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8:33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

 

过去几讲一直在讨论罗马书第8章的后半段,焦点放在它所包含的五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上。我们已经看过其中两个:(1)“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2)“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现在我们要来看第三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这是没有答案的,因为“有神称他们为义了”。

 

稍早我论到这五个问题时曾经指出,由于某些伟大的属灵真理,所以它们都是没有答案的。第一个问题后头所含的真理是,神是帮助我们的,因此“谁能敌挡我们呢?”第二个问题后头的真理是,神既然已把最好的礼物赐给我们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

 

第三个问题后头的真理是什么?就是神已经称我们为义了。既然整个宇宙的最高法官都宣告我们无罪,还有谁能控告我们呢?

 

让我换一种方式说。第一个问题提醒我们,神是我们的得胜者,我们可以靠神得胜。第二个问题提醒我们,神是我们的施恩主,我们可以靠他得益处。第三个问题提醒我们,神是我们的审判官。

 

审判官出现

 

审判官?这个词难免在我们心中引起一阵不安,我们一想到神是大审判官,有一天我们要站在他面前,我们的灵魂就不禁忧虑烦恼起来。这种思想曾经使伟大的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心生畏惧,他写的一首诗歌将这种感觉表达得淋漓透彻:

 

至高神,我所见所闻,

 

就是受造物的结局。

 

人类的审判官出现,

 

坐在荣耀宝座上。

 

号角声响起,坟墓打开,

 

死了的人复活,

 

但愿我的灵魂已预备好迎见你。

 

今天我们的文化也极力企图消泯这种不安,免得我们想到最终的审判就烦恼不堪。我们用萎靡、持续的娱乐来麻醉自己,用刺激的活动来打发时间,用流行的心理学和自我成长的课程来提升自我形象。但我们一旦闲下来,潜意识就悄悄浮现,提醒我们:我们并未活出当有的样式,我们好像愚昧而失落的羊偏行己路,有一天我们必要向神交账。

 

比利·乔尔(Billy Joel)的一首流行歌曲充分表达了这种令人困扰的现象:“我知道这样下去,良知总有一天会追上我。”

 

我们被三种情形所困扰。

 

第一,良心的控诉。我们在人前装出一副面孔,有时候确实能骗过他们。别人会以为,我们比真正的情况更仁慈、良善、聪明、虔诚。我们知道自己私底下的思想——充满了情欲、愤怒、谎言、亵渎。我们可以隐藏这些念头,但我们无法逃避。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2:12-16所说的,他讲到最后审判的那日,甚至异教徒的思想都将控告他们: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良心的控诉已经够难受了,更糟的是我们还有魔鬼这个大“控告者”。圣经告诉我们,魔鬼被称作“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指基督徒)的,已经被摔下去了”(启12:10)。撒但特别喜欢控告基督徒,因为他已经控制了非信徒,他阻止他们去觉悟自己的罪。他只控告基督徒。

 

如果你是基督徒,撒但就会在神面前控告你。他说:“你看见某某人没有?那可不是基督徒该有的样子。那个行动太低劣,太不敬虔,太世俗化了。一个人做了这些事,怎能自称是基督徒呢?你怎能算他是基督徒呢?”

 

撒但也会说:“你知道某某人此刻正在想什么吗?她的思想完全与她高贵的身份不符,何况她还是一个基督徒呢!你难道不以她为耻吗?我可是替她感到丢脸。”

 

撒但说:“连我都不要这些人做我的跟随者,你怎能接受他们呢?你怎能差遣自己的儿子为他们死呢?”

 

根据启示录所言,撒但是“昼夜”这样控告我们。

 

我们若具有属灵的洞察力,就不会被自己的良心以及撒但的控告所搅扰。问题是我们必须站在无所不知的神面前,每一颗心都必须在神面前敞开,每一个欲望神都知晓。这一点曾经困扰马丁·路德,那时他尚未认识福音的奥秘,无法因神在耶稣基督里为他成就的大工感到喜乐。他反而战兢恐惧,喃喃自语:“到了神审判之日,我怎能站在神面前呢?”当时有一些学者告诉他,可以凭着好行为站在神面前。他说:“但是从我这样一颗败坏的心,能生出什么好行为来?我怎能凭着这些源头已经遭到污染的好行为,站在圣洁的审判官面前呢?”

