单靠这些好处并不能得救

 

然而这个国家却未得救。当然有一些犹太人确实得救了,保罗接下去几章也一再强调这一点,但就整个国家而言,虽然以色列拥有的属灵好处是别的国家难望其项背的,这本身却无法保证以色列得救,这也是保罗如此强烈地表达他的伤痛之原因。

 

儿子的名分、神的荣耀、诸约、律法、有重要象征意义的礼仪、应许和列祖——尽管有这一切,但若离开了耶稣基督,没有一个国家或个人能得救。

 

这是保罗自己的经历。他写给腓立比人和罗马人的信上,都提到他在犹太教中的经历。他说早年他就把自己的信心建立在这些外表的好处上。他使用资产与负债的例证来说明。在资产这一栏,他列出了七个项目(腓3:5-7)。

 

其中有四项是保罗承继来的:“第八天受割礼”(意指他是一个真正的犹太人,不是以实玛利人,他们是后来才受割礼的;他也不是到了成年才受割礼的归信者),“是以色列族”(罗马书详细列出了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细节),“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内战时唯一与犹大支派一起留在南边的支派,北国灭亡之后,只有这两个支派被保留下来),“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指父母双方都是犹太人)。

 

另外有三项好处是保罗自己赢来的。他成了“法利赛人”,是犹太人当中最严格的一个教门。他也在宗教上大发热心,并且用逼迫初代教会做证据。“就律法上的义说”,保罗是“无可指摘的”,意思是他竭尽所知遵守律法。

 

这些好处确实非同凡响。但是保罗在往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耶稣的那一刻,他立即发现这一切都还不够。他本来以为,这些优势加起来就是救恩,就可以使他在神眼中成为一个义人。然而当他遇见耶稣,发现什么是真正的义之后,他明白即使把这些加起来,连义的门都还摸不到呢!他顿然领悟到,他若要得救,必须用完全不同的方法。他必须靠耶稣基督的义,必须靠神的恩典。

 

他也学会了一点:从前认为是属灵资产的东西其实并不是资产。它们甚至是他的债务。他若继续依靠它们,这些东西反而会使他远离基督。他必须将这一切从“资产”一栏挪出来,列入“负债”的类别下,然后在“资产”栏写上“惟独耶稣基督”。

 

挂名的基督徒

 

我们必须将这一点运用在那些自幼在基督徒家庭中成长的人身上,他们也享受了许多好处。如果你也列在其中,那么罗马书9:4-5显然也适用于你:不论你继承的属灵益处多么丰富,它们都无法拯救你。你必须重生。

 

有些人以为既然他们的父母是基督徒,他们自然就与神建立了正确的关系,正如犹太人以他们的祖先夸口、保罗以自己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为荣一样。生在基督徒家庭中,由基督徒父母养大,这是一种福分,不容我们轻视。但如果这是你的经验,你必须记住,你绝对不会因为有一个信主的父亲或虔诚的母亲而得救。他们是你与生俱来的优势,但他们的生命和信心都不能救你。你自己必须相信。你必须跟随耶稣基督。你必须重生。

 

有些人以为,他们受过基督徒教育,或许是在家中,或在主日学,或在基督教的高中和大学,所以他们已经得救了。教育可以给他们良好的神学训练,可以针对许多重要的问题为他们提供答案,但没有人能单单凭着头脑的知识而得救。魔鬼及其党羽对神学知道得比你我还多。他们有几千年的时间去学习,但他们并未得救。

 

或许你依靠的是你在教会的会员资格。隶属于一个有正确信仰的教会确实能带给人益处,就像以色列人拥有律法、礼仪和应许一样。但作为教会的一分子并不能使人得救,作为犹太人也不能自动得救。今天,教会中充满了挂名的基督徒。他们的生活中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们已经被耶稣基督摸着,或被他所吸引。

 

虽然圣礼本身有其价值,能够表达我们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之实际,显示我们需要不断靠信心饮于基督,但这些礼仪本身也无法救我们。

 

在我写这篇讲章前不久,我前往田纳西州的孟斐斯(Memphis)传讲有关做门徒的信息。我在那里遇到一个人,他几年前曾经写信给我,并且送了我一本他写的书,书名是《耶稣必须是主,才能做救主吗?》。这回他又提醒我他在那本书中提到的有关他妻子的见证。我立刻想起来了,因为那个故事既生动又使人获益良多。

 

她的妻子名叫宝拉·韦伯斯特(Paula Webster),从小在基督徒家庭中长大,接受良好的基督教教育,也拥有一个所谓的基督徒婚姻。她热中教会活动,经常参加研经大会,而且有规律的个人灵修生活。她说如果任何人问她是不是基督徒,她一定立刻给予肯定的回答。但她似乎缺少了什么。她知道神,但她感觉到自己并未实际认识神。她深感挫折,变得闷闷不乐。她知道自己在属灵的道路上一无进展。

 

她读圣经时,特别被大卫和保罗所吸引,因为这两人显然都有一颗向着神的心。他们认识神,此外他们都很爱神,想要借着顺服神来表达心中对神的爱。她研究这两人的生平时,发现她内心里有一些事情不太对劲,因此她祈求神改变她。

 

神确实听了她的祷告。神让她看见,她从未实际把自己交出来给神,从未降服在神面前。她需要成为耶稣真正的门徒。

 

她这样叙述自己的经历:“当我把自己的生命完全降服在神面前的那一刻,我就知道神已经听了我的祷告,接受我对他的臣服了。我立时感觉到一个沉重的担子从肩头脱落。我知道自己得了赦免和洁净。我知道自己有了改变。平安就好像暴风雨过后的大海那样临到,我的心充满了难以言喻的喜乐。我晓得里面的战争已经止息。几分钟以前还有的焦虑不安被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取代了。我终于被神的荣耀征服,我甘愿在神的荣耀前屈膝敬拜。神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神,我站在神面前时也不再局促不安或满身污秽……我重生了!”

 

她承认早先的信心不过是死的信心,只是从理智上接受有关耶稣的事实,从前她在基督教环境中所得的好处并未改变她的内心。

 

我相信这也是一些读者的写照。我为何这样说呢?因为现今挂名的基督徒比比皆是。如果你也是其中之一,这篇讲章就是为你预备的。你是否享有一些属灵的优势?若是,就当感谢神。但不要依赖这些好处。当不断寻求神自己,绝不轻言罢休,直到有一天你能说你的重担已经脱落,你在耶稣基督里已经是一个真正新造的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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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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