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5:15-17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保罗在这段经文(罗马书5:15-17)中,说到我们在亚当里和在基督里的不同之处。但为了明白他所说的,我们必须回到罗马书5:12-21那一整段的分析上,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前一讲中做过了。你若记得那里的分析,就知道保罗在那段一开始的地方,就提出一个重要的比较:“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保罗显然想继续下去,说出他在第18节提到的那番话:“……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但是当他说到“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12节)时,他的思想忽然停顿下来,我们在前一讲中已有论及。显然他意识到,他的读者中可能大部分都会被“因为众人都犯了罪”这句话弄迷糊。他们可能根本不知道保罗在说什么。他们会以为他的意思是所有人都犯了罪,但实际上他的意思是,由于亚当最初的过犯,众人都被算为罪人了。所以保罗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他中断自己的话,开始提出一番解释。

 

13节和14节就是他的解释。他指出早在神透过摩西颁布律法之前,罪的刑罚——死亡——就已经临到世界了。在那时代之前的人照样死亡;可见他们受刑罚,不是因为他们违反律法(当时他们根本还没有律法可破坏),而是因为亚当的罪。保罗的重点是,我们因与亚当联合而受惩;同样的,如今我们可以因着与耶稣基督联合而得救。这中间有一种重要而奇妙的共同性。

 

括弧中的括弧

 

或许我们会以为,提出这一点之后,保罗就会再回到他一开始所做的比较上。他到了第18节确实又回头做对比,但他在这里并未立刻这样做,其中理由必然是:他到了第14节末了,又想到需要做进一步的澄清。他已经说过,我们与基督联合,正如我们与亚当联合一样。但他一定对自己说:“我不能给读者一个印象,仿佛这种平行关系可以存在于每一种层面上。虽然我们在基督里被称为义,就如我们在亚当里被定罪一样,但这不是事实的全貌。事实上两者的区别远远大于共同性。我们在亚当里被定罪,这没错!但是我们因与基督联合所得的救恩,就伟大得多,而且也荣耀得多。”

 

因此保罗在这里离开本题,加上了一段岔出去的话,我称其为“括弧中的括弧”。他已经在第13节和14节解释我们如何在亚当里犯了罪。他在第15节至17节又进一步解释,为什么我们与基督的联合,其性质和果效要比与亚当的联合大得多。

 

我给本讲起了一个标题:“三大对比”,因为保罗在第15节、16节、17节中提出了他的对比。事实上,这三节经文充满了对比。

 

过犯对恩赐

 

一人对众人

 

罪对义

 

亚当对基督

 

这种对比一直延续到第18节至21节:

 

悖逆对顺从

 

罪人对被称为义的人

 

律法对恩典

 

最后一个观念——恩典胜过律法,恩典最终做王——实在是全章的高峰。它支持第5章一开头的立场:与基督联合的人是稳妥的。

 

自然对超自然

 

这段经文(15-17节)最难懂的部分是在开头,因为它的意思最不明显:“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为什么过犯不如基督的恩典?为什么恩赐更加倍临到众人呢?

 

我首先要指出,从某方面说,这一节经文是接下去一连串对比的开端,所以本章剩余的部分都可以被视为是针对这一节所做的解释。但我们仍旧可以问道,第15节究竟介绍了什么样的对比和独特的观念?

 

我认为这个对比存在于保罗说了“过犯不如恩赐”之后所用的一个关键字:死。亚当的罪带来死亡。它给众人带来死亡。相对的,神的恩赐带给许多人生命。

 

我们不要被保罗所用的“众”这个字误导。今天很多人都以为,“众”是指数目上的多。于是我们立刻开始衡量在亚当里犯罪的“众人”和在基督里得救的“众人”,看看何者较多。这一节经文是否教导我们,最终得救的人数将远远超过失丧的人?某些解经家确实如此认为。它是否教导说,早晚每一个人都将得救,正如普世得救论所主张的?我认为两者都不是。保罗心中想到的是人类与亚当的联合,和得救之人与基督的联合。他根本未想到“量”的多少。所以他写到“众人”因亚当的罪而死时,他的意思是,许多人在亚当里死了,也就是说所有的人。他写到生命的恩赐临到“众人”时,他也是指许多人,因为确实是有许多人得救。

 

但如果那不是数量上的对比,又是什么呢?我想那是死亡和生命的对比;因着亚当,众人都死了;因着基督,所有相信的人都有了新生命。

 

死亡是一件自然的事,“自然”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孤立无援,没有任何超自然的能力介入,死亡就会临到。神告诉亚当和夏娃,他们若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就必死无疑。他们吃后果然死了。这个效果不需要任何从神来的特别干预。罪总是会产生死亡。此外,它对所有人都一样会产生死亡。由于亚当犯罪,死亡自然地、无可避免地临到了人类。在这方面,世俗的观点是正确的,他们说到正常的生物程序:有机物生下来,成熟,变老,最后死亡。这是如此寻常而容易了解的事,所以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用它来解释国家的兴衰更替。在他那本名著《西方的没落》里,他甚至借此预言西方国家将日渐衰微。

 

死亡是自然的吗?当然。

 

即使所得税都没有像死亡这样难以逃避。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恩慈的神以他超自然的工作,胜过了我们的始祖犯罪所产生的自然后果——死亡。若任凭我们,结果是毫无盼望的。没有什么比坟墓更能代表世人的特质。但神没有丢下我们不管。他插手进来,拯救我们。这也是保罗在以弗所书说的:“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弗2:1-7)。

