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29-31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过去几讲中,我们研读了保罗在罗马书1:18-32里的描述,那可能是所有文学中对于人类堕落光景所做过的最可怕之描述。它从全人类拒绝神开始,进而论到神任凭人任意妄为,以及所造成的后果:人类迅速地堕入可怕的腐败中,不但伤害自己,而且伤害别人。

 

我们现在要讨论罗马书第1章的最后几节,保罗提出一连串的恶行来结束他的描述。这是一个颇长的清单,包括了二十一个项目。我们如何面对它呢?我们怎能面对这样一个对自己的恶行恶状赤裸裸的揭露呢?当然,有的人根本不去面对它。确实,甚至有些传道人都极力避免去面对。这段经文仔细地道出神学家所谓的“完全堕落”,而这些是人们不喜欢听的。因此许多传道人改变他们的信息,以迎合现今的文化。他们说到人的善良,人类未来发展的潜力,福音带来的安慰等等——却未说到福音才是一切问题的解决之道。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以及“要爱人如己”(太22:3739)。但一位作者说,“在罪中的人恨恶神,恨恶人,也恨他自己。如果可能,他巴不得能杀掉神。他也恨不得能杀掉别的人。他一生当中每一天都在做灵里的自杀。”

 

有趣的是,虽然讲台对于人类堕落的真相噤声不语,但世俗的作家反而勇于发言。他们笔下透露的信息是,他们似乎从未遇见过一个好人。精神专家说,如果你在人类文化和责任的表面稍微抓一下,戳破它薄弱的表皮之后,你就“掀开了地狱的盖子”。

 

各样的不义

 

保罗在这段一开头就说,“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18节)。这节经文里的第二个“不义”是指人压抑有关神的真理。至于第一个“不义”在罗马书是第一次出现,与“不虔”有别。保罗用不虔和不义来指出人类两种类型的恶。第一类(不虔)包括了所有冒犯神的罪,破坏的是第一部分的律法。第二类是人对别人的冒犯,所破坏的是第二部分的律法。一般说来,到目前为止我们探讨的都是“不虔”的罪。但在第1章末了的部分,保罗列出了人类“不义”的例证。

 

1. 不义。保罗在这一连串恶行的清单一开头就提到“不义”,这可能显示他如今要论及第二类别的罪。因为第29节里的“不义”,和第18节的“不义”是同一个词。在希腊文里它是一个合成的负面词,是在一个正面的字“义”(dikaios),前头加上一个否定冠词a,意思是“不义”。直译就是“不公义”或“不公平”。既然“义”的内容是由神的律法或性格来决定的,“不义”一词就表明一切违反神律法或性格的事物。它包括了下列的部分。

 

2. 邪恶。这字的希腊文是poneria,一般用来形容坏的事物。一位解经家说,“这是指一般人都有做恶的倾向,这恶统治着异教徒,使他们采取谬误和不恰当的行动,并且沉溺其中。”当然并不单单异教徒是邪恶的(除非我们正确地称每一个人都是异教徒),我们都是邪恶的。

 

3. 贪婪。在其他地方,这个字pleonexia被译成“贪心”。这是神在十诫中所禁止的项目,但它却成了西方世界经济体系的基础。人总是有贪多的欲望。当然,也有某一种野心是正当的。那种要使自己精益求精,特别是为了别人的好处而求取进步的欲望,是绝对正确的。但这不是“贪婪”一词的含义。贪婪是指“急欲得的更多”,这种欲望会驱使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别人。

 

4. 恶毒。这个词的意思是故意作恶,并且以伤害别人为乐。它可以译成“阴毒”。

 

我已经提过,这段经文一共列出二十一项恶,此处只提到四项。但这四项在保罗的清单里自成一组,它们是保罗所谓人心中“装满”的恶。是什么使它们形成一组的?这四项似乎主要在描述人类对别人财产的觊觎,以及对别人利益的损害。

 

对同类的仇恨

 

保罗在罗马书第1章稍早的部分指出,人类恨恶神,如果可能,他们恨不得把神杀了。现在保罗要提出,他们也恨其他的人,企图毁灭他们的同类。换句话说,最前头的这四个词是描述人对别人的财产和利益之侵害。接下去的五项罪则是对其他人作人身的侵犯。这些罪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5. 嫉妒。保罗前面说到“贪婪”,暗示人类似乎永远不会以自己所有的为满足,反而想要得的更多,往往不惜以牺牲别人为代价。此处他又更往前推进一步。嫉妒与贪婪息息相关,但比贪婪尤甚,因为它显示我们贪婪的主要原因是嫉妒别人拥有的比自己多。更糟的是,别人可能拥有的比我们少,而我们仍然贪恋他们的东西,只不过因为我们嫉妒他们。古希腊有一个人名叫阿里斯提德(Aristides)。他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所以被称为“义人阿里斯提德”。但他和当时许多义人一样,受到公众的审判。有一个不认识阿里斯提德的雅典公民,前来要求他,投票赞成放逐阿里斯提德。他故意问道,“阿里斯提德究竟碍着你什么了?”

