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3:25-26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现在我们该来谈信心了。

 

虽然耶稣基督所完成的救恩如此奇妙,但它若不成为我们个人的救恩,就一无用处;而唯一能使基督的事工成为我们个人救恩的方法,就是凭着信心。所以圣经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来11:6)。保罗也在我们正讨论的这段经文(21-31节)中,频频提到信心,先后有八次之多!

 

我们开始研讨这段经文时,我曾说过保罗这里提出的教义可以分成四个大纲。当然这四个大纲并未囊括一切,但至少显示了这段经文的一般方向。这四个纲要是:(1)神为人提供了他自己的义,这不是我们自己的义;(2)这义是因着恩典赐给我们的;我们本不配得,也无能为力去得到它;(3)神的恩典所以能够施予人,是因为主耶稣基督为人类死,救他们脱离罪;(4)神以恩慈所赐的义,是透过我们单纯的信心而成为我们的义。我们在讨论第三个大纲时,曾思想过基督的工作能够以哪些方式呈现在我们面前——这引致我们开始研讨称义,这是用另一种方式谈到神将他的义赐给我们。

 

现在我们要来看第四个大纲:“神以恩慈所赐的义,是透过我们单纯的信心而成为我们的义。”

 

你若仔细读罗马书3:21-31,就不可能错过这一点。保罗在这段经文中告诉我们,“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22节)。他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25节)。他又教导说,神“称信耶稣的人为义”(26节),他并且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8节)。保罗下结论说:“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30节)。这个信息非常明确。信心不是好行为。它不能为我们赢得救恩;它也不能强制神把义赐给我们。但另一方面,信心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只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才能得救。

 

信心是什么?

 

信心究竟是什么?很多人企图给信心下定义,有的定义反而会误导人。此处我提出几个有名的定义。

 

第一,加尔文如此定义:“我们可以对信心下这样的正确定义:信心是坚定而清楚地认识到神对我们的慈爱,信心是建立在基督所应许的真理上的,这真理不但启示给我们了,而且由圣灵印在我们心里。”加尔文特别强调保罗在罗马书所说的:真正的信心是相信神透过基督的工作,将救恩白白赐给人。但他又加上一点: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2:8-10说的(虽然保罗在罗马书第3章并未提及),这是圣灵在我们里头的工作。

 

还有另一个定义,是司布真提出的:“信心是相信基督就是他自己所说的那样,相信他会完成他所应许的,然后期待这些应许的应验。”

 

我很喜欢这个定义,但我记得司布真在《都是恩典》一书里说过,有一个受教育不多的牧师,有一次在开始讲道时念了一章圣经,然后告诉会众,他将“混淆”(confound)这段经文,其实他想说的是“解释”(expound)经文。司布真指出,在解释信心的时候,我们也常常会犯这种错误。我们解释到一个地步,反而弄得大家一头雾水,谁也不明白。司布真说:“信心是所有事物中最简单的一个。”或许就因为简单,所以很难明白。

 

我们如何解释信心?我们如何把教科书上错综复杂的定义理解出一个头绪?

 

第一个要素:知识

 

大多数神学家和圣经学者都将信心分成三部分:“知识、相信、信靠”,或“体认、观察、委身”。但几乎每一种分法,都是以“真理的知识”和我所谓的“内容”开始。没有内容的信心,就根本不是真信心。

 

在所有论及信心的作者当中,恐怕加尔文是最强调这一点的。因为他发现有必要对中古世纪教会正逐渐发展的一个有关信心的严重错误,提出反驳。在宗教改革以前,教会疏于教导会众圣经。结果很多人忽略了救恩的福音,甚至大多数传道人也对其漠不关心。这些冷漠的会友又如何得救呢?教会的回答是,靠“盲从的”信心,意思是信徒用不着实际知道什么。他们只需盲目地信任教会就行了。既然教会和其教训都是正确的,即使会众不知道这些正确的教训是什么,只要他们相信并信靠教会,他们就稳妥了。

 

这使我想起一个近代的故事,说到有一个人在加入教会做会员之前,先接受一群教会委员的面试。他们问他对救恩的看法,他回答说他相信教会所相信的。

 

“但是教会相信什么呢?”他们问他。

 

“教会相信我所相信的。”他如此回答。

 

委员们略感恼怒,但他们决定再接再厉:“那么你和教会相信的是什么呢?”

