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4:23-25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前面的几讲,我们探讨了保罗如何使用旧约来证明因信称义的教义。保罗举出两个旧约的例子,一个是亚伯拉罕,一个是大卫王;其中亚伯拉罕是主要的例证。确实,整个罗马书第4章几乎都是在讲亚伯拉罕。

 

但保罗并不是一个专门沉湎于过去的人。他的书信也是为现代人写的。他在第4章的结尾(也是罗马书第一个主要段落的结尾),又回到他最初的主题上,提醒他的读者,旧约也是为我们后代人写的,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证明也可以给我们现今的人带来益处。保罗下结论说“‘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这段经文总结了基督徒的福音,我们借着研讨这段经文,来结束对罗马书第一个重要段落的研究,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使徒的福音

 

几年前英国剑桥大学的教授C. H. 多德写了一本书,叫作《使徒的讲道及其演绎》。那是一本小书,英文只有五十六页。但它在圣经研究的领域中颇具影响力,因为它用深富说服力的方式指出,众使徒向不信的人传福音时,都是根据有关耶稣基督生平和侍奉的关键事实之大纲。多德称这些关键事实为kerygma,这是一个希腊字,意思是“宣告”,以将它和伦理教训及耶稣的其他教训区分开来。它不是给非信徒的信息,而是特别保留下来,作为对信徒进一步的教导。多德称这种添上去的资料为didache,意思是“教训”。

 

kerygma的典型例子出现在哥林多前书15:1-7,保罗介绍那些内容是他从先辈信徒得来的。那段经文似乎可以分成三部分:

 

1. “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3节),

 

2. “而且埋葬了”(4节),

 

3. “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4节)。

 

然后是简短地列出可以为这复活做见证的人(5-7节)。

 

我们在使徒行传记录的讲章里,可以看到同样的模式:施洗约翰预备主的道,旧约预言基督的来临,耶稣用神迹证明他的神能,耶稣升到天上,耶稣在未来最后审判中的角色。有时候kerygma是完整的,有时候是简化的。不管怎样,其中心都是宣告主的钉十字架和复活。

 

这些因素非常重要,因为罗马书4:23-25是基础福音最浓缩的形式。马丁·路德写道:“这段经文把整个基督教都包含进去了。”

 

对神的信心

 

保罗在罗马书第4章中,将福音做归纳时提出的第一点,严格说来并不是多德所定义的kerygma,但它是以kerygma为先决条件,将这个清楚的基督教信仰告白与亚伯拉罕的例子连结在一起。那就是对神的信心。保罗如此表达:“‘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这句话是指亚伯拉罕的例子不但具有持续性,而且一直在发展。这种持续性很重要,因为基督徒所相信的神,和亚伯拉罕相信的是同一位神,因此在信靠神的事上所涉及的信心也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也可以把亚伯拉罕的例子运用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上。我在讨论亚伯拉罕的信心时曾经指出那信心是:

 

1. 相信神的应许,

 

2. 信心单单建立在神的话语,而不是在其他事物上,

 

3. 信心不顾外在的环境多么险恶,

 

4. 信心拥有完全的把握,

 

5. 信心是有行动的。

 

这正是我们的信心所当有的样子,因为这是亚伯拉罕对神的信心。更进一步说,这种信心会越来越坚固增长,因为它不是建立在自己身上,而是建立在神里面。在这方面,亚伯拉罕的信心与我们的信心是一样的。

 

但我们的信心也必须超越亚伯拉罕的信心,因为正如保罗所说的,信心是“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即使此处也含有持续的因素。亚伯拉罕对应许的信心其实也是一种对耶稣的期待,因为这应许最终要在基督里得应验。亚伯拉罕相信神“叫死人复活”的事实,与我们相信耶稣的复活是平行的。当然由于启示是渐进的,这中间仍然有一些差异。因为我们是活在道成肉身以后的恩典时代,知道我们所信的神就是耶稣。他自己说过:“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此外我们也明白,神最主要的启示就在十字架和复活上。

 

换句话说,亚伯拉罕有一个应许,但我们有福音,就是好消息。亚伯拉罕期待着神所说的那些事发生,我们则是回顾神已经做成的事。

 

为我们的过犯被交于死地

 

神完成了什么?这又将我们带回到kerygma,也是这段经文最初和最重要的宣告上,那就是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根据使徒行传,彼得在五旬节时也做过类似的宣告:“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同一卷书稍后的部分,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宣告说:“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因为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读众先知的书,就把基督定了死罪,正应了先知的预言。虽然查不出他有当死的罪来,还是求彼拉多杀他”(徒13:27-28)。

 

这段对基督之死的经典宣告,有两点非常重要。

 

