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担罪的仆人

 

“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正是天上的至高谕旨,使得基督成为他百姓的伟大替代者。没有一个人自行承担这一职分,就连上帝的儿子也不是未经呼召而弯腰承受这份重担。他蒙拣选在选民中作约的元首;他按着上帝的律令被命定代表他的百姓。父上帝无法拒绝他亲自指定的祭物。善良的老亚伯拉罕说:“我儿,上帝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羔羊。”他已在救主身上做成了这事;既是上帝所预备的,上帝必须接受,也愿意接受。

 

查尔斯·司布真[1]

 

在堕落的人所能提出的问题当中,以赛亚书53章解答了最为生死攸关的重要问题:罪人怎能与上帝完全和好呢?这是一个人人都需要最终直接面对的问题。有人在自己罪恶的重压之下苦苦挣扎,忍受着罪的后果带来的痛苦,或者感受着支付罪的工价必然导致的深度忧愁,这个问题一般会在这些时候浮现出来。约伯和他的几位辅导在他受磨难期间不止一次提过这个问题。约伯问道:“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为义呢?”(伯9:2)“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14:4

 

后来在这个故事里面,约伯的几位辅导之一比勒达道出了人生进退两难的困境:“这样,在上帝面前人怎能称义?妇人所生的怎能洁净?在上帝眼前,月亮也无光,星宿也不清洁,何况如虫的人,如蛆的世人呢?”(25:4-6

 

没有一个人可以摆脱这种两难处境。没有一个人公义到足以逃脱上帝审判的地步。所罗门写道:“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使徒保罗写道:“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而且“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22-23节)请你留意观察,圣经提到我们的堕落性和罪的普遍性,目的从不是为了开脱(甚至不是为了减轻)我们这些罪人担当的罪孽。不论是谁,千万不要认为,我没那么坏,毕竟人人都犯罪。但圣经说到所有人都犯了罪这一事实的时候,全都是为了强调一个真理,若没有一位救主,整个人类都定要全然灭亡。

 

约伯的两难处境在以赛亚书53章中可以找到正确、清楚和满意的解答。这里谈到上帝怎样“称罪人为义”(罗4:5)。这里谈到人怎样才能与上帝和好,上帝怎能称罪人为义的同时还依然公义(参罗3:26)。“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赛53:11

 

我们要在本章讲解这一节大有说服力的经文,你会看到,整个新约福音全都浓缩在这句简洁的宣告里面。理解圣经的赎罪教义牵涉到许多饱受争议的教义,其中最根本的每一条教义全都在这里:借着一位无辜受害者的死作挽回祭;惟独本乎恩因着信而得救;借着义的归算而称义;借着代受刑罚而赎罪。

 

因此,以赛亚书53章不但是把福音概述出来;而且还对它作了清晰和透彻的解读。凡是学习过系统神学的人立刻就会看到一个醒目的事实,以赛亚的救赎论与保罗和众使徒的救赎论完全相同。

 

这也难怪。以赛亚书53章是上帝所传的福音。这就是新约圣经当中耶稣和众使徒宣扬的那个信息,这一点既不是偶然,也不是意外。只有一个真正的福音(参加1:8-9)。

 

上帝怎样看待这位仆人的工作

 

这段经文的迷人特色之一在于,以赛亚最清晰宣讲、最着重强调的所有福音原则,全都是频繁受到攻击的教义,这些攻击来自伪基督教教派、误入歧途和离经叛道的宗派、形形色色的假教师、以及固守各自传统的强度超过委身圣经的大型宗教机构。以赛亚在这里毫不含糊地肯定了因信称义、归算为义、替代性赎罪、以及弥赛亚献上自己为祭,以死平息耶和华的怒气这些教义。

 

这些教义正是新教改教家重新发现的那些原则,在数个世纪累积的错误和沉闷压抑的教会传统之下,它们近乎窒息消亡。改教家掸落它们的灰尘,认出它们的真正重要性,当作最基本的福音真理宣扬它们。挑旺英格兰和北美清教徒热心的,也同样是这些真理。清教徒的属灵后继者所宣扬的,也同样是这些教义——比如乔治·怀特菲尔德、约拿单·爱德华滋、查尔斯·司布真,以及其他的人。不少传道人真心相信圣经的权威,存着“以为是上帝的道。这道实在是上帝的”(帖前2:13)这种心态去传扬它,当他们清清楚楚、毫不畏惧地教导的时候,上帝一直都使用这些真理吸引人归向基督,将很多共同体整体转变——有时候甚至改造整个文化。