 

那人思索了几秒钟,然后回答说:“我们相信的是同一件事。”

 

这种情况在中世纪大多数人当中并不罕见。加尔文因此对这现象大加挞伐。他极力主张“信心的对象是基督”,以及“信心有赖知识,而不是依据虔诚的无知”。加尔文写道:“我们得救,既不是因为我们打算一股脑儿地接受教会所说的一切,也不是因为我们已经把探询和认知的权利通通交给教会了。我们得救是因为我们知道神是慈悲怜悯的父,我们得以靠着基督与神和好(林后5:18-19),基督已经将他的公义、圣洁、生命赐给我们。我认为我们进天国,不是靠感觉,而是靠这种认识。”

 

这些古代的辩论多少影响今天许多人的“信心”,虽然他们并未在教会或其他权威里操练“盲从的”信心,但他们将这种盲目的信心用在自己身上,或操练所谓“对信心产生的信心”,其结果与中世纪人的盲从大同小异。

 

在这一点上反对最力的是诺曼·文森特·皮尔(Norman Vincent Peale,他在他那本畅销书《积极思考就是力量》中大肆推销一种主观的信心。他建议我们收集圣经中有关信心的强烈论述,例如“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和“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太17:20)。他说,记住这些经文,让它们深深沉浸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改变我们。这样我们就会变得相信神,相信自己。他说:“根据你对自己的信心,对自己工作的信心,对神的信心,你可以无往不利。”他最后的劝告是,“相信,然后过一个成功的生活!”

 

但相信什么呢?相信谁呢?

 

皮尔的劝告对推销员,或一个忧虑自己学业和工作的人而言,也许很有帮助。但这不是圣经的信心。正如约翰·斯托得所说,它不过是“自信”或“乐观”的另一个词汇。

 

任何人若以为,他对神的信心和他对自己的信心无分轩轾,那么我们基督徒都有责任挺身而出,指明他的错误。若真照他所说的,那么信心的对象是谁都无所谓了。但在福音里,信心的对象是最重要的。我们的信心必须是对基督和他事工的信心,而不是对自己的信心。我们无能为力达到神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信靠基督,他是神差来的救主。

 

信心和神的话语

 

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一书里,极力强调知识的重要。他认为知识是信心的第一个要素,但他用另一个方法来说明,指出信心和神的话语之间有必然的关系。加尔文一共提出三点:(1)信心是由神话语来界定的;(2)信心是从神话语滋生出来的;(3)信心是靠神话语支持的。

 

第一点在罗马书第3章里特别明显。因为保罗说到神的义(就是福音)“有律法和先知为证”(21节)之后,就说到了信心。然后他又说:“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22节)。换句话说,他所说对基督的信心,是对基督事工的信心,而旧约已经将这事工启示出来了。它有特殊的内容,它不是模糊不清的。更进一步说,罗马书接下去的一章证明,在亚伯拉罕与大卫的例子中,就已经显明了救恩的方法。保罗说他们是被和我们一样的信心所拯救。他引用创世记15:6和诗篇32:1-2作为证据。

 

没有神的话语,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信心,因为只有在神的话里,我们可以明白所相信的是什么。加尔文说:“因此在信心和神话语之间,有一种永恒的关系……若把神的话拿走,信心也就荡然无存了。”

 

信心与神话语的第二种连结是,神话语在我们里面不断从事创造、成形,或唤醒的工作,而产生了信心。若没有神的话语,我们就死在罪恶过犯中,像拉撒路那样躺在冷冰冰的坟墓里。是什么将我们从死亡中唤醒?只有基督的声音,他在呼唤:“张三,出来!李四,出来!”只有那能赐生命的神所发出的呼唤,能造成新生命。但我们在何处才能听到那呼唤?不是在人的话语中,不是在人的书籍中。我们唯一能听到的地方是在圣经的字里行间,神只在那里说话。

 

因此彼得说,我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信心和圣经的第三个连结是,信心透过圣经而得到坚固和持守。为什么?因为圣经将我们指向神和他的应许;在救恩的事上,仅仅神有足够的能力支持我们。加尔文说:“如果信心转离它应该对准的目标,即使只是很细微的程度,都足以变成轻信,而使心灵有了偏差。”他的结论是,你若想使信心增长,日益坚固,就必须花时间读圣经,支取神在圣经里给你的应许。

 

第二个要素:心里的感动

 

我称这种合乎圣经的信心所具有的第二个要素是“心里的感动”,也有人称其为“相信”(司布真),或“赞同”(钟马田)。此处的概念是,虽然信心的内容很重要,加尔文也一再强调它,但信心的内容若不能实际感动一个人,那么这人很可能头脑知道信心的内容,却仍旧失丧了。魔鬼就是一例。毫无疑问的,魔鬼对圣经和神学的认识远远超过我们,但他的信却不够完全。“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2:19)。

 