 

稍后保罗也写到类似的事,只是较为简略:“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由此衍生出来的两个思想是:

 

1. 荣耀归于神,而不是人。

 

2. 由于神的工作是长久的,不像我们的成就非常薄弱,因此我们的救恩是确定的。由于这是神的工作,没有任何受造物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9)。

 

一人犯罪对众人犯罪

 

16节进一步将亚当犯罪的影响,和神在基督里做工的影响做一对比,指出“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正如我稍早建议的,这节经文比前面一节容易明白,它比较一般性,也比较简明。我们很难看出第15节里的对比,但第16节就没有这个问题。此处在“一人犯罪”和“许多过犯”之间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前者指亚当吃了禁果导致被神刑罚,后者指亚当和所有后来的人所犯的罪,但这罪因基督的死而被神赦免了。

 

请容我解释。如果——这只是假设,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亚当只单单犯了吃禁果的罪,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犯别的罪,而且从他以后所有的人,包括夏娃、该隐、亚伯,一直到现今的我们,都没有在思想、言语、行为上犯任何罪,主耶稣还是需要为我们死,以拯救我们。由于我们为亚当的罪受责罚,亚当是我们众人的代表,我们仍然需要一位救主来救我们脱离原罪,和神对那罪的刑罚。即使那样,即使耶稣是单单为了那一项罪来拯救我们,这救恩还是荣耀无比的,天使仍然可以高唱:“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启5:9)。

 

但这不是事实!亚当的那一项罪固然使众人都被定罪,只有耶稣能够救我们脱离那罪,但基督来到世上受死,并不是单单为了亚当犯的那罪。亚当成为罪人之后,在他死以前,又继续犯了层出不穷的罪。事实上,圣经论及整个人类的话也适用于亚当:“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亚当的罪后头,又跟着成千上万的罪人所犯成千上万的罪;每一个人都在人类不堪入目的道德历史上又添加自己的邪恶、骄傲、冷酷、苦毒和各样的恶行。

 

人类历史的本质是什么?从神的眼光看,保罗在罗马书1:29-32的归纳岂不是最好的答案?他说:“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既然基督是为如此可观的罪而死,难怪保罗在罗马书第5章感叹道:“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16节)。

 

死亡对生命之主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对比出现在第17节:“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这是什么意思?

 

要明白这一节经文的意思,关键在我们必须强调“那些受神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人”这句话里的“洪恩”一词,以及强调那些丰丰富富领受神恩典的人如今因耶稣基督而在生命中作王。基督为我们死,他不仅将我们恢复到亚当犯罪以前的地位,而且还远远超越了它。哈尔登说:“那些因基督的死而得救的人,不仅是从堕落中恢复,而且因耶稣基督而得以做王,这是亚当所没有的头衔。”

 

钟马田注意到“称义”一词在这段经文中一再出现,他说:

 

我们不单被赦免,而且耶稣基督的义如今算作我们的义,加在我们的账上了……堕落之前的亚当是义人,但那是属于人的义。亚当从未有过耶稣基督的义。他丧失的是他自己的义。但你我不仅重拾人类的义,就是亚当堕落之前的义,而且还有耶稣基督的义。洪恩——丰富的,满溢而出的。不要忽视其重要!我们领受的是这丰盛的恩典和所赐的义。

 

如果亚当一直留在义的状态下,他可以唱道:“我今站在自己的义中,即将加入神荣耀行列。”但亚当并未站立得住,他跌倒了,因为他无法靠自己的力量在义中屹立不摇。同样的,我们若企图站立在自己的义中,以为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也必定会跌倒。但是我们可以不跌倒,我们能够站立的原因是,我们并非站在自己的义中。所以我们可以唱道:

 

我主耶稣是我的义,

 

我的美丽,我的锦衣;

 

在宝座前服此盛装,

 

我能抬头欢乐歌唱。

 

更进一步说,我们不但能在最后的审判日站立得稳,并且如今我们也能站立得住,这正是“在生命中作王”的意思。它是指我们靠着主耶稣基督的恩典、神的爱、圣灵的交通和能力,现今就能过得胜的生活。因此神在基督里的恩典就以这种方式,远远超越了亚当的罪和其他一切罪所造成的影响。

 

借着耶稣基督

 

我要用保罗在这段经文和其他地方一再重复的一句话来结束本讲,那就是:“因一人”,指的是耶稣基督。它出现在第17节,但第15节已经有类似的句子:“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同样的思想也出现在第19节和21节,“因一人的顺从”和“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使徒始终未离开过这个思想,正如我们已经看过的,因为这是整段经文最荣耀,也最中心的真理。我们曾在亚当里,并且在他里面堕落了;他的罪把死亡带给了人类。然后呢?这里有一个好消息!保罗告诉我们,我们可以逃脱亚当堕落所造成的影响;我们甚至可以超越亚当最初所站的地位。我们可以站在神的义中,那是完全的义,没有人能从我们身上夺去。它使我们得以在生命中做王,胜过罪,这是亚当在他属人的义中所做不到的。所以我们可以唱道:

 

基督是我坚固磐石,

 

其余根基全是沙土。

 

你是否“在耶稣里”?亚当没有“在耶稣里”,于是他跌倒了,从人类完美的高峰堕落。如果这位曾经具有完美人性的亚当都堕落了,更何况你我这些被许多罪污染、全然不义的人,又如何能站立得住呢?

 

你唯一的盼望是相信耶稣,与他联合。站在耶稣里面,就如同你从前站在亚当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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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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