 

那人回答说,“没有。我只是厌烦别人叫他‘义人阿里斯提德’。”那真是最具摧毁性的嫉妒方式。

 

6. 凶杀。希腊文“凶杀”(phonou)一词的发音和嫉妒(phthonou)非常近似,难怪二者常常并列出现在古文里。其实二者在性质上也很接近,因为凶杀往往是从嫉妒生发出来的。历史上的第一个谋杀犯该隐即是一例;他因为妒火中烧,而杀了他的兄弟。约翰问道,“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壹3:12)。另一个早期的例子是拉麦,他因为一个少年人损他(很可能只是言词上的冒犯),就将那人杀了,而且还以此夸口( 参创4:23)。此处我们必须记住,耶稣说杀人不仅是外在取人性命的行动,人心里的恨也能导致谋杀(参太5:21-22)。

 

7. 争竞。这个字字根的意思是“辩论”。但它是指负面的辩论,就是争吵、纷争或口角。

 

8. 诡诈。保罗到了第3章,综合人类的败坏时,还会回到这一项,他在第十三节说到,他们用舌头弄诡诈。这是一种彻底的背叛,指欺骗者为了获得个人的利益,而使用话语来诱惑未加提防的人。今天西方社会的商业界,就充满了这一类尔虞我诈的行为。

 

9. 毒恨。这个词是由两个希腊字合成的——kakosethos。前者指“败坏”、“邪恶”、“卑劣”或“恶毒”;后者指“习惯”、“惯于”或“惯例”。因此,这个词有“惯于作恶”的意思。一个毒恨的人乃是不断与别人作对,习惯性地伤害别人的人。

 

中心的罪

 

我们很难将保罗的清单加以分类,这样做可能根本就是错误的。然而,如果最前头的四项罪是冒犯别人的财产或福利,接着的五项是对人身的侵犯,那么接下去的六项,依照某一位解经家的说法,可以被列入“以骄傲为中心的罪”(见哥得的《罗马书注解》)。显然这些罪是最具伤害性的。

 

10. 谗毁。每一种语言里,都有一些状声字,例如砰、咚、嘘等字。此处的希腊原文psithuristas就是一例,它听起来就像是一连串的耳语。事实上,有时候这个字就被译成“悄悄话”。它指毁谤人的闲话,通常都是在秘密的情况下散播的,但对别人的名誉为害甚大。它是一种致命的恶毒。有趣的是,希伯来文描述玩蛇者口中喃喃自语时用的字,在七十士译本中被译成了动词“轻声耳语”。

 

11. 背后说人的。这比谗毁又进了一步,因为毁谤人都是私底下进行的,而背后说人则是公开为之的。希腊原文的意思是“公然反对”一个人,或“损毁某人的名誉”。

 

12. 怨恨神的。初看之下,这个词列在整个清单中似乎很不协调,因为此处论及的都是得罪别人的罪,而“怨恨神”应该放入前面那一类才是。因此,有的人从消极面来看这词,把它解释作“被神所恨恶”,用来形容心硬的罪人。当然,在述说人各样罪的清单中,这种解释是不可能的。实际上,这个词确实属于这一类别,因为它正好列在背后说人的罪,和骄傲的罪当中。保罗似乎注意到,人在毁谤别人的时候,其实就是在毁谤神。这是侮慢和狂傲的本质,也是接下去保罗所要提到的。

 

很少有人会承认自己恨神,他们情愿说自己是在容忍神。但他们这种屈尊俯就的态度本身,就显明了他们对神的怨恨。再进一步说,一旦他们的生活中有不公平或不顺利的事发生,他们对神的怨恨就如热水沸腾了。他们说,“神怎能允许这事发生在我身上?”如果可能,他们恨不得能把神勒死。

 

13. 侮慢人的。这词的希腊文是hubris,意思是“骄傲”。但这是一种特别的骄傲。它使人类敢于站起来与神对立。希腊人视这种态度为最大的罪,是诸神所无法容忍的。在英文里我们找不到一个完全对等的词来翻译它,但新国际译本译作“傲慢无礼”也相去不远了。

 

14. 狂傲。今天人们几乎把狂傲当成一项美德,认为这是对充满敌意的社会所发出的一种抗争的态度。狂傲是从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感觉出发的。哈尔登认为这个词是形容那些“充分自我膨胀”的人,他们对待别人“轻蔑无礼,好像那些人根本不值得一顾”。

 

15. 自夸。自夸是建立在骄傲上的。它借着吹嘘一些不实的事,来获取人的称赞。

 

捏造的恶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提到的恶,在希腊文里都是一个字。现在保罗似乎觉得有必要用两个字来描述下面的恶:“捏造恶事的”和“违背父母的”。

 

16. 捏造恶事。真正的创造力是神所独有的,我们只能充其量依循他的方式去思想。但此处保罗语带讽刺地建议,我们的创造力可以延伸到一个领域,就是捏造出恶事。旧有的方式已经不敷我们使用。它们太慢了,太缺乏效力了,太沉闷了。于是我们希望靠自己的努力来助其一臂之力。诗篇说到人“惹耶和华发怒”(诗106:29)时,就是指这一类的捏造。

