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1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

 

利特尔顿爵士(Lord Lyttleton)和吉尔伯特·韦斯特(Gilbert West)是19世纪英国的律师。他们两人都不是基督徒。有一天他们决定要来证明基督教是假的。经过一番讨论,他们发现基督教有两个主要的堡垒必须予以摧毁,一个是耶稣基督的复活,另一个是保罗的悔改及他的使徒身份之真实性。韦斯特负责撰文抨击耶稣的复活,利特尔顿则负责质疑保罗悔改过程的可信度。

 

但是这两人和大多数的非信徒一样,对这些事实所知有限。因此其中一位对另一位说:“我们若要取信于人,至少应该对证据做一番调查。”两人都同意这样作。他们在准备写书的过程中,常常聚在一起商量讨论。有一次韦斯特告诉利特尔顿,他心里有一些事,觉得应该让对方知道。他说,他在研究耶稣复活的证据时,感觉其中有一些道理存在,因为这里面有很多证据都是经过证实的。利特尔顿回答说,他很高兴韦斯特这么坦白,因为他自己研究保罗在大马士革的路上悔改的故事时,也发现其中有一些真理存在。后来两人各自写完他们的书之后又再度聚在一起,利特尔顿对他的朋友说:“我检查了证据,用公认检查证据的规则加以衡量之后,我开始相信保罗确实是照新约所说,在大马士革的路上悔改信主的,我也相信基督教是真实的。我这本书就是根据这个观点而写的。”韦斯特回答说,他的经验也很类似,他相信耶稣的复活是真的,他也因此相信了耶稣;他的那本书就是为了护卫基督教信仰而写的。今天,他们两人的书都可以在许多图书馆中找到。

 

很少基督徒会对这个故事感到惊讶,但至少这里面有一个不寻常的因素。由于耶稣基督的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础,所以我们能够了解为什么像韦斯特这样的非信徒想要写一本驳斥复活的书。相比之下,保罗的悔改和他的使徒身份,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

 

我们若只是匆匆一瞥,难免会这样被误导。保罗并不是某些人所谓的“基督教创教者”,只有基督配得这样的称谓。但保罗是教会史上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宣教士。作为基督教神学的建立者和组织者,保罗说他是被基督呼召和教导的,这个声明若证明是假的,显然对基督教的打击非同小可。如果保罗的悔改并非如他所说的是因为他在大马士革路上看见了复活的基督,如果保罗没有从耶稣基督直接领受福音,那么保罗就是一个骗子,他的作品就是假造的,基督教会就失去了继耶稣之后最重要的一位教师。

 

保罗——从大数来的人

 

我们在一开始研读罗马书,事实上读第一个字时,就遇见了保罗这个人。在希腊文和大多数英文圣经里,这卷新约中最重要的书信所出现的第一个词就是“保罗”。这个词在此出现,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保罗确实是罗马书的作者,但我们必须记住,这卷书信是写给一个以外邦人为主的教会,而保罗年轻时是一个狂热的犹太人,他对任何外邦人的社区都毫无兴趣,更何况罗马教会所敬拜的那位主,是几年前才因“出言毁谤以色列的神”而被钉十字架的耶稣。

 

保罗究竟是谁?使徒行传记载,保罗在向耶路撒冷的罗马千夫长请愿时,曾声称自己是基利家的大数人,“并不是无名小城的人”(徒21:39)。大数是一个希腊城市,那里有一个远近知名的大学。由于保罗显然出身于名门世家,我们可以想象他在大数接受了极卓越的希腊或异教教育。从他不时在书信中引用异教的诗词,可以看出一些蛛丝马迹。

 

尽管保罗所接受的希腊教育相当重要,毫无疑问的,在他的学术和智识发展上占有最主要地位的,还是他所受的犹太教教育。保罗自己声称,他在耶路撒冷时受教于著名的拉比迦玛列门下,因此他熟知犹太人的律法和遗传(参徒22:3)。他是法利赛人的子孙(参 23:6),后来自己也成了法利赛人。由于他极端热中于法利赛人对义的观念,因此他极力迫害早期的教会,认为他们违反了这些观念(参 22:4-5;腓3:6)。保罗可以说拥有最佳的世俗和宗教教育,因此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在他的罗马书注解中主张:“保罗,使徒中最举足轻重的一位,实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知识分子。”