1. 这是出于神的计划。修订标准译本这样翻译罗马书4:25:“耶稣……被置死”,但这种译法大大削弱了使徒的原意。耶稣不仅是被置于死地,他实际上是被“处决”。耶稣是被神交付死亡的。有时候人们会辩论,究竟谁应该对耶稣的死负责。是犹太人吗?他们因为恨耶稣,而要求彼拉多杀害他。或者是罗马人?他们是实际动手执行死刑的人。我前面引用的经文显示,这两个团体都有责任,另外还得加上耶路撒冷的群众。但这不是经文的重点。这里强调的是神的工作,神借着耶稣的死,为所有相信基督的人完成了救恩。所以圣经另一处提到耶稣是“从创世以来……被杀之羔羊”(启13:8)。

 

是父神差遣主耶稣基督到十字架上。这告诉我们耶稣的死不是一次意外事件,而是神成就了他的救赎计划,这计划是早在创世之前就有的。耶稣正是为此而来。

 

2. 耶稣是为别人死。耶稣的死是神计划的,他是为别人而死。意思是,这是一种代替或牺牲的死。保罗说耶稣死是“为我们的过犯”。死是神对罪的惩罚,是罪的后果。但耶稣从未犯罪,因此他本不该受死。他死是为了代替我们受刑罚。

 

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在他的圣经教义注释中,将罗马书称作“出发点”,他用巴拉巴的例子来解释基督的死所具有的代替性质。我们都知道巴拉巴是一个强盗和杀人犯,他被罗马人逮捕,当耶稣受审时,巴拉巴正在等候被处死。彼拉多对巴拉巴缺乏兴趣——世界上少了这个人也许更好——彼拉多想要救耶稣免于一死。他灵机一动,要众人在耶稣和巴拉巴之间选择释放一人。当时有一个习俗,他们可以在逾越节释放犯人。彼拉多问他们:“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那一个给你们呢?”

 

当群众异口同声地回答“巴拉巴!”时,彼拉多一定大吃一惊。

 

巴恩豪斯描绘巴拉巴坐在狱中,呆望着自己的双手,不久之后这双手就要被钉子刺穿,任何钉东西的声音都会让他不寒而栗,使他联想到自己将遭到的十字架苦刑。突然他听到外头群众的吼声,有人愤怒地喊道,“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他似乎听到自己的名字。然后狱卒出现了,打开他的狱门。巴拉巴以为他的死期已到。可是狱卒却告诉他,他已经被开释了。群众要求释放他,而选择钉死拿撒勒人耶稣。

 

巴拉巴在惊愕之下加入了前往各各他的队伍,并且在一旁目睹耶稣被钉十字架。他听见锤子的声音,每一锤就把耶稣钉得更牢,他知道这一声声的钉锤对他所具有的意义。他看见十字架被竖起来了,他明白其实该被钉死的是自己。耶稣喊道:“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

 

负责执行死刑的百夫长也禁不住说:“这人真是神的儿子”(可15:39)。

 

巴拉巴必然这样说:“那个人代替了我的位置。本来该死的是我。我是一个被定罪的凶手。那人从未做过坏事。他是为我死的。”

 

巴恩豪斯作结论说:“巴拉巴是世界上唯一可以说,耶稣实际代替了他位置的人。但所有基督徒也可以说,耶稣基督在属灵上代替了他们的位置。”我们都是罪人,这个事实表明我们都该死,都当受火湖的永刑。但耶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于人。他为我们的罪而死。所以我们说到代替的救赎,代受的痛苦。这也是为什么耶稣的死是整个福音的中心。若忽略了基督的死,就不是福音。正如巴恩豪斯所说的:“基督教的信仰可以用三句话来表达:我该下地狱;耶稣取走了我的地狱;他将天堂留给我。”

 

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这段经文的最后一部分是复活。保罗两次提到复活:(1)“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24节)。(2)“耶稣……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25节)。

 

他为什么说耶稣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初看之下,这似乎是一个问题,因为根据保罗自己在别处的教训,基督的死(而不是复活)是神使人称义的基础(罗5:9)。甚至罗马书第3章也说过:“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24节)。救赎与耶稣的死有关。但那整段经文对复活的事却只字未提。

 

“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这句话的含义有几个解释,其中最广为解经家接受的是,复活是神的证据,证明我们的赎价已经完全付清了。

 

复活证明许多重要的事。它证明了:

 

1. 有一位神存在,而圣经的神是真神。

 

2. 耶稣是神差来的教师;他的教训是无误的,他所说的就是神的话语。

 

3. 耶稣是神的儿子。

 

4. 有一天审判的日子要来到。

 

5. 每一个相信基督的人,罪都得到了赦免。

 