 

近些年来,对这些教义最令人不安的一些攻击来自某些所谓的新教作家,他们对待圣经学术的套路,仿佛学术的目标就是针对久享盛名的教义而首创全新的见解,为核心的圣经章节找出新颖的解释,甚至设计出一整套新型的基督教。

 

他们的理念没有一样真正新颖。自从使徒时代以来,福音真理的各个基本要点一直持续不断地从这个或那个方面受到攻击。新约圣经的大部分书信都在处理教义上的错谬,它们对早期教会信徒的信仰和灵性健康构成了威胁。经典的例子当然就是加拉太书,保罗写这封书信是为了纠正(和谴责)加拉太众教会流行的一种错误。假教师在攻击sola fide(惟独信心)的原则——他们对加拉太的外邦基督徒说,单凭信心并不是称义的充足条件。加拉太的假教师说,归信的外邦人首先必须行割礼。现今依然有些人推销一种类似的错谬,他们说洗礼的仪式就是耶稣在约翰福音第3章所说的重生。他们声称,人若不受洗就不能得救。因而洗礼成为一种必须实施的行为,巧妙添加在信心之上,变成基督徒生命的入门条件。现时流行的另一种观念则认为称义是一个过程,直至上帝到最后审判的时候宣告这名信徒为义才会完成。他们异口同声地提出,宣判结果取决于(至少部分程度上)受审判的人所做的善行。

 

所有这类的观念全都破坏了一条真理,信徒现在(而不是将来某个时候)就得救了,这“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耶稣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如生了。”(约5:24)动词的时态很重要。信的人“就有永生”的“”是一种现在的拥有。这等人“是已经出死如生了,”这已是一个以过去时态表达出来的现实。

 

圣经有大量的经文证实了所有这些饱受争议的福音真理。“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3:18)“……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5)“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多3:5)“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11:6[2]

 

代受刑罚、流血赎罪和挽回祭的教义也都得到圣经其余部分的证实。[3]若干重要的经文进一步清楚说明,是上帝自己预定基督要为罪而死——然后才在十字架上刑罚他(路2:44-46;徒2:23-244:26-28;罗8:32;约壹4:10)。“但上帝曾借众先知的口,预言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徒3:18

 

但远在新约圣经没有一卷书写成之前,以赛亚书早已用上帝亲口说的话,并且是用最浅显的语言肯定了所有这些真理。以赛亚先写道“耶和华却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赛53:10),过了一节经文,主亲口说:“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11节)

 

这句话与有史以来人的头脑所发明的各种宗教全都背道而驰。上帝所传的福音非但没有指示人怎样才能完善自己赚取上帝的恩宠,达到涅槃的境界,豁然开悟,诸如此类的事,反倒宣告说,耶和华的仆人、以色列的弥赛亚——教会的主,行了一切必须的事,使罪人称义。具体来说,上帝算他们为义,因为他的仆人已然担当了他们的罪。“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这些罪得着赎清。

 

顺便说一下,请你注意,与现今教会许多极为盛行、以人为中心的传福音流行套路相比,这是何等截然不同。这福音并不是恳求罪人要对上帝满意;而是宣告上帝对他仆人代替罪人所行的事心满意足。

 

在以赛亚这段令人希奇的预言最后两节里面,上帝是主要的讲话者。我们晓得这一点,是因为人称代词从多数转变为单数:“我的仆人”,“要使他……均分”——前后文清楚表明,现在说话的这一位就是上帝。这位受苦的仆人是耶和华的仆人。除上帝以外,这不可能是其他的声音。

 

结尾的说话者与起先在以赛亚书52:13-15发言的是同一位全能者。他在那里预言这位仆人的生涯,说它既包括荣耀(1315节),又包括受苦(14节)。从以赛亚书53:1起,我们听见弥赛亚回来的时候悔改的以色列人所作的见证,承认他们当初弃绝他的罪。最后在以赛亚书53:11,声音和视角又一次全部转换。上帝在实时发言(对以赛亚那一代人来说)。在11节和12节上半节,他为此把十字架作为一个将来的事件来处理。他的话语肯定了悔改的以色列人所作的见证。具体来说,他证实他们正确认识到这赎罪祭是一次替代性、挽回性的献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12节)

 

释经家莫德指出,替代性赎罪的教义在以色列的认罪宣言中不但清清楚楚,而且彻彻底底:

 