 

你是否也这样想过?你是否一想到有一天你必须站在神面前,就不寒而栗?当然,在我们这个世代,很可能这种念头从未闪过你的脑海。我们的文化或多或少在诱导你避免去思想这一类的事。

 

如果你从未这样想过,如果你从未在面对自己的罪时感到震惊,那么我要说:“愿神帮助你。”你如果从未在律法下战兢,你如何能相信福音呢?如果你从未看见自己需要被耶稣基督从罪中拯救出来,需要神借着基督的代赎和基督的义而称你为义,那么像罗马书8:33这一类的经文怎能安慰你的心呢?

 

称人为义的乃是神

 

当然,我不是故意用这一节经文来搅扰你。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唤醒你留意这节经文的内容。耶稣基督不仅是我们救恩的源头,也是我们的审判官;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相信耶稣基督,那么这位掌管万有的大审判官已经透过耶稣基督的工作而宣判我们无罪了。

 

我盼望你们注意罗马8:33所教导两件重要的事。

 

你若借耶稣基督的工作而被神拯救了,你就是“神所拣选的人”。

 

这种说法很有趣,对不对?保罗不是说:“谁来控告罪人?”因为罪人当中有些人的罪已经被耶稣基督的宝血遮盖了,有些尚未被基督的血遮盖。后者不但被自己的良心,被撒但,被神自己控告,而且这些控诉证据确凿。他们被判有罪,而且根本无法逃避定罪的结果。只有那些“神所拣选的人”才能逃避严厉的定罪。

 

“拣选”一词将我们带回到第28节至30节,那里解释了什么是“神所拣选的人”。我们也列在其中吗?那些人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8节)。他们是神“预先所知道的人”,神又“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29节)。

 

套用那一节里的五个重要词汇,他们乃是神“预知”、“预定”、“呼召”、“称义”和“得荣耀”的人。保罗第30节的意思是,有谁能对这样的人不断提出控诉呢?

 

如果你是神拣选的人之一,那么神就赦免了你一切的罪。

 

称你为义的乃是神。前面我说过,若仔细思考我们的属灵光景,最叫我们胆战心惊的,不是我们的良心或撒但对我们的控诉,而是神的审判,因为神无所不知。即使我们可以硬着心肠,眛着良心,甚至能愚弄撒但,但我们无法逃避或欺骗神,这个想法实在叫人害怕。我们面对的是神。但这个事实也能带来安慰。因为我们不但未被神定罪,反而被神称为义,所以还有谁能控告我们呢?我们既被神拯救,谁能推翻神的判决呢?

 

你看出关键所在吗?我们若被神称义,那原先使我们颤抖胆怯的事实,如今却就成了我们的保障和安慰。

 

让我分几点说明。

 

1. 尽管我们也得罪其他人,但我们冒犯最深的就是神。因此神若赦免我们,我们就算为义了。大卫得罪拔示巴,与她犯奸淫,又得罪她的丈夫乌利亚,设计将他杀害了。但大卫在他那首著名的忏悔诗中,正确地对神宣告:“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诗51:4)。他知道神若洗净他的罪,他就得到了完全的复原。所以他在同一篇诗篇里说:“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7节)。神确实洁净了他,洗涤了他的不义。大卫因着基督的义而称义。

 

2. 神完全知道律法。我们称义的第二个重要部分是,毕竟这律法是神的律法,使我们称义的是这位熟悉律法的神。因此我们不必担心任何聪明的律师(例如撒但)会在我们身上找出一些尚未被基督宝血遮盖的瑕疵,以致于使我们无法称义。

 

神是无所不知的。神知道律法的每一个细节,他对我们也暸如指掌。他知道我们外面的罪,也知道我们里面的罪。他知道我们心中和思想中隐藏的罪。神知道那些只要我们有机会就会犯的罪,他也知道我们正伺机待犯的罪。神知道我们得罪别人和得罪自己的地方,没有一件事能逃过神的耳目。然而神知道了这一切,仍然决定称我们为义。神这样做的原因是,他知道基督的工作之每一个细节,他充分明白其价值。这一切既然是神预定的,因此神知道“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7)。

 

3. 神借着耶稣基督,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我们前面已经看过这一点,但让我再提醒你一次,“称义”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它的消极面与赎价有关:基督为我们的罪代替我们受刑罚。新英文圣经对罗马书8:33的翻译就强调了这一点:“有神宣告他们无罪了。”我们被赦免是因为基督的工作,所以我们不必被定罪。这就是为什么新英文圣经的翻译还不够透彻,而新国际译本的翻译较佳的原因。“无罪”是消极的,这样翻译固然没错,但“称义”更积极,它包括了改变。我们若被“称义”,就穿上了基督的义。