 

17. 违背父母。今日社会最明显的一个特色,就是儿女不顺服父母。这在古代也颇寻常,因为圣经一再提及这一点。十诫的第五诫前半段即说,“当孝敬父母”(出20:12)。保罗在以弗所书提到,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弗6:2)。

 

无知、无信、无亲情、无怜悯

 

希腊文的“违背”是一个复词,前头是一个冠词a,意思是“不”或“无”,就像第29节的“不义”一样。保罗接下去就一连串用了四个这一类的词。新国际译本的翻译将个中的意味把握得恰到好处:无知、无信、无亲情、无怜悯。

 

18. 无知觉(译注:中文和合本译作“无知”)。我们可能以为“无知觉”是指毫无感觉,这并非此处的含义。翻译成“无悟性”可能较贴切,但是我们还需要弄明白,所谓的悟性是什么。哈尔登说得好,“这里所描述的人并不是缺乏对世界的认知”;他们可能是“最聪明,最有知识的人”。此处其实是在讲“道德的一面,或与神有关的事,他们对此一无所知……所有人天生对神的事都是浑然不觉的,从未有例外”(见哈尔登的《罗马书注释》)。

 

19. 无信(译注:中文和合本作“背约”)。这里的“信”和对神的信心之“信”无关。它的字根是tithemi,意思是“摆放”或“搁置”,保罗所用的词实际上与背弃一个合约或约会有关。就是“背信”的意思,指一口答应别人的事,却不去履行。

 

20. 无亲情。从字面上解释,这个词是指“缺乏天然的感情”。譬如说一个母亲故意撇弃她的儿女,或一个父亲故意弃家不顾。

 

21. 无怜悯。希腊文的意思是“没有怜悯心”。哥得写道,“我们脑海里不禁浮起一幅画面:全城的人倾巢而出,涌向竞技场,观看人兽格斗。他们疯狂地为四溅的鲜血鼓掌,幸灾乐祸地观看着战败者垂死的挣扎。这实在是最佳的写照,说明外邦世界的整个社会是如何缺乏怜悯。”但并不只是古代社会的人缺乏怜悯。我们现今世代的人尤其冷酷无情。我们常常认为别人对我们无情,特别是那些亏待我们的人。事实是,即使最温柔的人,内心也可能隐藏着冷酷。

 

解经家约翰·慕理观察到,当我们一一浏览这个清单时,“我们不得不为保罗的观察入微感到钦佩,他洞察到人在远离神之后本性如何日益腐化,道德光景江河日下。他对人类表达自身腐败品质的具体方式,也有深刻而宽广的认识”。

 

通往地狱之路

 

我在本段一开始就说,我们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比这个论及人类邪恶的清单更可怕的了。不仅是因为它本身叫人不寒而栗,并且这些罪一直如影随形地跟着我们。研究这个清单,并不表示每一个人都犯了其中的每一项罪,也不表示在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人类犯罪的程度都一模一样。但这一切都潜伏在我们堂皇的表皮下,一旦你跨越人类有罪的天性,或抓一下表皮,它们就立刻暴露出来了。

 

虽然这些描述如此可怕,但它还只是未来地狱光景的预告。地狱不仅是这些经文所描述的景况,而且它将一直延续下去,没有止尽的一天。钟马田写道,“地狱的光景是,活在那里的一切生命都远离了神,远离了神的圣洁之约束。”这正是这段经文所告诉我们的。它最基本的论点是,人类自己选择弃绝神,结果神就弃绝了人,任凭人堕入犯罪的后果中。我们把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狱!我们将把那个地狱带到地狱里去,把已经极度可怕的地狱弄得更加狰狞恐怖。我们和地狱都将变得越来越像地狱,直到永远。

 

哦,这个选择多么可怕!

 

哦,福音是何等的荣耀!

 

几星期以前,我讲完前一讲“无神论的心理学”之后,本地的报纸对我大加挞伐,认为我的信息太过严厉,好像我的教训中毫无爱心的话语。或许是我的信息没有将神的爱表现得淋漓透彻,若是这样,我应该纠正这个错误。但我知道,我们唯有认识到自己的罪是如何可怕,才能体会到福音的宝贝。我们若自认为在神面前表现得还不错,自以为良善,会有何后果?那么我们就不再需要福音了。我们以为没有神,也可以相安无事。这正是经文所描述的光景。

 

当我们的眼罩被除去,人类败坏的情景一览无遗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福音的荣耀闪烁出光芒时,我们就能和马丁·路德一样,看见罗马书1:16-17的意义,那是“通往乐园之门”。我们将看见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不管这人如何堕落,罪孽如何深重。

 

福音本是我们不配得的。我们怎么配呢?我们甚至无法去发明一个救法。但神和我们不一样——他不是“不义”、“邪恶”、“贪婪”、“恶毒”、“嫉妒”、“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也没有其他一切的恶——他不但能发明福音,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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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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