第二个例子就是大布道家约翰·卫斯理得救的故事。这事件发生在1738年,当时卫斯理已经做了好多年的牧师和布道家。他熟知基督教的教义,但这些教义并未真正对他个人产生任何影响。虽然在某方面说,他“相信”了,但他并未真正爱基督,相信基督。有一天晚上,他去参加伦敦的一个小聚会,会中有一个人在读路德的罗马书讲章。卫斯理这样追述:“大约九点差一刻的时候,他描述到神借着人对基督的信心,在人心中带来的改变,那时我心里突然奇妙地感到一种温暖。我发觉我确实相信基督,只有基督是我的救恩。我又得到一个确据:他除去了‘我的’罪,救‘我’脱离罪的律法和死亡。”或许有人会说,卫斯理早在这之前就已经信了,他不过是当时才发现。确实有这个可能,但卫斯理见证说,这种“内心的温暖”是他对基督的信心一个重要的部分。

 

加尔文在花了一大段篇幅(五十页有关信心的论述中之四十页),讨论知识或内容的要素之后,他这样陈述:“现在该把智能所吸收的,倾倒到心灵里了。因为神的话语若只停留在头脑的表层,它就未被信心接受。一旦它在人的内心深处扎根,它就成了一个坚不可摧的营垒,足以抵挡一切引诱。”

 

第三个要素:委身

 

信心的第三个要素就是司布真所称的“信靠”,或钟马田所谓的“委身”,指一个人确实向基督顺服,这远超越了知识(不论这知识是如何完整精确),也超越了从福音得来的感动(很多人受感动到流泪的地步,却仍旧未得救)。就在这里,我们跨越了界限,离开本来的属乎自己,进入到做主的门徒。多马即是一例,他不仅相信耶稣和他的复活,他还跪在他脚前敬拜他,喊道:“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

 

此时,信与爱相携手,难舍难分;这个结合又生出了盼望。

 

这使我想到一个绝佳的例证:一个年轻人与一个女孩子邂逅,两人堕入情网,最后结成连理。他们交往的第一个阶段就像信心的第一个要素,那就是知识或内容。在这个阶段里,两人都在试着认识对方,看看对方是否具备那些维持理想婚姻的品质。第二个阶段是堕入爱河,这符合“心里的感动”之要素,就是指另一个人开始以个人和感性的方式来影响他所爱的对象。最后一个阶段是两人终于步入教堂,站在牧师面前,背诵誓言,互许终身。

 

耶稣立约将他自己许给我们,他已经实现了他的约。我们也透过信心的第三个要素——委身——而将自己许给他。

 

我在婚礼中使用的誓词通常是这样的:“我,某某人,娶你作我合法的妻子;我在神和这些证人面前立约,做你忠心的丈夫,不论贫富、喜忧、疾病或健康,今生今世,此心不渝。”新娘的誓词也一样。

 

这是我们向耶稣基督表达信心的方式。他为我们死,展示了他的爱真正的本质。他向我们示爱,要我们爱他,因为他先爱了我们。如今他发出誓言:“我,耶稣,娶你作我合法的妻子;我在神和这些证人面前立约,做你忠心的救主和良人,不论贫富、喜忧、疾病或健康,今生今世,直到永远,此心不渝。”

 

当我们仰望他的脸,重复说:“我,某某人(放进你的名字),尊你耶稣做我的救主,我在神和这些证人面前立约,作你忠心的妻子,不论贫富,喜忧,疾病或健康,今生今世,直到永远,此心不渝。”

 

然后神,我们的父(不是世上的牧师)要宣告礼成,你就永远成了属耶稣基督的人。

 

你是否已经这样做了?你相信耶稣基督吗?你爱他吗?你知道你永远属他吗?

 

你可能说:“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样做了。”

 

如果你不清楚,现在就该弄明白。现今的婚礼常常要事先花好几个月的时间筹备,必须先预约教会或礼堂,接洽主持婚礼的牧师,列出宾客名单,选购衣服,申请结婚证书,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的细节待处理。但是你要许身给耶稣之前,什么也不必预备。他都替你做好了。父在那里。婚礼已经万事俱备。你现在只需要对他说出你的誓词。你必须相信耶稣,并且跟随他。

 

或许你会说:“可是我不配呀!”

 

你当然不配。有谁配得主耶稣基督的爱呢?世人都不配,但你既然意识到自己的不配,就必定体会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保罗提醒我们:“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

 

你也可能说:“但是我的信心太软弱了。”

 

是的,你的爱和盼望,以及你的一切都很软弱。但使人得救的不是“强壮的”信心,而是信心本身。司布真写道:“你的软弱信心不会摧毁你。一只颤抖的手仍然可以接受一个价值连城的礼物。”

 

伸出你的手吧!把它放在那双钉痕手中。紧握那双手,并且永远爱你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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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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