以赛亚书53:11在有史以来以笔墨写成的赎罪神学中,是意义最充分的宣告之一。(1)这位仆人知道当满足哪些需要,必须做哪些事。(2)身为“义仆”,他不但被我们的罪所冒犯的那位上帝全然悦纳,而且受他任命来完成使命。(3)他是义人,丝毫未受我们罪的感染。(4)他亲自使自己与我们的罪和缺乏认同。(5)他充充足足地完成了使命。从消极方面来说,他担当了罪孽;从积极方面来说,他预备了义。[4]

 

耶和华还肯定了这位仆人的人性,他说:“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因此他承认他是一位真正的中保,因为他“为罪犯代求”(12节)。新约圣经指出,惟有既是上帝又是人,才能填补这一角色——在人类历史上只有一个人满足这一条件。(我们稍后还会再来讲解这一点。)

 

上帝把这位仆人称为“义仆”,这种描述在整个历史上同样仅仅适用于一个人——主耶稣基督。我们在本章的开头曾指出,圣经一次又一次以毫不含糊的措辞宣告说,谁都不可能是义人。

 

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王上8:46

 

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箴20:9

 

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上帝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14:2-3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

 

有史以来活过的人中,惟一无罪的人就是主耶稣基督。他质问他的仇敌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8:46)他们答不上来。他“不知罪”(林后5:21);他“没有犯罪”(来4:15);他“并没有犯罪”(彼前2:22);他“圣洁、无邪恶、无玷污”(来7:26);“在他并没有罪”(约壹3:5)。惟有他,这位主的仆人,弥赛亚,才可称为“那义者”——新约圣经反复用这个术语来称呼耶稣。彼得向犹太人放胆宣告说:“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徒3:14)。司提反受审决定生死的时候,毫不畏惧地挑战控告他的人说:“先知中有哪一个不是受你们祖宗的迫害呢?你们把预先宣告那义者要来的人杀了。如今你们成了那义者的出卖者和凶手了。”(徒7:52,和合本2010版)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与荣耀的基督戏剧性地相遇之后,亚拿尼亚对他说:“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徒22:14

 

上帝宣告说,那义者要使许多人得称为义。他要称义的“许多人”是上帝的百姓,这些人相信他,他为他们的罪而死,为他们赎罪(罗5:1519;林前10:33;来9:28)。他的义要归算给他们,单单为这个缘故(因为基督为他们做过的事,不因他们自己的任何功德),他们在上帝面前被算为义。

 

这许多人要“因认识”他得称为义。有些人认为可译作“自己的认识”(和合本2010版)或“他的知识”(当代译本修订版)的这个短语有可能指的是这位仆人自己的知识。诚然,以赛亚说:“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住在他身上(赛11:2)。耶稣曾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

 

但这里的要点不是在说这位仆人拥有某种特殊知识。他使罪人称义,并不是因为他有超级洞见。使许多人称义的,并不是他在知识上的高超卓越,而是他的死。另外,称义的工具也不是他的知识,而是罪人的信心。这就是这节经文当中“他的知识”这种说法所指的意思。这个希伯来文短语的意思是:“我的义仆必使许多人因认识他而被算为义。”耶稣在他的大祭司祷告辞中所说的也是同一种认识或知识,他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保罗在腓立比书3:10提到的也是同一种认识或知识:“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

 

这节经文简明扼要地陈明罪人如何得以称义。他们在上帝面前得到称义的地位,并不是因为上帝使他们变为义人。(果真如此的话,我们真的必须要等到最后审判的时候,才能发现自己是否称义。)经文说得再清楚不过:信徒在上帝面前得到称义的地位,是因为他们“被算为义人”(当代译本修订版)。上帝使他们“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罗4:6)——他们像亚伯拉罕一样,“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

 

简言之,一种不属他们自己的义归算给了他们——存入他们的账上。这就是保罗在腓立比书3:9所说的事,他说自己想要“得以在他[基督]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他论到自己的同胞以色列人的时候,心里想的也是这件事:“我可以证明他们向上帝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义了”(罗10:2-3)在同一章的后面,保罗强化了救恩惟有借着认识基督才能得来的真理。他先是宣告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3节),而后提出一系列尖锐的问题: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14-15节)

 

罪人必须先有对基督的知识认识,才能信他。

 

顺便说一下,罗马书10章的这段经文乃是上帝在见证说,把耶稣基督的信息传到地极迫在眉睫。那些以悔罪的信心来到上帝面前的人,惟有认识相信这位仆人为要“担当他们的罪孽”而舍命,才能得称为义。

