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2:16

 

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我一向对在崇拜仪式中使用现成的祷文没有多大兴趣,虽然它的用词相当优美,好像莎士比亚的剧本,但我个人觉得,我们一再重复祷词,似乎只是为了欣赏行云流水的字句,而不是为了它的内容。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有时一句表达了深邃真理的话,可以回荡在心中久久不散。

 

我读罗马书2:16的时候,就想到了一个类似的例子。保罗说:“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这里主要的意思是,神在最后的审判日要将人心中的隐秘事揭露出来。我很喜欢一句祷词,它把这个真理表达得淋漓透彻,那就是安立甘(Anglican,即美国的圣公会)圣餐仪式的祷词。它的开头是,“全能之神,愿所有的心向你敞开,所有的欲望为你知晓,没有任何秘密能向你隐藏……。”我觉得这句话实在强而有力,如果用得正确,也颇有益处。它提醒我们,世界在无所不知的神掌管之下;追根究底说来,是没有任何秘密的。此时此刻我们或许有一些秘密,隐瞒着别人,但到了那日,所有的秘密都将在神面前暴露无遗。

 

全知的神

 

当然即使是现今,神也知道一切。神对以赛亚如此说到以色列人:“我知道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意念”(赛66:18)。大卫王这样说到他自己:

 

耶和华啊,你已经鉴察我,

 

认识我。

 

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

 

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

 

我行路,我躺卧,你都细察,

 

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

 

耶和华啊,我舌头上的话,

 

你没有一句不知道的。

 

139:1-4

 

希伯来书的作者宣告说:“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

 

这也是未更新之人压抑有关神真理的原因之一,正如罗马书第1章所描述的。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神若是真神,他必然知道一切,他知道我们的本相,而不是我们在别人面前装出的样子;在他完全而敏锐的知识前,我们没有一个人能遁形。

 

我稍早曾指出,这是存在主义的哲学家兼作家让·保罗·萨特所观察到人性的特质之一。根据萨特对人做的分析,他认为人的特殊之处在于他是一个主体,可以观察其他的客体;他不是一个被观察的客体。一个主体可以观察,可以行动。一个客体则是被观察的,处于被动的地位。前者颇得我们的欢心,后者则令人困扰。萨特在他的一本作品中,想象自己是一个站在走廊里的人,正从钥匙孔窥视另一个人。萨特觉得只要他是那个观察的人,而另一个人是被观察的,他就感到心满意足,因为是他在控制整个局面。但是突然之间,他听到有脚步声,他转过身来,却发现原来他在窥视别人的时候,有另一个人也在窥视着他。如今他再也不觉得满足了,因为不再是他控制全局,他被一种羞辱、惧怕、歉疚、尴尬的感觉所包围。根据萨特的说法,要成为彻头彻尾的一个人,你必须全然是主体,而不能是客体。

 

但神又如何呢?既然神总是在看着我们,人在神面前怎么可能避免作客体呢?萨特的方法是,将神从他个人的宇宙中完全铲除,作一个无神论者。

 

萨特在一系列称为《词语》(Words)的文章中,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得到这种概念的。当时他还是个孩子。他自幼在天主教家庭中长大,上的是天主教学校。有一次老师要求他们写一篇有关基督受难的文章。后来他写的这篇文章在作文比赛时只得到一个银牌,而未得金牌。他为此耿耿于怀,对神怀怨。他写道:“这种怨恨使我变得不再尊敬神……接下来有好几年的时间,我与全能神保持着表面的关系,但私底下我已经和神断绝来往了。”

 

然后他又说到,在那些年间,他偶尔也会感觉到神的存在:“我好像在玩火柴,结果烧掉了一小块地毯。我企图掩盖自己的罪行时,却突然被神抓个正着。我觉得他在我的脑袋和双手里面盯着我瞧。我在浴室中打转,无法藏身,变成一个活生生的目标。那时幸亏愤怒拯救了我。对于这种鲁莽的监视,我不禁开始狂怒地加以反抗。我口出毁谤的话,好像老祖父那样喃喃喊着,‘神真该死,神真该死!’从那时起,他就再也不理我了。”

 

单单这个故事,就足以解释萨特的生活和哲学。这实在又可怜又可悲。可怜的是,他的看法完全错误了。萨特说:“他(神)再也不理我了。”事实上,神从未不理萨特。神始终观察着万物,叫万事成为美好。事实上是萨特自己不理神。可悲的是,由于萨特离弃神,他就离开了宇宙中唯一能帮助他的那一位。

 