6. 所有因信而与基督联合的人都要复活。

 

7. 基督徒可以胜过罪。

 

但正如罗马书4:25所说的,复活主要在证明每一个相信基督的人都被称义了。换句话说,这是神的证据,证明耶稣已经偿清了我们的过犯所当受的刑罚。

 

耶稣在世上的时候,他说他要为别人的罪而死。后来他真的被钉在十字架死了。问题是,基督的死所付出的代价,神会照单全收吗?神接受这赎价吗?我们知道如果基督曾经犯罪,不论是多么微不足道的罪,他的死就不能赎他自己,更何况赎我们呢?有三天之久,这个问题没有答案。耶稣的身体躺在冰冷的坟墓中。但时刻来临,神的气息吹进坟墓,耶稣复活了,而且向他的门徒显现,后来又升天,坐在父的右边。神用这个方法向整个宇宙宣告:“我已经接受耶稣代付的赎价了。”

 

鲁宾·托里写道:“耶稣死的时候,是代表我而死,我在他里面也死了;他复活的时候,也是代表我复活,我在他里面也活了……我观看基督的十字架,知道他已为我的罪代付赎价;我看见空的坟墓和复活升天的主,就知道神已接受了这赎价。不论我以前的罪孽多深多重,如今已一笔勾销。我的罪可能像山那样高,但在复活的亮光中,救赎大恩已经像天空一样将它们遮盖住了。我的罪可能像海一样深,但在复活的亮光中,救赎大恩已经像永恒那样将它们吞噬了。”

 

钟马田说:“复活是在宣告一个事实:神对他儿子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感到心满意足。”

 

关键点

 

我们现在来到罗马书第4章的末了,也是保罗这卷书信第一大段的结尾。这真是一条漫长的路啊!

 

保罗首先分析了人类堕落的光景。这与他那个时代和我们现今世代的乐观主义者所想象的实在大异其趣。人类实际上是在神的震怒之下,不肯接受神在自然界中的启示,拒绝为神的创造而感恩,也不肯更多寻求神,敬拜他。人类不但不跟随真理,反而压抑真理,用自己所造的偶像代替神。神是一切美善事物的源头,但他们却逃避他,走向一条放荡邪恶的下坡路,到了一个地步,他们故意颠倒是非,称善的为恶,称恶的为善。

 

当然,没有人会同意保罗的这番评估。拒绝真理的人就是这样。所以保罗接下去就讨论那些自认为不在他的结论之内的人所提出的抗议。

 

其中一种人是讲究伦理道德的人,他们认为保罗的判断适用于别人,但不适合他们。保罗说他们在神面前是有罪的,这不仅因为他们破坏了神完美的标准,而且他们连自己的标准(不管高或低)都达不到。

 

另一种反对的人是有宗教热忱的人,他们认为自己谨守宗教仪文,所以不在保罗的控诉之内。保罗并未贬低宗教仪式的价值,但他否定仪文能改变人的心,而他们只看重这一点。他最后下的结论是,世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3:10-11)。

 

最后,保罗将福音揭示出来,指出神已经透过耶稣基督,采取行动来拯救世人。我们不能自救。但神是恩慈的,所以他差遣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死。因着他的死,耶稣将神的愤怒挪开,神就以此为基础,称不义的人为义。罗马书第4章结尾,保罗指出旧约的圣徒如亚伯拉罕和大卫王也是以同样的方法称义之后,他又回到这个主题上。

 

但保罗说,旧约所写的不只是给当时的信徒,“也是为我们”写的,就是活在现今世代的人,所以我们也能像亚伯拉罕一样得救。

 

亚伯拉罕是因信得救,我要问的问题是,你是否和先祖一样,相信神,信靠他的应许?虽然亚伯拉罕对耶稣这个人和他的事工知道得远不如你多,但他的信心和你的信心在性质上没有两样,因此他足以做你的榜样。记得我们如何说到他的信心吗?亚伯拉罕(1)相信神的应许;(2)单单将信心建立在神的话语上;(3)不顾环境险恶仍然相信;(4)有充分的把握神会实现他的应许;(5)依据信心而行动。

 

这也是你当做的。神应许要借着耶稣基督的工作成就他的救恩。你必须相信他的话语,虽然有时候外面的环境似乎与他的应许相背。亚伯拉罕观察自己,认为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对属灵的事情你可能也如同已死。但你必须相信神所说的话,照基督所吩咐的,把自己献给他,你就会发现那在亚伯拉罕身体中运行,使他复苏的神之大能,也同样能在你里面动工,使你复苏。

 

亚伯拉罕“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罗4:20)。你的信心也不可摇动。接受神的应许,要坚定地相信那位叫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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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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