 

在以赛亚书53:12下半节,动词再次变回过去时态。说话者依然是上帝,但现在他却把这位仆人的死说成一个过去的事件。(上帝可以这样做,因为他超越了时间和永恒。)耶和华依然在描写“我的义仆”甘心献上的祭,他说:“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这里希伯来文动词的意思是“暴露”,强烈隐含着手无寸铁的意思。按着字面意义来说,它的意思是“他使自己的性命暴露在死亡之下”,意思是他把性命交了出去;是他甘心舍去了生命。这是重复了第7节悔改的以色列承认的同一条真理:他死的时候,“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

 

强调的重点放在这位仆人献祭的甘心上。耶稣说:“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10:17-18)“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行事有着明确的目标,而不是由那些使他承受这等苦难的人摆布的结果。

 

这位仆人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这句话并不是直接指向他放在两名强盗中间被钉十字架(但这种安排确实是一幅生动的画面,展现了这节经文所说的极大羞辱)。这句话首先指的是他道成肉身与罪犯认同。虽然他自己是无罪的——的确,虽然他以上帝的荣耀为妆饰,与父上帝享有同样的权柄,住在天上至高至圣的居所——却“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他来到地上的时候是一个婴孩,在贫穷中长大,住在罪人中间,混杂在罪人当中,最后代替罪人而死。从视觉方面来看,耶稣并不是鹤立鸡群;不同于千百年来不计其数的画像,他头上并没有光环。他的相貌没有一样突出的特征,使他看着像一个超自然的存在。事实上,我们从开头就已说过,他明明其貌不扬,却有行神迹的大能,这种不般配成为绊脚石,致使许多人厌弃他(赛53:2)。因此他们判定,这个相貌平平的人拥有的这种能力肯定是从撒但而来。

 

耶稣“成为罪身的形状”来到地上,并因此被列在罪犯之中,但他却做成了没有一个人做得到的事:他担当了许多人的罪,从而“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

 

父说到这位仆人的最后一句话是“[他]又为罪犯代求。”代求者或者中保是指在两方之间牵线搭桥的人。耶稣基督是上帝和罪人之间的桥梁。“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在上帝面前为我们申辩,呈上他献祭的功德,为我们全额抵罪的那一位,就是他。

 

使徒约翰说:“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这句话可能是在刻意暗指以赛亚书53:12。事实上,甚至还在死以前,基督已经开始为信徒作祭司性的中保了。记载在约翰福音17章的大祭司祷文里面,我们瞥见了他为百姓代求的至尊大祭司职分。献自己为挽回祭是他大祭司工作的顶点,但即使现在他依然还在继续履行我们至尊大祭司的职分。他“是长远活着,替[信徒]祈求”(来7:25)。

 

译作“倾倒”、“被列在”和“担当”的几个动词用的是完成时态,说明这是已经完成的动作。但译作“替……祈求”的动词却是未完成时态,描写不间断地、继续进行的动作。耶稣是不住地为我们辩护、代求和作中保的那一位(罗8:34;来7:25;约壹2:1)。

 

上帝亲自肯定说,基督的替代献祭是惟一可以满足他的公义,(同时)又能使罪人称义的祭。惟有认识基督的人,上帝才会宣告他们为义。因此,认识救主至关重要——离开对他的救赎性认识,没有一个人上得了天堂。故此,基督徒的使命并不是鼓吹他们的自尊,操纵上帝,好叫他们身体健康,生活富足;也不是利用营销把戏把教会发展壮大,而是宣扬福音,向世人传播耶稣基督拯救人的知识。我们的主命令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19-20

 

随着以赛亚书53:12中耶和华亲自宣告说:“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与强盛的均分掳物,”这段气势恢弘的经文又回到52:13的起点,以耶稣基督的升高而结束。他将再来,要打败世界对上帝的叛逆,审判不敬虔的人,在地上建立他荣耀的千年国度(启19:11-20:6)。他要拿到大地的所有权(启5章)。世上的国要变成“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11:15)“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2:10

 

“许多人”和“强盛的”是指基督已使他们称义,并为他们流血的众人(太26:28)。他们的强盛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血气之勇,而是内住圣灵的能力。上帝也要使他们升高,与他同为后嗣(罗8:17)。历世历代一切蒙救赎的人都要参与到跟他永永远远的相交当中,好叫他们的生命更加丰盛。他在新天新地里面所拥有的一切永远荣耀之物,也都要成为我们的产业。我们将要在千年国度中与他在地上一同作王,并要在新天新地与他一同作王,直到永永远远。