稍早我说过,萨特为了逃避神的注视,逃避他天然的感觉——羞耻、害怕、罪疚、惭愧——他把神从自己的宇宙摈除开了,他变成一个无神论者。但我们不需要哲学天才告诉我们,就能看出这样做无异于在黑暗里吹口哨。如果神存在(这也是萨特间接承认的),那么神就不能被摈弃,更不能被人排除。此外,神若是全知的(他如果是神,就必然是全知的),那么他不仅看见我们所做的一切恶事、所怀的一切恶念,他也记在心里。有一天他要将这一切揭露出来,并且加以审判。

 

这就是保罗所谓的“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

 

在神和人面前赤身露体

 

我现在要把注意力从审判日转移到人类历史最开头的几天。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后不久,他们双双站在神面前。这段故事记载在创世记第3章,但前一章就已经把主体点明了:“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5)。

 

我以前在讲到这个故事时就多次说过,我毫不怀疑这是指实际的裸露。不然稍后有关他们用无花果树叶遮蔽身体的记载,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但这也是指心理上的裸露。亚当和夏娃在犯罪之前,并不觉得羞耻。只有在他们犯罪之后,他们才察觉自己是赤身露体的。

 

为什么他们在堕落之前不感到羞耻呢?答案很明显。裸体必须与揭露有关,不仅是肉体,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揭露。他们在堕落之前不觉羞耻,是因为当时他们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1. 他们在神面前没有可羞耻的。亚当和夏娃没有做任何会引起他们羞耻的事。当时他们尚未犯罪,他们与神的关系是敞开的。神到园中看他们的时候,他们满心欢喜地迎接神。他们自由自在地与神交谈。我们当然无法这样做,原因在我们犯了罪。罪使我们躲避神,像亚当和夏娃后来一样。罪使我们逃脱神的面。

 

有些人像萨特那样,逃到无神论里面。

 

有些人逃到物质主义里。

 

甚至有些基督徒逃避神,继续活在罪中。

 

有一次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应邀到一所大学讲道。一天晚上他讲完道以后,又被请到大学的女生宿舍讲道。聚会完毕后,一个女生留下来见他。那个女孩显然被他的教训激怒了。她皱着眉头说:“我从前还相信这些东西,但是我如今再也不信了。”

 

巴恩豪斯问道:“你几年级?”

 

“我是一年级新生。”

 

“你是在什么样家庭中长大的?”那女孩说她来自一个基督徒家庭。

 

“你有圣经吗?”

 

“有。”

 

“你读圣经吗?”

 

“我以前读,但我现在不读了。我说过,我不信这些玩意儿了。”

 

“你记得你是什么时候停止读圣经的吗?”巴恩豪斯问。那女孩说,大约是感恩节的时候。巴恩豪斯就问她:“在十一月十号左右,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女孩一听,就哭了起来。原来她从那段日子就开始跟一个男孩子同居,因这个缘故,她每次读圣经的时候,就无法忍受神的目光。

 

约翰·卫斯理说得很好:“这是因为在圣经中我们所面对的神,是一个圣洁的神,在他面前所有的心都是敞开的。”

 

2. 他们在彼此面前也不以为耻。在堕落之前,亚当和夏娃不只是在神面前不以为耻,他们彼此也不感羞耻。原因是一样的,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羞耻的。他们没有彼此说谎,彼此控告,或如后来所做的,把罪都推到对方身上。他们也未彼此伤害。结果他们可以完全坦然相向。今日没有一个人拥有这种完全敞开的关系。我们可以与某些人维持非常亲密的关系,但我们里面总是有一些东西想要瞒着配偶或好朋友。为什么?因为我们对自己感到羞耻,我们担心万一暴露出来,别人就会不再爱我们或尊敬我们了。

 

3. 他们在自己的眼中也不以为耻。亚当和夏娃看自己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何可耻之处。在最初,亚当每一次面对自己时,都知道自己一无隐藏。夏娃也一样。

 

我们呢?今天我们大多数人很少停下脚步,省察一下自己。几个世代之前,人们的步调比较慢,他们不时静默沉思自己是谁,要往哪里去。现代人的生活步调快得多。我们大多数人进了一个房间以后,简直无法坐在那里两分钟而不去打开电视和收音机,用这些不必经过大脑的东西来刺激我们。“全天候新闻!”这正是我们想要的。我们需要的原因是,我们不想赤露敞开地站在神面前,让自己在审判人的神眼前暴露无遗。

 

逃避你的面

 

创世记接下去的故事,说明了我们的本相和我们的所作所为。亚当和夏娃不顾神有关分别善恶树果子的禁令,而犯了罪。所以当神来到园中时,他们就隐藏起来——至少他们企图躲起来。

 

事实上,他们已经试过躲藏。先是逃避自己,然后是逃避彼此。他们试着用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做衣服。有时候人们开玩笑说,娼妓是人类最早的一个行业,其实不是。人类最早的行业是制衣业。后来罪又在性及其他方式中显露出来。但罪的第一个影响乃是打开亚当和夏娃的眼睛,让他们看见自己是赤身露体的,于是他们“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创3:7)。换句话说,他们犯罪之后,发现自己内心的情况简直惨不忍睹,他们就想加以掩盖。他们最初是使用叶子。后来神向他们显现,质问他们,他们就使用遁词和借口,企图把责任推到神身上。