 

我在其他地方曾描述“称义”包含两部分:(1)我们的罪被放在耶稣基督身上,在那里罪受到了惩罚;(2)基督的义被放在我们身上,或者说被算在我们的账上。

 

钟马田这样说:“称义不仅是赦免,它有更广的含义。我们在研读罗马书头四章时就一再看见这一点,它的意思是神做了一个宣告,一个律法上的宣布,神不仅赦免我们,而且算我们是义人,如今他看待我们是公义圣洁的,好像我们从未犯过罪一样……神不只将我的罪转移到他儿子身上,他也将耶稣的义转移到我身上。”

 

在那首伟大的诗歌《我主耶稣是我的义》中,有这样的话:

 

借你宝血,我已脱去,

 

我罪与过,我耻与惧;

 

审判大日,我敢站立,

 

谁能控告,主所称义?

 

钟马田写道:“无人胆敢控告我,因为我已跻身义人之列。”

 

4. 神的司法权是遍及全宇宙的。所以神判我们无罪,我们就永远不再被别人定罪。虽然有时候我们自己的思想和良知会控告我们,但这种保障能带给我们安慰。

 

我们都知道律师在地方法院败诉之后,可以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这是很寻常的事。在一次审判中,如果检察官呈现证据的方式有误,或者法官对陪审员的指示有误,都能构成案件上诉的理由。在一些罕见的例子中,有的人甚至可以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而最终获判无罪。

 

即使在这种情形下,你还是有被定罪的危险。例如你的案件受到另一个国家的挑战,你可能在这里被判无罪,但却被另一个国家的法庭判有罪。

 

我们在世上的地位是极不稳定的。但审判我们的若是神,情形就不一样。神的法庭是一切法庭中最高的。神的判决超越人类一切的判决。没有一个国家或政府能对神的审判提出挑战。因此保罗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的时候,他是坚定地指明那些在基督里的人,不论是现今或永远,都毋须害怕被定罪。无人能推翻神对我们的恩慈判决。

 

预备迎见神

 

当然这是马丁·路德的发现,所以他被视为宗教改革的先知。马丁·路德年轻的时候,就是在他尚未熟读圣经,还不明白神在基督里为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预备救恩之前,他深深为自己的灵魂担忧。我前面引用过那首有关审判的诗歌里,有一节提到未相信基督的罪人:

 

目睹神的炙烈愤怒,

 

罪人充满愧咎恐惧;

 

复活之日他们看见,

 

眼泪叹息永无止境。

 

恩典大门开了又关,

 

宝座之前不禁颤抖;

 

尚未预备迎见神面。

 

这曾经是马丁·路德的恐惧。但后来他发现神已经透过耶稣基督的死,做好了必要的预备。他明白称义不是根据我们的好行为,而是建立在耶稣基督的工作上。耶稣为罪人死,所以信徒到了审判之日能站立在义中,这义是在我们相信的时候就加给我们的。

 

这是我们信心的基础。我们的保障乃是:单单靠着耶稣基督的工作。路德的那首诗歌最后一节,又重拾第一节的主题,发出这样的呼喊:

 

至高神,我所见所闻

 

就是受造物的结局。

 

人类的审判官将出现,

 

坐在荣耀宝座之上。

 

我在十字架下看见那日,

 

当天地都成为过去,

 

我们将预备见神的面。

 

我无意用有关最后审判的思想来恐吓你。我盼望你在基督里找到安慰。但是我需要再提出一件事。如果你尚未在基督里——你的罪若还未被神的宝血遮盖,你尚未穿上神的义——你实在应该感到恐惧。你找不到安慰。有一天你将面对神,就是你所轻看的那一位;你所藐视的那位基督将审判你。到了那一日,如果神不是你的救主,又有谁能救你呢?你若不在基督里,届时你将发现神是一位又严厉又铁面无私的审判官。

 

但那一天尚未来到。如今是神施恩的日子。耶稣基督仍然在宣告他是世人的救主。相信他,信靠他。你若相信,就能进入救恩中;世界或地狱都无法摇动它,因为是神亲自保障、巩固着这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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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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