 

你要记在心里,上帝自己直截了当地肯定说,以赛亚书53章记载的这份信仰宣言是对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正确和纯正的理解。凡是归信基督的人,都必须发出这种宣言。他们必须承认他是惟一可蒙悦纳的赎罪祭,欣然接受他是代替他们而死的担罪者,并承认他从死里复活。这依然是得救的惟一道路(约14:6;徒4:12)。

 

以赛亚书53章可用七个重要问题来总结

 

我们可以提出一系列的问题,来总结以赛亚书53章。

 

第一:本章的主题是什么?主题是受苦——那种极其恐怖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造成巨大创伤的、痛苦不堪的苦难。这位仆人“多受痛苦,常经忧患”(3节)。他担当忧患,背负痛苦,“受责罚,被上帝击打苦待”(4节)。他被刺透、压伤、受刑罚、受鞭伤(5节)。他被欺压,受苦的时候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7节)。他经受欺压和审判,从活人之地被剪除,因他百姓的罪受鞭打(8节)。他被压伤,受痛苦(10节);11节提到他受了生命之苦(新译本)。

 

这位仆人受的苦引出第二个问题:他受苦是否罪有应得呢?不是,这种苦难并非这位受苦的人罪有应得,因为他“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9节)。既然人口中说出来的话显露出心里面的事(太12:34),他口中既没有邪僻,也没有诡诈,正是因为他心里面没有这些东西。事实上,11节称他为“义仆”。

 

第三:上帝有没有尝试保护这位仆人免受苦难呢?没有,事实上,“耶和华却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10节)。

 

第四:上帝未能保护这位默不作声的无罪仆人,这是否与上帝的公义本性相一致呢?一致,因为这位仆人所受的苦是替代性的,他不是为自己的罪而受苦,乃是为别人的罪而受苦。“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5节);“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6节);他“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8节);“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11节);“他却担当多人的罪”(12节)。

 

第五:这位仆人为何甘心承受这种苦难呢?既是义人,又何必忍受如此可怕的痛苦,不受上帝保护,为他没有犯过的罪代替别人受苦呢?因为他欢喜地、深情地顺服父的旨意。他献上自己作别人的赎罪祭(10节);他坦然地“将命倾倒,以致于死”(12节)。

 

他本是义人,本不该受苦,却代替别人受苦,甘心地受苦,并且忍受的痛苦如此巨大,受苦的时候,公义的上帝也不保护他,这是何等令人惊奇的人啊!

 

第六:他受苦的结果又是什么呢?首先,他要因着自己受的苦使许多人称义。他要将他的义赐给他们。“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11节)

 

其次,他要被升高:

 

[看哪!]我的仆人行事必有智慧,

 

必被高举上升,且成为至高……

 

这样,他必洗净许多国民,

 

君王要向他闭口。

 

因所未曾传与他们的,他们必看见;

 

未曾听见的,他们要明白。(赛52:1315

 

第七:这位甘心忍受这等苦难的仆人又是谁呢?除了主耶稣基督以外,不可能还有别的人。怎么可能竟有人看不到这一点呢?

 

我真挚盼望一件事,既然你已读到这里,你也看到了真相,不论你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当响应以赛亚书53章,谦卑地认你自己的罪。整本圣经当中,最使人如释重负的真理,莫过于这段经文:“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4-5

 


 

[1] Charles Spurgeon,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63 vols. (London: Passmore &Alabaster, 1864), 10:176.

[2] 好行为是我们的信心必然结出的果子,而不是一种使信心有功效的添加品。当我们相信的时候,我们便称义,我们的灵性得着重生——从灵性死亡的状态复活过来。是这种新生(重生)使得好行为成为必然。它改变了信徒的心灵和品格,使他对顺服有了新的爱慕和新的甘心。因此没有一个真诚相信的人会全然没有好行为。不但如此,没有一个真信会离弃真道(约壹2:9)。然而,我们原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弗2:10),而不是“出于”这些善行(9节),才在基督耶稣里造成。我们称义的基础,在于基督为他百姓做成的事,而不是他们为他做的事。

[3] 例如,Steve Jeffrey, Michael Ovey, and Andrew Sach, Pierced for Our Transgressions (Wheaton, IL: Crossway, 2007)。另John MacArthu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Paul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17)。

[4] J. Alec Motyer, The Prophecy of Isaiah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3),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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