 

这一点尤其值得强调。一直以来,很多基督徒都对世俗的教育或人天然的禀赋和才能抱着怀疑的态度。他们认为这些与圣灵的工作相抵触,这种想法实在令人遗憾。我们可以用三个问题来澄清这件事。第一,在旧约时代,神最重用的人是谁?答案显然是“摩西”。第二,摩西受的是什么样的教育?答案是“世俗教育”。他接受的是当时最高深的教育,正如司提反所说的,“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徒7:22)。第三,在新约时代,除了耶稣以外,神最重用的人是谁?答案也很明显——保罗!他也是那个时代最博学多闻的人。他先在大数跟世俗老师学习,然后拜在耶路撒冷一位犹太人和非信徒的老师迦玛列门下。我们可以据此下结论说,不管是基督教教育,或世俗的教育,或人天然的才能,本身都没有什么不好;相反的,人的才能是神所赐的,而且教育永远是极宝贵的权利,值得我们珍惜。我们若两者兼具,就更该感谢神的厚赐。

 

此外,教育本身是中性的。它可以被用在好的或坏的用途上。重要的是,我们是否将它献给神,让神照着他自己的意思来使用。保罗年轻时使用他的教育和热心与基督教作对。只有在他奇妙地遇到基督之后,他才能正确地使用这些重用的工具。

 

耶稣基督的仆人

 

这引导我们到罗马书第1章开头的另一个词,“耶稣基督的仆人”。我已经指出,保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知识分子。但我们需要补充一点,他也是一个彻头彻尾悔改的人。保罗遇见了耶稣基督,从那一刻起,他再也不是自己的人,他成了神的仆人。

 

20世纪初叶,普林斯顿神学院的新约文学和解经教授梅钦(J. Gresham Machen),写了一篇研究使徒保罗的经典论文,题目是《保罗的信仰起源》。那是针对19世纪某些人对基督教的攻击,而做的回应。那些人(正如早期的利特尔顿爵士一样)承认保罗在基督教思想的形成和建立上有非凡的贡献,但由于他们拒绝承认耶稣的超自然能力,他们发现自己不得不对使徒的信仰之本质提出一番说明。梅钦在他的书中,用独特的周密思维击溃了新派的说法。在积极方面,他指出有关保罗和其他使徒接触的传说是确凿有据的,保罗的教训与其他使徒的教训,以及主耶稣的教训如出一辙。他又指出,保罗相信复活的真实性。在消极方面,梅钦指明保罗不可能从信仰中泯除他的犹太教和异教的背景。“保罗的信仰是根植在一件事实上的,那就是‘基督的死和他复活的大工’。”

 

若从学者的观点出发,梅钦的书大可以在此打住。但我认为,《保罗的信仰起源》一书真正的价值在梅钦又把他的论证往前推一步,指出保罗不仅是相信基督教信仰的真理,包括复活的伟大教义,并且他也被复活的主耶稣基督深深吸引住了。保罗深爱耶稣基督,只有他对基督的爱能解释他一生事工的性质。

 

梅钦写道:“我们可以用保罗对救主的爱,来解释他的神学……保罗的信仰不是建立在从犹太主义或异教主义衍生出来的综合体上,而是建立在历史人物耶稣身上。但这位耶稣并不是近代人重建的耶稣,而是整本新约和基督教信仰中的那位耶稣。他不是一个仅存在于门徒记忆里的老师,而是一个完成了救赎工作以后,仍然活着,并且仍然广受爱戴的救主。”

 