 

有时候我称呼这些无花果树的叶子是好行为,而称人企图用它来遮羞的行为是“无花果树叶的义”。那等于是说:“我们都很不错,我们不是罪人,而是善良的人。”如果他们只须面对彼此,那还勉强行得通,因为他们两个都是罪人。一旦他们站在神面前,无花果叶就显得无济于事了,就像在审判的日子,我们的善行也将变得一无用处。

 

我不知道神最终向亚当和夏娃显现,叫他们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那些无花果树叶是不是就纷纷脱落了?不管他们身上有没有无花果树叶,在神面前他们都一无遮拦。我们在受审判的时候也是如此。我们在暗中犯罪,到了公众场合又装出另一副面孔。我们宣称神不存在。我们与无神论者同流合污。我们以为这样作可以高枕无忧。其实我们不需要狗仔队躲在树丛里侦查我们的行踪,然后报告给八卦小报。我们不需要脱口秀的主持人揭露我们欲盖弥彰的劣迹败行。神知道,神记得。有一天他将“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

 

那将是人类历史上多么可怕的一个终场啊!

 

诗篇作者说:“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03:3)。

 

神赐的衣服

 

现在我们来到亚当和夏娃犯罪故事的高潮,我引述这个故事的目的即在此。神告诉亚当和夏娃,他们若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必定会死。但是当神责备、揭露他们的罪时,死的刑罚却未临到他们,而是临到另一个代替品上。这实在是一个惊人的事实:神用一只替代动物的皮,给他们做衣服穿上。

 

圣经说得很简洁:“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创3:21)。圣经没有指出神杀了哪一种动物,用它的皮给亚当和夏娃穿。但根据这种观念后来在圣经中的发展,我想很可能神用的是羔羊的皮。当然,这件事是预表耶稣基督,只有他能替我们赎罪。耶稣被形容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不管是什么动物,神必须杀畜牲,采用它的皮来给人类的始祖蔽体。

 

想想看这对亚当和夏娃具有什么意义?他们看见躺在脚前已死的畜牲,第一个想法必然是,“原来这就是死!”他们心中一定充满惊吓。神曾经告诉他们:“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但他们若从未目睹死亡,恐怕永远不会明白这句警告的严重性。如今死亡突然展示在他们眼前;生平第一次,他们意识到不顺服神是多么严重的一件事。在那一刻,他们很可能体会到,如果罪的结果就是死,那么世上没有比犯罪更可怕的事了。而且他们已经成了罪人,他们的罪是当受责罚的。

 

那次事件必然也带给他们另一种体认,就是对神的慈悲有更深更奇妙的感受。神告诉过他们,悖逆的罪必定为他们招来杀身之祸。然而这真是奇迹中的奇迹!死的不是他们,而是畜牲。他们破坏了神的律法,神有权取走他们的生命。但神让他们看见,可以有代替品。无辜的可以代替有罪的受罚。

 

还有一件奇妙的事。虽然他们成了罪人,一切秘密都暴露了——赤身露体就是最好的表征——但他们不必一直赤着身子。神以被杀动物的皮给他们蔽体,所以他们在被暴露的同时,也得到了遮盖。

 

我们也必须如此。我们不能逃避自己的罪。罪在那里,昭然若揭。我们企图否认,但我们的生活、文化、心理表现与我们的否认背道而驰。我们用门户、百叶窗、帘子、制衣工业来掩饰。这些东西正好印证了神话语的真实性。但福音告诉我们,神如何对付罪。他不是用否认、宽容或忘记的方法。他在耶稣基督里对付了罪。基督为我们的罪死,罪的刑罚已经执行了。如今那些相信基督的人,神就用基督的义当衣服给他们穿上。

 

我主耶稣是我的义,

 

我的美丽,我的锦衣;

 

在宝座前服此盛装,

 

我能抬头欢乐歌唱。

 

不论你是谁,有一天你都要站在神审判的台前,神要审判你,包括你心中最深的隐秘。你如何为那一天作准备呢?你只能以一种方式出现在他面前;你若不是凭着基督为你罪代死所换来的义前去,就是带着属灵和道德的赤裸,满怀恐惧地到神面前。圣经说到这一类的人,并且描述他们的惊惶。“地上的君王、臣宰、将军、富户、壮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罢!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为他们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6:15-17)。

 

不要等到神揭露和审判一切隐秘的日子来临,今天就快快逃到基督和他的义里面!


 

返回 文章目录

返回 首页

去往 研经工具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最后修改于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