梅钦这本书的结论,就是罗马书第一句话的重点,“耶稣基督的仆人”。毕竟保罗是一个卓然有成的人,他大可以列出一大张清单来介绍自己的成就。他可以背诵他的族谱,他所获的学位,所建立的教会,甚至他的作品,因为罗马书显然并不是他写的第一卷书信。但保罗并未这样作。为什么?并非因为他不好意思,事实上他在别的适当地方也曾提过这些事。当然也不是因为他看轻这些事。只不过保罗所关心的远远超过这些。他最看重的是“他是主的仆人”。

 

保罗的书信不论谈什么,“耶稣”的踪迹总是处处可见。有些书信本身具有神学性质,罗马书即是一例。另外有些书信是讨论教会的问题,例如哥林多后书和加拉太书。有的论及个人的问题,有的是临时起意的话题。不论他的主题为何,保罗总是想到耶稣,总是将他的信息与耶稣连结起来。

 

罗马书第1章的头七节占了保罗的开场白一半篇幅,单单这七节中,耶稣的名字,或他的人称代名词、头衔,或对他的描述,就出现了八次之多:“基督耶稣”(1节),“他儿子”,“大卫的后裔”,“我主耶稣基督”(3节),“神的儿子”(4节),“他”(5节),“耶稣基督”(6节),“主耶稣基督”(7节)。

 

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法,来测验我们的信心。我们大多数人,特别是那些肯花时间研读罗马书注解或其他解经书的人,都承认基督教信仰的真实性。我们甚至可以像保罗那样整理出有关信心的教义。我们可以将神学系统化。但我们是否爱耶稣呢?我们是否不断地思想到他呢?他有没有被摆在最前头?他是否占有中心的地位?他是始是终吗?我们彼此交谈时,是否常常提到他?我们是否甘心放下世俗的事物,单纯地以作他的仆人为满足?这与近代基督教常犯的错误有密切关系。我们的宗教充斥着各种个性、计划、节目、建筑物、书籍廉价品。由于它不是出于对基督的爱,以致它变得又狭窄又自私,在文化标准的浪潮中随波逐流。我们在恩典中逐渐长进时,就会越来越不在乎这些事,而越来越多想到那位“爱我,为我舍己”(加2:20)的耶稣。

 

保罗描述自己是基督的仆人,这包括他所完成的一些其他事情,值得我们注意。

 

1. 保罗描述自己是基督的仆人,这就将他自己放在和写信对象同样的类别里。换句话说,保罗首先标明了自己基督徒的身份。保罗在第3章解释福音时使用到的伟大神学名词之一,就是“救赎”。在他那个时代,这个词是指在市场里购物,特别指购买一个奴隶。当然作基督的仆人是一种特殊的奴仆。事实上,我们借着做基督的奴仆而获得自由。但“耶稣基督的仆人”一词,很能够正确地描述作基督徒的意义。所以保罗写信给哥林多人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9-20)。当保罗自称“耶稣基督的仆人”时,他等于是说,“我跟你们一样,也是被基督买赎回来的,我是跟随他的人。”

 

2. 保罗形容自己是基督耶稣的仆人,是在强调他作为基督的门徒,最主要的功用就是服侍他。这一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因为今天我们许多团契交通都欠缺这一要素。

 

不久以前我和一位杰出的基督徒谈话,神使用他在德州建立了一个非常兴旺的教会。如今这个教会已经成立了二十五年,我的朋友告诉我,教会成立的头十五年,他们一直企图说服别人他们的教会才是城里唯一纯正的教会,至少是唯一的好教会,大家都应该脱离原来的教会而加入他们。在那十五年间,教会由六十人增加到一百五十人左右。后来他们中间的领袖突然领悟到,这种作法并不能得到神祝福,因此他们决定改弦易辙。他们不再鼓励人们加入,以贡献他们的教会。领袖们决心将这个教会建立为仆人的教会。这是指人人奉献自己竭力作善工,即使功劳被别人抢走,也不以为忤。带着这种态度,他们的教会开始迅速增长,过去十年间,已经达到了两千多人。

 

我们都当向他们学习,也当向保罗学习,他实在是仆人的典范。但更基本的是,我们要效法耶稣,他有一次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6-28)。

 

3. 保罗自称是基督的仆人,这也提醒他的读者,他首先要作基督的仆人,然后才作人的仆人——他正是以这种身份写信给他们。这替他的下一句话埋下了伏笔。

 

蒙召作使徒

 

使徒是什么?“使徒”一词在基督徒的用语中恐怕是最不为人重视,也最容易遭人误解的。对某些人而言,它不过比“门徒”再多一点含义。这实在很不幸,因为误解了这个词,就难免会对基督教信仰产生许多误解。

 

要解释“使徒”一词,最恰当的经文就是使徒行传1:15-26。在这段经文中,十一个使徒选出了第十二位使徒,以递补犹大死后留下的空缺。彼得解释说,这位新补上的使徒必须认识复活的耶稣,并且是由主自己所拣选的。使徒们选出两个符合第一个条件的人:巴撒巴(又称为犹士都)和马提亚。然后他们再抽签,看谁是耶稣基督拣选的。最后抽出马提亚来。这段记载告诉我们,使徒必须能见证耶稣基督的复活,并且必须是耶稣亲自拣选和装备的。

 

当然还不止这些。我们知道在福音书的结尾,和使徒行传的一开头,主耶稣给基督徒一个命令,我们称之为“大使命”。它的意思是“我们都应该为基督作见证”。若是这样,使徒的职分还有什么特别呢?答案可以从这些代表耶稣的人其职位产生的经过得知。他们不仅看自己是见证人。使徒也知道他们要以一种非比寻常、超自然的方式见证主。由于他们是使徒,神的权柄透过他们说话,所以使徒的言词往往带着神的教训和圣经所特有的能力。这一点可以从加拉太书清楚看见,保罗在那里极力为他的使徒职分辩护。他首先强调他的呼召是从神来的,“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加1:1)。然后他将福音的本质和权柄与这职分连结在一起,“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11-12节)。

 

保罗在罗马书里自称是使徒,他以此来提醒读者,他不是单单以普通人的身份写信,他所传的信息应该被他们当作从神来的话语。

 

这也与我们有关,它告诉我们当如何看待这卷书信,并从其中蒙受利益。当然,我们可以把它当作单单从人来的书籍研究,这没什么不好,因为罗马书是一本精彩的作品,值得加以研究。但我们若想从里面蒙受最大的利益,就必须接受它的本质——是神带给人内心的信息;我们也必须遵守它的教训,视其为神直接对我们说的话,我们有义务去遵行。

 

特派传神的福音

 

保罗向罗马信徒介绍自己时,他所用的第三个词是“特派传神的福音”。这领我们回到保罗最初的光景。保罗在往大马士革路上遇见基督之前是一个法利赛人,“法利赛”这个名词的意思是“分开”或“分别出来”。这是保罗如今描述他对福音的委身时所用的词。在遇见基督之前,保罗被分别出来,专门实践法利赛人的遗传。事实上,他也曾认为自己是卓尔不群的。法利赛人若看见迎面走来一个不堪的罪人,或可鄙的税吏,他们情愿横越马路,绕道而行。他们谨守饮食规则和洁净的礼仪。法利赛人禁忌不做的事实在多得惊人。但保罗遇见基督以后,他里面有了惊天动地的转变。从前他与各种事物分别,结果变得自以为义、狭窄、冷酷、极端。后来他被分别出来传福音。这种分别是积极的——扩张、喜乐而谦卑。这种由神所产生的转变,从未在保罗身上停止过。

 

你也是一样。你知道脱离消极的律法主义,进入积极的基督教信仰,是什么意思吗?我相信保罗在他新的呼召里,有许多事情是他不再作的。当然,他不会再放纵情欲,为肉体做安排。他不会再说谎、欺骗、偷窃或犯奸淫。但保罗绝对不会认为,停止犯这些罪是剥夺了他的权利,因为他的心已经专注在更崇高的事上了。他的委身是如此热切,所以他总是将他的呼召视为所有特权中最大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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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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